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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激光火焰复合切割机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方案编号:ZPMC(NC)-YB*开通会员可解锁*0)
第一章 采购条件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南通)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现对激光火焰复合切割机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第二章 项目结算与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设备在招标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经一个月试生产达到技术要求,并经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招标方在【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90】%作为验收款。
剩余的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产品的质量保证金,如产品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用期没有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则在保用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质量保证金。
乙方需在甲方付款前提供13%增值税全额发票。
注:原则上不支付预付款,若支付,投标方需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
2.支付方式:电汇。
第三章 供货要求
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装备、工程、货物及服务等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装备、工程、货物及服务等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
1.1 项目概况
振华传动金属1#车间进行数字化改造,其中包括2台激光火焰复合切割机(激光功率≥20KW),并配备除尘系统、自动推渣机构及收集箱等辅助设施。
该设备主要用于结构件的板件切割下料的任务。具体加工范围如下:
(1) 切割的板材材质:碳钢,主要以Q235B、Q355D、ASTMA709为主;
(2) 钢板最大尺寸:12.5*3.2m,常规钢板最大尺寸10*2.8m;
(3) 钢板厚度:4-175mm;
(4) 最大重量:27吨;
(5) 钢板来料状态:钢板无抛丸预处理,表面有铁锈。
1.2 厂房环境
电源: 三相交流电380V±10% 50±1Hz
单相交流电220V±10% 50±1Hz
气源:管道氧气:1.1-1.2MPa,氧气纯度99.9%,丙烷(液化石油气)管道供气
工作环境:温度:-5℃- 50℃,相对湿度90%以下。
1.3 设备规格及数量要求
(1)如下图1所示:共1组独立料台,3个切割工位(3个上料位,2套切割机构),每工位放置1张钢板,切割机轨距约4.8米,料台采用双侧吸式除尘,上料位尺寸满足下图要求,底部自动推渣机构。2套切割机构配置激光复合+激光双模式,其中激光采用≥2万瓦激光器。
上下料方式:智能行车,吊具自重约12吨,料台承重能满足最厚板件重量和吊具重量之和。
图1 激光复合切割机区域示意图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激光火焰复合切割机(纯激光切割功率为≥20KW,含除尘和推渣) |
2套 |
招标方下达订单135个自然日内满足交货条件。 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具备到现场安装调试条件,后续根据招标方要求,随时进厂安装。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东路1号 |
需与招标方数字化平台互联互通 |
注:投标方需具有上述相似(工况相似、需求相似)激光火焰复合切割机(纯激光切割功率≥20KW,含除尘、推渣)的制造、销售案例。在投标前,完成招标方的工艺试验(复合切割最大厚度需≥175mm),未完成的或不合格的无投标资格。
