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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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5
发布于
天津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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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采购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THHD-XBM-2026-007

1.3 采购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1.6 采购项目概况: 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采购共采购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14块,其中中板10块,边板4块。预制预应力空心板梁长16m,板高80cm,中板断面全宽1.24m,边板断面全宽1.67m,边板悬臂0.43m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

2.2 交货期: 预计2026420日(以我司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2.3 交货地点: 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现场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大港海事局西北200m

2.4 物资质量标准: 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有关条文及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财务要求: 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水泥制品相关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5)其他要求: 投标人(生产商/经销商)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所代理品牌授权书,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 3 5 10 00 分至 2026 3 8 10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3 12 10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每月21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结算工作,每月结算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每期结算后,6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97%,剩余3%用作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或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产品、票据等,贴息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招标单位监督小组

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 /

12.其他

/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

邮政编码: 300450

联 系 人: 薛恩桓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2744503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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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状态:预制空心板采购询价文件.docx

项目状态:附件1:板梁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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