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强蛟镇海塘安澜工程二期项目安全、标化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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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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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强蛟镇海塘安澜工程二期项目

安全、标化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宁海县强蛟镇海塘安澜工程二期项目安全、标化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宁海县强蛟镇海塘安澜工程二期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ZJSL-QJHT-AQBH-GKXJ-202504

1.3 采购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

1.6 采购项目概况:宁海县强蛟镇海塘安澜工程二期位于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本项目海塘提标总长6294m(薛岙段长2948m、峡山段长1643m、加爵科段长1703m),防汛墙前沿线基本沿现状陆海分界线布置;栈桥工程总长1754m(薛岙段长263m、峡山段长14m、十里红桥段长1477m);配套工程布置宁宝出海、十里红桥、又见咖啡及渔舟唱晚四个主题节点,同时为增加民众亲海空间和解决停车需求,在海塘外侧间隔布置挑空平台,其中薛岙段4个,峡山段3个,加爵科段1个,在峡山段布置停车场1座。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项目安全标化服务

2.2 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3 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2.4 物资质量标准:要求全部合格,符合设计业主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5)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119100分至20261221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1241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1、进度款支付

招标方支付进度款的周期为按月支付,招标方每个周期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中期计量的80%给予支付,如投标方供货进度、质量未按计划实施且当月实际进度低于原进度计划的80%时,招标方有权暂停支付,直至在后续达到计划要求。当招标方累计付款比例达到合同总价的85%时,停止支付。

每个支付周期内,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的进度款中应扣除以下应扣款项:按本合同扣除招标方代扣代缴的政府规费;按本合同扣除应由投标方分摊的费用;扣除投标方领用招标方物资设备款;其他应扣款项:如扣罚款、违约金等。

付款条件:①中期计量单及付款申请,需要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及投标方方盖章原件。②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单。③招标方代付投标方费用确认单(如有,需要投标方盖章确认)、招标方对投标方过程处罚确认单。③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承包人(招标方)支付进度款或临时支付进度款,不表明承包人(招标方)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投标方的供货量。

2、结算尾款支付

包工程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需要投标方提供:①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结算申请单原件(申请单上需要招标方项目经理部盖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②招标方代付投标方费用确认单(如有,需要投标方盖章确认)、招标方对投标方过程处罚确认单。③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上述资料必须原件全部齐全后,项目经理部凭业主或监理工程量签认单提交招标方职能部门审核(该部分资料不需要投标方提供),投标方提交的上述资料有任意一项缺失,即便有项目经理部盖章或签字,招标方有权不予结算和支付。招标方审计部门最终结算审定完成并收到投标方发票后2年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8.5%,剩余1.5%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缺陷责任期自最终审计完成之日起1年。

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供应链云票支付,云票提前兑现的贴息费用由投标方承担。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投标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核实合法有效后向投标方支付合同价款。

4、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事先均已经熟悉并认同:业主单位对总包单位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各项要求(不限于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即是总包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如若潜在投标人无法分清业主要求是否与本次招标有关联,应当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提出答疑申请,逾期不提的,视为全部认可,并无异议),中标单位在投标之时已经充分了解并且愿意接受上述风险,并最终在投标报价中进行了考虑。

所有潜在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无论投标前是否与招标人或业主进行联络,投标人均知晓并确认并非招标人或总包单位的意思表示,如果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自愿接受废标的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或结束后发现中标人串标的,招标人或总包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30%的处罚性违约金。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提供方式:优先收取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无法提供时采用银行转账收取。采用银行转账时,成交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全额退还,存在违约情况的,则扣除违约金后予以退还。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sdcsljw@cccc-sdc.com

12.其他

/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政编码:315200

联 系 人:卢俊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swbgck@163.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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