3.1 切割技术要求
(1) 外形精度:±0.5mm;
(2) 直线度:≤1mm;
(3) 平行度:≤0.3mm;
(4) 切割面无挂渣、氧化皮;
(5) 切割面无塌角、间断或连续的熔点和熔化的条状物,允许轻微圆角;
(6) 满足JB/T 10045-2017 《热切割 质量和几何技术规范》中2级或2级以上要求(下列序号(7)表中的尺寸极限偏差按技术协议,不按此标准);
(7) 设备切割参数:
| 复合切割参数 |
|||||
| 厚度 |
速度 m/min |
后拖量 |
锥度mm |
粗糙度 μm |
穿孔速度/s |
| 60mm |
≥0.35 |
n≤1.8/100mm |
单边≤0.01*厚度 |
≤5 |
≤5.5 |
| 70mm |
≥0.3 |
单边≤0.01*厚度 |
≤5 |
≤7 |
|
| 80mm |
≥0.25 |
n≤2/100mm |
单边≤0.01*厚度 |
≤5 |
≤10 |
| 90mm |
≥0.25 |
单边≤0.01*厚度 |
≤10 |
≤12 |
|
| 160mm |
≥0.13 |
n≤2.2/100mm |
单边≤0.01*厚度 |
≤10 |
≤16 |
| 175mm |
≥0.1 |
单边≤0.01*厚度 |
≤10 |
≤22 |
|
| 备注: 以上切割参数为设备验收要求 |
|||||
| ≥20KW 激光切割参数 |
||||
| 厚度 |
速度 m/min(氧气/正焦点) |
锥度mm |
粗糙度 μm |
穿孔速度(s) |
| 25mm |
≥1.1 |
单边<0.1 |
≤12.5 |
≤3.1 |
| 40mm |
≥0.7 |
单边<0.3 |
≤12.5 |
≤5.1 |
| 50mm |
≥0.2 |
单边<0.5 |
≤25 |
≤10 |
| 备注: 以上切割参数为设备验收要求 |
||||
3.2 切割机配置要求
(1) 钢板上下料的方式采用智能行车,切割完成后同工位进行分拣;
(2) 激光复合切割机具备2种切割模式:
n 激光复合切割模式;
n 激光切割模式。
两种模式可以根据钢板的厚度情况自动切换。
(3) 切割机有效的切割宽度为3.4米(除尘布置不能影响有效切割宽度);
(4) 龙门架X方向轨道采用高可靠硬轨结构,割枪与龙门架上导轨移动机构采用高可靠性线轨结构;
(5) 切割头有安全可靠的电气防碰撞机构,确保切割头不受损坏;
(6) 采用激光火焰复合切割专用内置自动点火,内置自动调高装置;出现中途灭火等情况时,可以在中止位置继续起始切割。
(7) 切割机操作系统使用中文版进口操作系统;
(8) 切割机龙门下加装隔热装置,隔热板厚度大于等于2mm
(9) 橡胶气管:必须耐高温高压,密封性能好,抗老化性能强。建议采用德国品牌气管,要求投标方注明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
(1)龙门架上须配备防护罩;
(2)每个龙门架安装跟随监控一个。
(3)调压阀,压力表:为一流品牌;
(4)电磁阀:意大利CEME 电磁阀或同等品牌;
(5)拖链:采用德国IGUS(易格斯)或韩国Koduct或同等品牌;
(6)切割机气体控制采用比例阀控制;
(7)切割机的每把枪具备独立驱动的功能,具备自动分枪功能;
(8)切割机上操作终端电脑平行于纵向方向,和横梁垂直;
(9)具备钢板自动寻边功能;
(10)具备借边、共边切割功能,共边切割的穿孔时间可自动调用;
(11)具备跳程序执行功能;
(12)割枪具备自动调高功能;
(13)具备在切割零件上进行喷码功能;
(14)钢板厚度120mm及以下的能够实现自动穿孔,具备穿孔后的割渣自动熔渣及吹扫清理功能,特别是厚板穿孔后钢板表面的割渣不影响自动切割,要有详细的方案介绍。
(15)采用侧吸加上吸式除尘,切割之前提前30S启动,切割完成后,延时2分钟关闭。要求切割料架下方采用单元式格档结构,保证除尘空间相对封闭保证除尘效果,不能出现切割后零件的下表面被切割烟尘熏黄现象。
(16)侧吸式除尘风道集成在切割料台内部,通过机械结构与割炬位置对应,变换风道,达到最高的除尘效率。
(17)上吸式除尘需完全覆盖激光切割工作台的有效切割范围,形状优先采用 “弧形导流式” 或 “阶梯式”,避免直角设计导致气流死角;罩口下沿与切割板材的距离需控制在100-200mm(距离过近易干涉激光头运动,过远则负压衰减)。罩内部需设计倾斜导流板(倾角 15°-30°),引导烟雾向风道方向集中,避免局部烟雾滞留;对于大幅面工作台,需分区域设置独立吸风分区,防止边缘区域吸力不足,风道需降低风阻、保证气流顺畅。
3.3 切割料台技术要求
3.3.1 料台要求
(1) 模块化设计,牢固可靠,易于安装维护; 有足够的刚性,考虑到行车吊具重量(约12吨)与钢板自重对料台的冲击;
(2) 支撑插板采用碳钢,厚度≥8mm,安装后与料台形成整体框架不能被磁铁吸走,插板间距必须确保150mm×150mm零件不会掉落;
