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地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地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29838.53㎡(已剔除停车楼占地),总建筑面积61972.56㎡,含住宅建筑面积38873.87㎡、门面房(含底层架空) 16236.63㎡,储藏间面积3633.86㎡,社区配套面积2932.20 ㎡,户数511户(其中住宅356户,门面房155户)等。
项目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樟木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详见附件: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商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资料,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
(5)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同一标段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包件。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11 月 14 日 16时至 2025 年11 月 19日 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海威公司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地材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 时前发至邮箱464195591@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海威公司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地材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
帐 号: 328556023442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次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 ;
其他形式: 。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买方在取得卖方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并认证合格后,当期结算财务入账后支付本月结算货款的80%,剩余部分6个月内付清。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双方协商解决。卖方对此应予以充分理解,此种情况不视为买方违约。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 ;
其他形式: 。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委办公室
举 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 报 邮 箱:jwbgs_hwgs@cfhec.com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无
项目状态: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樟木镇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地材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