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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都扩容工程TJ01标项目经理部砂石料加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都扩容工程TJ0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工程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砂石料加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根据报批稿图纸,主要工程为杨柳街北互通区1处,桥梁1526m/2座,隧道1141m(平均)/1座;涵洞37道;预制T梁477片,钢箱梁6跨。路基工程挖方259万m³,填方170万m³。桥梁下部结构主要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承台、双肢薄壁墩、空心墩、矩形墩、柱式墩,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T梁、钢箱梁、连续刚构、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
2、招标内容: 砂石料加工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供货业绩要求: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应具有类似项目砂石料加工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良好的垫资能力;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3 月 09 日 11:30 时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 14:00 时,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5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 3月 17日13:00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都扩容工程TJ01标项目砂石料加工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 3月 17日13:00 时前发至邮箱739923189@qq.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 (供应商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都扩容工程TJ01标项目砂石料加工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贵都扩容工程TJ01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99-012476-01
为方便及时对账,转账时间请避开月底26-31日时间段。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3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贰万元整(¥20000.00)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
10.1 付款条件:物资结算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 70 %,剩余 27 %在最终清算 6 个月后支付。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余款的 3 %为保修(质)金,待质保期满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前述进度款项以 √ 方式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待业主单位退付甲方保修(质)金后 3 个月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 / ;
其他形式:____/___ 。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
机制砂加工 |
/ |
吨 |
详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贵都扩容1标项目拌合站 |
按项目实际规定时间交货 |
| / |
碎石加工 |
5-31.5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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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砂石料运输 |
3公里以内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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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砂石料运输 |
3公里以外 |
吨·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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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母材来源:隧道洞渣、挖方弃渣,材质:主要以石灰岩、卵石为主,可用于水泥混凝土。甲方母材委托乙方加工,(包含机制砂生产线,工期暂定按24个月计算)上述单价包含: 1、碎石加工场设备及配套设备采购、进出场费、安装(预埋件、附属配件)、调试、维保费、办公场所搭建和租赁、操作人员食宿及所购买的保险及员工薪酬; 2、碎石加工场低压配电布设安装费用、材料采购费用及日用、加工生产的电费; 3、碎石所需所有能耗、燃油、电费、水费等由乙方提供。若使用甲方临时用电,则按1元/度进行扣除; 4、碎石所需环评报告等一系列合法手续由甲方与供应商共同协同办理,报价不考虑在内; 5、以上单价均包含增值税及相关附加费,碎石加工供应商按施工甲方的要求提供工程机械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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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述单价包含的设备配置、操作人员及环保要求如下: 1、碎石加工供应商应列表说明自有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日产量、出厂时间、新旧程度等生产设备要求5年内设备、运输设备5年内设备。 2、整套主要设备(包含不限于):ZG6013棒条给料机1台,PE900X1200颚式破碎机1台(日产量2000T),TS2040脱水筛1台,XS3200捞沙机2台,SJ1650圆锥机1台,SJ560立轴式冲击破1台(日产量2000T),3YK2675振动筛1台,4YK3075振动筛1台。整套设备指除列明主要设备外,还包含能达到正常生产条件及确保材料质量的相应设备,如输送装置、冲洗设备、筛网、机制砂水洗设备等相应的附属设备及配备件等。 3、碎石加工供应商按施工甲方需要的各种规格进行加工,碎石加工供应商需根据施工甲方要求无条件及时更换或调整设备并承担费用,满足施工甲方碎石规格需要。 4、碎石加工供应商负责所需所有机械设备调迁投入设备满足除尘环保要求,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及后期维修保养、配件易损件的更换等,按项目要求统一标识等,负责加工完成后设备的拆除、退场。 5、碎石加工供应商负责所需所有人工费用,应包括人员生活办公用住房租赁或搭建、水源相关费用,人员工资、设备耗材等费用。 6、碎石加工供应商承担所有设备及人员的安全责任,以及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项目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碎石加工供应商对进场施工的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碎石加工供应商承担。 8、碎石加工场应投入符合的除尘设备,并定期洒水降尘。造成的污染(不限于环境、噪声、粉尘、水源等污染)、环保、地方关系等由碎石加工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 9、碎石加工场的建设应符合相关地方标准,碎石加工供应商提供生产布局,项目审核,要充分考虑厂站场地面积,预留碎石存储有效使用面积,满足储存量要求,临建设施及建设由碎石加工供应商承担。 10、乙方负责碎石加工场地建设(符合甲方安全文明标准化)和场地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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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述碎石、砂运输单价中包含: 1.碎石、砂运输费用(3km以内):XX元/方,碎石、砂运输超运(3公里以上,每增运1km):XX元/吨/公里。 2.工作内容:含等待装车、运输、等待放料、空回(含油费)等与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柴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含房屋住宿费、伙食费、水电费,若使用甲方临时用电,则按1元/度进行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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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工生产及质量要求: 1、碎石加工供应商应充分调查考虑石质硬度造成的成本费用,进场施工的碎石加工商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 2、碎石加工供应商负责原料(片石)的堆积、解小、筛选、在场喂料、成品碎石的储存及装车。 3、碎石加工供应商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指标,满足施工甲方的需求,如果不能满足时,碎石加工商负责增加其他相关辅助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 4、加工生产碎石过程中产生的土及无法加工使用的材料由碎石加工商进行清除至施工甲方指定地点。 5、生产出的产品、石粉及废弃料等所有权归施工甲方所有,碎石加工商不得私自处理,如用于工程时,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碎石单价中,不再单独计价。 6、碎石加工供应商负责生产或储存的每种规格的成品料采用挡墙进行隔离,承担相关费用,避免混料。 7、加工工艺必须采用头破+二破+三破(整形)+除尘,必须配备专业的生产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碎石加工供应商必须详细说明碎石加工方案和加工工艺,质量控制方案,达到相关物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8、碎石加工供应商加工供应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材料应用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及需要遵守的地方标准。 9、碎石加工供应商对加工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未经施工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料源或生产工艺。 10、乙方需根据甲方根据需求数量、混凝土配合比、碎石加工生产情况,及时调整配合比或筛网尺寸,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的成品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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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甲方承担部分: 1、甲方负责提供高压电源和变压器并负责审批手续办理。 2、甲方负责碎石加工场地复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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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验收方式: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首先对照乙方发货单对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过磅验收,容许磅差为±3‰。即:以甲方计量标定合格的地中衡称量计重,当乙方材料运输车运达甲方场地时,由甲方现场收料员进行验收。如果双方对过磅数有异议,可以找第三方进行核磅,该磅需获得国家认可的计量机构认证。当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厂量单数量的误差在±3‰之内时,以甲方实际现场过磅数量为准。误差超过±3‰时,可通过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公磅重新计量。并以第三方公磅数量为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验收不满足技术标准要求的的,甲方有权拒绝收料并要求乙方自费清理出场。 2、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5 日至本月 14 日; 3、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5 日至本月 14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 70 %。并且过程支付不高于业主的支付比例;剩余 27 %在最终清算 6 个月后支付。余款的 3 %为保修(质)金,待质保期满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前述进度款项以 √ 方式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待业主单位退付甲方保修(质)金后 3 个月内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5.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30日内办理购房手续。2套南京锦度GDF,单套125.24平。若总包/业主单位GDF政策发生变化以实际GF发生时间GDF政策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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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