(3) 料台需满足相应钢板的切割需求,实现区域吸风除尘功能,切割台底部残渣在不拆除切割料架情况下由清渣器自动快速完成清理;
(4) 料台的有效切割宽度需满足3.4m宽切割,长度需满足单张12.5m长板材且工位之间无干扰;
(5) 料台自带除尘吸风风道,风道尺寸需满足除尘风量需求,减少风道阻力和漏风率;
(6) 料台分区域吸风,区域间有隔板,可灵活反转,确保切割时吸风效果,不影响清渣器清除切割残渣,吸风区域风门与割炬切割位置区域对应,吸风风门由切割机控制,在推渣过程中切割台隔板的开合与清渣器机械连锁。;
(7) 料台模块与模块间连接可靠,连接处不影响切割、除尘和清渣器运行,高度可调节。
(8) 料台的吸风结构系统需成熟稳定,需提供近3年内至少2个与智能行车联动的大型切割台(长度>30m)除尘工况应用的成熟案例,案例需包含用户联系方式、设备型号及运行时长(≥1年)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现场照片)。
3.3.2 清渣器要求
(1) 清渣器安装于切割台下部,有专用停放区域,便于后期维修维护;
(2) 清渣机构主部件(减速电机,轴承)国际一流品牌,国内加工结构件,并组装;
(3) 清渣器由电机驱动,加速电机为SEW或同等品牌,变频控制,速度可调,变频器品牌西门子或同同等品牌,能自动快速清除切割台底部的切割残渣;
(4) 控制系统与切割机控制系统联动互锁,切割机均停止切割时,可启动清渣机构实施清渣工作,在清渣过程中,切割机不可实施切割工作;待清渣工作完成后,回退到专用停放区,切割机方可启动切割;
(5) 清渣系统启动由自动连锁控制/人工操作方式,可通过遥控器面板或控制箱面板操作启动,预留与切割系统联动启动控制信号,预留急停互锁信号;
(6) 清渣器控制系统采用西门子s7-1200 PLC控制(或同等品牌同等系列产品),人机界面为不小于10寸触摸屏,便于操作和设置参数,并且在触摸屏上显示相应参数,如运行状态、故障信息、清理频次、清理间隔时间等信息;
(7) 清渣器宽度满足切割台内残渣沉淀区宽度,高度可根据地面的平整度自行调整;
(8) 清渣器电缆实现自动收放,无缠绕,或其他更优结构;
(9) 清渣器必须满足料台底部存渣区高负荷状态下的推渣能力,不被卡住,电机不过载。接受信号进行清渣动作,并能反馈相关状态信号与切割机形成互锁;
(10) 料台风门不能被熔渣封堵,清渣过程中,料台隔板跟随清渣器移动联动开合;
(11) 清渣效果:一次性清理干净,满足日常使用需求。
(12) 清渣器使用国际一流品牌,清渣器需提供近3年内2个以上激光复合/火焰切割100mm以上厚板清渣器稳定使用的业绩,案例需包含用户联系方式、设备型号及运行时长(≥1年)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现场照片)。
(13) “若投标方 / 合作方所提供的产品、组件、服务并非由自身(即投标方 / 合作方本体)生产或提供,而是由第三方厂商(非本项目直接签约主体) 供应,则投标方 / 合作方须在响应文件(或合同签订前)向甲方 / 招标方提交授权文件。
3.3.3 收集箱要求
(1) 收集箱主要负责收集清渣器推送出来的切割残渣废料,安装于料台一端;
(2) 收集箱需有可靠的吊装结构,便于清理收集箱内的残渣;
(3) 收集箱容积能满足一次推渣清理的量(≥3吨),连续切割8h清理一次;
(4) 收集箱所在位置装有盖板,盖板可采用气动控制,控制系统与推渣系统连锁,在清理残渣时自动打开盖板,其余时间盖板自动关闭,盖板为花纹板。在盖板侧边有安全围栏,围栏有供人员出入门。
3.3.4 风管系统要求
(1) 管道材质:管路采用一次成型镀锌螺旋风管,具备耐高温、耐腐蚀的性能。管道强度要求满足正常使用,即在净化器正常运行时,在管道内产生负压(管道可承受3KPa 以上高压)的作用下,管道不发生变化、凹陷、破裂等现象;
(2) 风管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方便拆装;但又不能轻易地被移动;
(3) 风管系统,需安装调节开关,系统可进行风量平衡调节;
(4) 风管密封性好,管道连接处采用专业胶条进行密封,不存在漏风现象,排风管安装确保安全、牢固;
(5) 风管若需地面开槽,开槽地沟处需有盖板,盖板为花纹板。
3.3.5 其他要求
(1) 投标方需提供详细的切割配套除尘清渣工作台及除尘器系统技术描述及参数供招标方评审;
(2) 投标方需提供详细的火焰切割配套除尘清渣工作台及除尘器系统设计图纸供招标方评审。
3.4 除尘系统技术要求
(1) 本项目所用 “激光复合火焰切割除尘系统” 须为需为切割台、推渣机、除尘系统三位一体的一体化设计,由同一设计单位 / 制造商完成全流程设计;三者结构衔接无通用可拆卸接口、功能闭环联动(缺一无法实现 “切割 - 排渣 - 除尘” 完整作业)、共用单一 PLC 控制系统。
