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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航外检项目技术服务(一)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FWFA*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岛中航外检项目技术服务(一)。
1.2 采购人: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自有资金。
1.4 采购项目概况:由于各种原因(如短期内工作量过大、设备出现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停水停电、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支持或暂时不具备检测能力等)而需要将检测工作外委的项目,提供检测技术服务。具体检测项目以委托书约定的为准
2.2 服务期限:甲方下达委托书至项目工程结束。
2.3 服务地点:按照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与检测项目(主合同)甲方签订的履约内容、时间、地点为准。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检测报告格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2.2其他需说明情况:(按照地铁公司的三方检测合同第4.2.7.4 土建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检测项目均由丙方承担,对于超出合同清单的项目,由丙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应书面协议;对于因丙方原因无法独立完成的检测项目,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由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检测,丙方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为甲方在15号线各标段中已通过招标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该部分检测费用由丙方承担,并对检测结果与检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4.1结算方式:
1.本协议检测费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完成该项检测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单价中已包括乙方根据有关条件按合同规定的检测要求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检测仪器费、有关材料费、资料费、检测仪器及人员的各项保险费进退场费、办理各种许可证的费用、专利费、税金、利润、管理费以及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各种费用,并且不因通货膨胀、税/费、汇率、利率等变化而作任何调整,甲方不为本服务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检测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书作为结算依据。
1.1服务过程中,对于甲方承揽的工程检测项目,在签订合同中包含的检测项目或参数,按照甲方中标合同清单中单价的8折进行据实结算。
1.2在服务过程中,对于甲方承揽的工程检测项目,在签订合同中不含的检测项目或参数,合同清单中也没有类似材料或项目单价可参考时,按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参考指南》(*开通会员可解锁*版本)收费标准的6折进行据实结算。
1.3在服务过程中,对于甲方承揽的工程检测项目,甲方如只委托单项参数,按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参考指南》(*开通会员可解锁*版本)收费标准的6折进行据实结算,如6折后其检测费超过甲方中标合同中该材料检测费的,按照甲方中标合同清单中该材料检测费的八折进行结算。
1.4乙方于每季度末向甲方提供本季度发生的检测费用结算书、检测报告(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一份)作为本次结算依据凭证,结算书所列价格已包括了试验检测服务价格、技术资料提供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按照专款专用的政策,乙方承接的项目技术服务协作款应在甲方相应主合同检测款收回后,且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协作时,乙方必须提交参与该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成果技术资料及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提交的结算付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反之甲方不予以支付相应技术服务协作款。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书等金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支付所发生的检测费用,付款比例为100%。
4.2付款方式:电汇。
4.3履约保证金: / 。
4.4质量保证金: / 。
4.5其他情况: / 。
供应商名称:青岛轨道市政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检测、建筑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道路工程检测、节能保温工程检测、门窗检测、电气检测、水暖管材管件检测、保温材料检测、混凝土结构检测、绿化种植土检测、安全网及扣件检测、砌体结构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散热器阀门检测、防水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智能化系统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幕墙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人防防护设备检测、通风空调检测、装配式建筑检测、房屋检测(以上凭资质开展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履约能力涵盖某营房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推荐理由:推荐供应商的相关情况:满足附件4:《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工程施工分包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十五条,(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施工分包,应当采用直接方式采购: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按照地铁公司的三方检测合同第4.2.7.4 土建工程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检测项目均由丙方承担,对于超出合同清单的项目,由丙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应书面协议;对于因丙方原因无法独立完成的检测项目,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由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检测,丙方所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为甲方在15号线各标段中已通过招标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该部分检测费用由丙方承担,并对检测结果与检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推荐理由:
按照地铁公司三方检测合同及相关会议要求因此推荐意见为青岛轨道市政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检测机构为在地铁项目的外委检测机构。
采购清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
计划 交货 日期 |
交货地点 |
优惠折扣 |
备注(包件号-若有) |
| 1 |
对于甲方承揽的工程检测项目,在签订合同中包含的检测项目或参数,按照甲方中标合同清单中单价的 折进行据实结算。 |
项 |
1 |
按照委托单要求(暂定) |
按照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与检测项目(主合同)甲方签订的履约内容、时间、地点为准 |
/ |
|
| 2 |
对于甲方承揽的工程检测项目,在签订合同中不含的检测项目或参数,合同清单中也没有类似材料或项目单价可参考时,按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参考指南》(*开通会员可解锁*版本)收费标准的 折进行据实结算。 |
项 |
1 |
按照委托单要求(暂定) |
按照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与检测项目(主合同)甲方签订的履约内容、时间、地点为准 |
/ |
|
| 3 |
在服务过程中,对于甲方承揽的工程检测项目,甲方如只委托单项参数,按照《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参考指南》(*开通会员可解锁*版本)收费标准的 折进行据实结算,如 折后其检测费超过甲方中标合同中该材料检测费的,按照甲方中标合同清单中该材料检测费的 折进行结算。 |
项 |
1 |
按照委托单要求(暂定) |
按照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与检测项目(主合同)甲方签订的履约内容、时间、地点为准 |
/ |
2026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19日。
监督机构名称: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 。
采 购 人:青岛中航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286号
邮政编码:266000
联 系 人:高铭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408327501@qq.com
2026年04月14日
项目状态:直接采购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