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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2025-6-和平路-21-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 ,招标人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市财政筹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全线里程7.3km,采用主线高架形式敷设,起点在青园街西侧顺接既有和平路高架桥,终点在复兴大街以东落地,接现状城市主干路。本项目为联合体施工,我方负责K1+527.651-K3+999.3段共计2471.649m施工。主路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80km/h,辅道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50km/h,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60m,共设置上下匝道3对。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智慧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4)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本次招标分2个包件采购,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包件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
包件。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包件售价 50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 中交三公局和平路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物资 标书款”,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前发至邮箱 (514301838@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01-10-007158-01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0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按包件收取。具体如下:
保证金金额: 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01-10-007158-01
联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请在投标截止前将原件邮寄至如下地址
收件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14楼,中交三公局六公司
收件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1 付款条件:物资结算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60 日内,以下列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合同终止后90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监督机构名称: 中共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072
举报邮箱: zjsgjqsgsjw@163.com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