(2) 除尘器为国际一流品牌,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采用滤筒式过滤器,由风机、清灰系统、洁净室、过滤室、漏灰斗、集灰箱、滤芯和火花挡板组成的一体式结构设计,结构紧凑,外观美观;
(3) 风机的电机能效等级:满足最新国标二级或一级等级要求。符合《GB 18613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最新标准要求;
(4) 采用国际一流品牌双进风皮带轮驱动风机机组(含电机),提供风机型号,选择高效节能型,节能降耗型;运行时的噪音≤75dB(A);
(5) 风机控制:采用变频启动方式或软启动;
(6) 除尘器的清灰系统:配置旋转反吹机构进行高效反吹清灰,需要具备停机、压差两种清灰方式。除尘设备需安装油水分离器,确保反吹清灰空气干燥;
(7) 集灰箱下方安装可移动脚轮,方便日常维护;
(8) 除尘器需要配置压差传感器,能实时显示除尘器压差,当压差高于设定值时,除尘器自动进行反吹,若依旧达不到标准则自动报警;
(9) 除尘器采用原装进口ePTFE覆膜滤筒。过滤效率:颗粒在0.3微米以上过滤效率达99.99%。
(10) 除尘器控制系统与切割机采用硬接线方式实现联动互锁,除尘器满足料台最远端切割时的抽风除尘效果,抽风区域外无烟尘。
(11) 除尘器为国际一流品牌,清渣器需提供近3年内2个以上激光复合/火焰切割除尘系统稳定使用的业绩,案例需包含用户联系方式、设备型号及运行时长(≥1年)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现场照片)。
(12) “若投标方 / 合作方所提供的产品、组件、服务并非由自身(即投标方 / 合作方本体)生产或提供,而是由第三方厂商(非本项目直接签约主体) 供应,则投标方 / 合作方须在响应文件(或合同签订前)向甲方 / 招标方提交授权文件。
3.5 数据采集要求
控制系统需支持OPC UA通讯方式,以便数采的通讯需求。
(1) 提供信息交互专用数据块,及设备关键信息IO表;
(2) 提供信息化采集专用网口(IP可自定义);
(3) 设备数采实时数据更新时间小于2秒;
(4) 使用西门子PAC3220智能电表(或同等品牌同等系列产品),采集设备总用电量;
(5) 设备中标方应协助招标方完成切割工位数字化集成开发和联调工作;
(6) 关键数采数据内容如下:
| 序号 |
数据描述 |
数据类型 |
备注 |
| 1、 |
开关机状态 |
BOOL |
OPC UA |
| 2、 |
设备状态 |
BOOL |
OPCUA |
| 3、 |
生命位 |
BOOL |
OPC UA(1HZ脉冲) |
| 4、 |
切割速度 |
INT |
OPC UA |
| 5、 |
工件切割中 |
BOOL |
OPC UA |
| 6、 |
点火信号 |
BOOL |
OPC UA |
| 7、 |
程序运行进度 |
REAL |
OPC UA |
| 8、 |
程序名称 |
CHAR |
OPC UA |
| 9、 |
工艺状态 |
INT |
OPC UA |
| 10、 |
X坐标 |
INT |
OPC UA |
| 11、 |
Y坐标 |
INT |
OPC UA |
| 12、 |
Z坐标 |
INT |
OPC UA |
| 13、 |
气体压力 |
REAL |
OPC UA |
| 14、 |
切割高度 |
REAL |
OPC UA |
| 15、 |
程序运行进度 |
REAL |
OPC UA |
| 16、 |
推渣机构状态 |
INT |
S7/OPC UA |
| 17、 |
除尘气源压力 |
real |
S7/OPC UA |
| 18、 |
除尘送风量 |
real |
S7/OPC UA |
| 19、 |
除尘进口浓度 |
real |
S7/OPC UA |
| 20、 |
除尘出口浓度 |
real |
S7/OPC UA |
| 21、 |
除尘滤筒压差 |
real |
S7/OPC UA |
| 22、 |
除尘滤筒数量 |
int |
S7/OPC UA |
| 23、 |
除尘反吹位置 |
int |
S7/OPC UA |
| 24、 |
除尘反吹状态 |
bool |
S7/OPC UA |
| 25、 |
除尘反吹次数 |
int |
S7/OPC UA |
| 26、 |
除尘灰尘重量 |
int |
S7/OPC UA |
| 27、 |
切割电流 |
REAL |
OPC UA |
| 28、 |
切割弧压 |
REAL |
OPC UA |
| 29、 |
割缝补偿值 |
REAL |
OPC UA |
| 30、 |
割嘴型号 |
INT |
OPC UA |
| 31、 |
总用电量 |
