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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嵩县智慧产业园三期(EPC)
项目经理部(预制叠合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开通会员可解锁*/HZGS-SXXM-DHB-WZ-2026-008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嵩县智慧产业园三期(EPC)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嵩县智慧产业园三期(EPC)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预制叠合板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嵩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众创空间智慧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EPC)项目位于嵩县先进制造开发区基地中部产业组团,南侧为洛栾快速路,西侧为园区路。项目用地面积22095.13㎡,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1954.21㎡。其中A、B#楼建筑层数为6层,建筑高度32.85m,一层裙房高度7.85m。C#楼建筑层数为4层,建筑高度23.85m,一层裙房高度7.85m。A、B、C#楼含有一层地下车库,面积为8863.76㎡。D#建筑层数为6层,建筑高度32.85m,一层裙房高度7.85m。E#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4.25m。A#楼为服务配套楼、B、C、D#楼标准厂房、E#为仓库。主要工程包括建筑主体建造中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同时配套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2.2 招标内容:预制叠合板,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经销商/代理商)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4 月 21 日 10 时至2026 年 4 月 28 日 1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嵩县智慧产业园三期(EPC)项目预制叠合板标书款”,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10 时前发至邮箱714158960@qq.com(李先生),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嵩县智慧产业园三期(EPC)项目预制叠合板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03517-02
4.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5 月 11 日 1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10000;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嵩县智慧产业园三期(EPC)项目预制叠合板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635189822@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班亚飞)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嵩县智慧产业园三期(EPC)建设工程
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 01-10-009881-01
10.1 付款条件: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15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每月结算后,次月付款为已结算应付款的70%,供货完成办理结算后90日内支付应付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且质保金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贴息贴现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遇不可抗力特殊情况,付款时间延长,供应商不得以付款延后而影响供应。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则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承担逾期利息的违约责任。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4.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5.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
其他形式:___/ 。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三公局华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无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