LREAL |
OPC UA(KWh) |
| 32、 |
总有功功率 |
REAL |
OPC UA(KW) |
| 33、 |
各工位占位信号 |
BOOL |
OPC UA |
| 34、 |
报警信息(断路器,变频器,传感器,网络诊断,操作提示,超时报警等) |
BOOL |
OPC UA(报警位,报警信息,报警是否影响停机,分类说明) |
不限于以上数据,所有非专利或产权数据理论上均可提供。
3.6 数字化集成需求
切割机应配置上位控制系统,需满足通过Tcp方式或Http方式与车间软件应用系统进行数据交互,能实现与车间软件应用系统的钢板上下料运行逻辑对接,套料程序下发与反馈、切割进度、速度、完成情况、物料状态(有物料/无物料)汇报等;切割机上位与车间软件之间通讯的TCP报文必须为定义清晰的标准范式报文,并能通过固定语法解析;若采用Http方式进行通讯,数据必须遵循Json标准范式。切割机电脑系统支持时间同步。切割机PLC与行车建立安全锁定管理,保证钢板上下料期间设备处于安全位置,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3.7 设备电气部分要求
3.7.1 电控柜配置要求
(1) 电控柜配备门制动器,配备照明系统,配备门限位开关;
(2) 电控柜配备钢板材质的线路图盒;
(3) 电控柜配备壁装式冷却设备 TopTherm Blue e空调;
(4) 电控柜配备额外的空调蒸发器;
(5) 电控柜配备电脑托盘。
3.7.2 电气接线要求
(1) 选用导线首先要保证导线的截面能够承载正常的工作电流,同时要考虑留一定的余量。母线涂色为:A线黄色,B线绿色,C线红色,N线浅蓝色,PE线黄绿,其它导线颜色一般规范: AC220V 红色,DC24V+棕色,DC24V-深蓝色。
(2) 专用的剥线压线工具,统一接线方式,该用接插件的用接插件,该焊接的用焊接。
(3) 所有连接导线中间不应有接头,确有需要的,两线连接不能直接铰接包裹胶带,应采用接线帽或对接端子。
(4) 标号应完整,清晰,牢固。标号粘贴位置应明确,醒目。
(5) 电气图纸必须与现场布线正确匹配。
(6) 电柜或转接盒走线必须安装防水接头做保护。
(7) 电缆连接在面板和门板上时,需要加塑料管和安装线槽。柜体出线部分为防止锋利的边缘割伤绝缘层,必须加塑料护套。
(8) 所有带屏蔽线的电缆,屏蔽线必须正确连接(特别是网线和通讯电缆)。
(9) 接地线必须有效接地,包括电气柜,桥架,带有金属外壳的元件等。
(10) 不允许多根电缆凑平方数的现象;电气元件无特殊要求的,均应垂直固定安装。
(11) 强弱电走线要分开桥架、区域走线,严禁强弱电缆、线混合敷设(对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同一路径无防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
(12) 柜内元器件及布线必须为板前布置,采用线槽行线,必须符合国际或国家有关规定,电气元件布置合理有规律,标识明确,使柜内整齐不零乱。元器件不能拥挤,实物与图纸资料相一致,并且耐用、可靠、整齐美观等;
(13) 在控制柜里使用的线槽必须具有10%的额外空间用于备用;
(14) 电控柜照明必须采用24V安全电压;
(15) 柜内元器件能用标准导轨安装的,都采用导轨安装;
(16) 外部管线以桥架为主,在特殊的情况下以热镀锌钢管、尼龙软管为辅;
(17) 所有的布线应避免相互干扰,高低压电缆分开走线,并用电缆桥架铺设电缆;
(18) 由控制柜到设备各部位的控制电缆必须布置在电缆桥架内;所有外部电缆必须予以编号,每根电缆的编号是唯一的;导线中间不许有接头;至少要提供10%的备用导线;
(19) 所有的电器元件(包括电器元件、电磁阀等)必须根据电气原理图做出统一标记符号;标记必须是永久且便于识别(注意不能镶嵌到元器件上);
(20) 导线上采用白色、圆形乙烯树脂线号管,线号由专用线号机以色带胶印的方式打印,必须永久且不易脱落;
(21) 操作面板、控制柜上的按钮、指示灯、仪表等采用文字标注其功能,字迹清晰、永久不易脱落;
(22) 备用电线电缆应能方便辨识;
(23) 所有电器元件的安装必须方便拆卸、方便维修;
(24) 所有的接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5) 根据故障警告,给出电铃声及声光提示,并关闭全机,使操作者及检修人员迅速找到故障所在,便于维修。
3.7.3 设备诊断要求
(1) 完善的自诊断系统,设备故障自动报警与自保护停机,并提示解决故障的信息,HMI系统能够自动记录每一次故障发生的时间及内容。
(2) 除尘与自动设备实现联动:与预处理实现对接,预处理切割动作之前提前30秒启动,切割停止完成后,延时2分钟关闭。
3.7.4 电气品牌要求
(1) 柜内交换机采用西门子交换机或同等品牌,柜内端子排采用菲尼克斯品牌或同等品牌;
(2) 柜内配置接地铜牌,设备网线采用西门子屏蔽网线或同等品牌,RJ45网线头采用西门子品牌或同等品牌;
(3) 设备电气系统所使用的电线和电缆为铜芯。
3.7.5 电气功能要求
(1) 设备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制造须把安全运行放在首位,所有电气设备须有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的触电事故和碰撞事故。
(2) 设备所采用的电气元器件和部件要充分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电气元器件和部件要采用通用产品,保证备件容易采购。
(3) 设备的电气控制系统的所有控制柜和元器件都要保留足够的检测和维修空间,并且可方便地搬运和吊装,电气控制系统要方便维修、更换和拆卸部件。
(4) 所有设备配置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以及安全规范规定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所有保护措施。
(5) 变频器采用物料搬运工业专用矢量变频控制系统。
(6) 常规电气保护:过流、过压、欠压、短路、过热、接地、漏电。
3.7.6 电气安全联锁要求
(1) 设备与车间集成系统需建立安全联锁,投标方至少预留8DI/8DQ的经过继电器中转的无源触点,作为与地面集成系统交互。投标方须配置一根多芯硬接线(不少于0.5平方)和多个西门子标准4芯屏蔽网线,连接到车间地面集成远程网络柜中,具体位置在设备周围50m内。
(2) 自动化生产内的交互设备之间除通讯联锁外,还需建立安全硬接线联锁,双重保护,确保设备之间绝对安全。
(3) 传感器配置:自动生产线系统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传感器,以实时采集焊接过程中的各种参数和数据。
3.8 安全需求
切割机应具备与智能行车之间建立安全联锁。
如上图所示:设备须预留8DI/8DQ的经过继电器中转的无源触点,作为与智能行车地面集成系统交互。设备须配置一根多芯硬接线(不少于0.5平方)和一个西门子标准4芯屏蔽网线,连接到车间地面集成远程柜中,具体位置在设备周围50M内,硬接线交互IO信号内容包括:
| 序号 |
数据描述 |
识别方式 |
信号说明 |
传递方向 |
| 1 |
切割机发出工位1钢板占位信号 |
传感器或光栅 |
此信号为1表示切割机上有钢板,此信号为0表示切割机上无钢板 |
切割机发给地面网络远程柜 |
| 2 |
切割机发出工位2钢板占位信号 |
传感器或光栅 |
此信号为1表示切割机上有钢板,此信号为0表示切割机上无钢板 |
切割机发给地面网络远程柜 |
| 3 |
切割机发出工位3钢板占位信号 |
传感器或光栅 |
此信号为1表示切割机上有钢板,此信号为0表示切割机上无钢板 |
切割机发给地面网络远程柜 |
| 4 |
切割机发出允许智能行车进入切割机工位1区域信号 |
切割机横梁位置(切割机横梁是否在安全位) |
此信号为1表示切割机在安全位,智能行车可以进入切割机工位1区域上下板,此信号为0表示不允许智能行车进入切割机工位1区域 |
切割机发给地面网络远程柜 |
| 5 |
切割机发出允许智能行车进入切割机工位2区域信号 |
切割机横梁位置(切割机横梁是否在安全位) |
此信号为1表示切割机在安全位,智能行车可以进入切割机工位2区域上下板,此信号为0表示不允许智能行车进入切割机工位2区域 |
切割机发给地面网络远程柜 |
| 6 |
切割机发出允许智能行车进入切割机工位3区域信号 |
切割机横梁位置(切割机横梁是否在安全位) |
此信号为1表示切割机在安全位,智能行车可以进入切割机工位2区域上下板,此信号为0表示不允许智能行车进入切割机工位2区域 |
切割机发给地面网络远程柜 |
| 7 |
接收智能行车允许激光切割机工位1位置动作信号 |
智能行车位置(智能行车是否在切割机工位1区域) |
此信号为1表示智能行车不在切割机工位1区域,允许切割机横梁动作,为0表示智能行车在切割机工位1区域,不允许切割机横梁 |
地面网络远程柜发给切割机 |
| 8 |
接收智能行车允许激光切割机工位2位置动作信号 |
智能行车位置(智能行车是否在切割机工位2区域) |
此信号为1表示智能行车不在切割机工位2区域,允许切割机横梁动作,为0表示智能行车在切割机工位2区域,不允许切割机横梁 |
地面网络远程柜发给切割机 |
| 9 |
接收智能行车允许激光切割机工位3位置动作信号 |
智能行车位置(智能行车是否在切割机工位3区域) |
此信号为1表示智能行车不在切割机工位3区域,允许切割机横梁动作,为0表示智能行车在切割机工位3区域,不允许切割机横梁 |
地面网络远程柜发给切割机 |
3.9 信息化需求
(1) MES系统与设备自带计算机进行计算机与计算机之间通讯;
切割机和使用方中控系统之间的通信接口,包括程序的申请、钢板申请、下料申请、切割机状态反馈、切割机运行模式反馈、切割机停止接口。
(2) 接口方式
切割机上位系统需要与车间其它系统进行生产联控、数据采集。上位系统需要支持Http、Mqtt、Tcp通讯协议,推荐使用Mqtt协议。若使用Tcp协议,报文需能够根据固定格式进行一致性解析。Http协议与Mqtt协议报文使用Json标准格式。
(3) 投标方需要配合的工作
1)提供信号模拟程序,包括报警信号,故障信号,位置信号,状态信号,安全信号等;
2)提供报警及故障信息及处理说明文档,维护保养要求;
3)要求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格式,接口数据表(包括数据名称、数据类型、数据地址、数据长度、数据精度等)给招标方。
3.10 安全性
整机安全性符合以下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操作人员和车间环境的安全性;其余安全事项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国家标准。
n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n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n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n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n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n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
n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n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JBJ18-2000
n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
3.11 其他要求
(1) 投标方需提供详细的切割配套除尘清渣工作台及除尘器系统技术描述及参数供招标方评审;
(2) 投标方需提供详细的切割配套除尘清渣工作台及除尘器系统设计图纸供招标方评审。
(3) 配件保障:提供切割机更换易损件明细、生产厂家、价格及配件的保障计划;
(4) 技术培训:根据中厚板其他企业使用数据,提供针对使用方的切割零件,从切割机操作说明和切割技巧方面对现场操作员工进行操作培训;
(5) 永久免费提供切割机软件更新服务;
(6) 招标后提供加盖公章签字设备位置及调整范围图;
(7) 提供相似设备、产线业绩表和相似产品工厂应用案例;
(8) 供所需的图纸和资料(详见附件1图纸和资料明细,需有2份纸质和1份电子版图纸);
(9) 从招标方的主控柜到投标方设备的控制柜电源线由投标方提供。
四、验收标准
4.1 地基图要求
合同签订15天内,提供基地图(包括具体尺寸、安装要求、电缆沟、地坑等),待招标方确定后提交最终版本。
4.2 安装调试要求
4.2.1 双方协调与沟通
(1)设备发货后,双方需召开安装联络协调会,明确权利义务;
(2)双方需明确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联系人,所有事宜通过联系人进行交流。
4.2.2招标方责任
(1)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基础条件图,负责地基施工;
(2)协助投标方进行设备的吊卸、提供吊具及人员配合;
(3)在安装调试期间,配备人员在现场跟踪,以熟悉设备结构及安装维护方法。
4.2.3 投标方责任
(1)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负责设备精度控制;
(2)按照安装调试大纲进行安装及调试;
(3)安装人员需文明施工,遵守需方的劳动纪律及必要的规章制度。
4.3 终验收随机资料要求
4.3.1 图纸和资料明细
(1) 激光切割机整体结构维修图纸;
(2) 激光切割机电路图;
(3) 激光切割机操作说明书;
(4) 设备三维模型电子图;
(5) 设备地基图。
上述资料均需要附带二维电子版图纸。
4.3.2 EAM资料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有无 |
| 1 |
安全操作规程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2 |
货运清单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3 |
进口报关单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4 |
维护保养手册/培训签字记录表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5 |
设备使用及操作手册/培训签字记录表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6 |
电气原理图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7 |
机械图纸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8 |
关键外购件说明书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9 |
可执行程序及可恢复程序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10 |
程序安装及恢复指导书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11 |
备件采集表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12 |
备件层级示意图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13 |
PM保养标准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14 |
故障体系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4.3.3 技术资料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有无 |
| 1 |
零件手册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2 |
完整的设备总装图、部装图、部件图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3 |
设备总装示意图、传感器位置图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4 |
设备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5 |
液压原理图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6 |
设备使用说明书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7 |
设备维护保养说明书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8 |
安全操作指导书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9 |
润滑指导书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
| 10 |
合格证 |
1份 |
纸质+电子版 |
|
| 11 |
外购件说明书 |
2份 |
2份纸质+电子版 |
4.4 培训要求
4.4.1 培训责任
培训方: 投标方
培训对象: 招标方
培训时间: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及使用初期
培训内容: 设备操作、使用、保养的知识
4.4.2 培训目标
(1)懂设备基本原理。
(2)会设备基本操作。
(3)会诊断与排除设备简单故障。
(4)会处理数据与调整基本数据。
(5)会维护设备与保养设备。
4.5 设备验收
设备出厂前招标方到投标方生产现场进行设备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预验收报告,同时接受初次现场技术培训。(预验收根据招标方需求确定是否开展)
预验收内容包括设备主要精度的检测、切割质量、设备功能等,预验收同时对随机附件备件(安装调试工具、维护工具、设备必需的附件、易损(耗)件和备品备件)检查。
终验收在招标方现场进行,验收依据技术协议或验收大纲进行,由招标方提供涉及的各类钢板、各种零件进行切割,按招标要求或技术协议条款进行检验。同时验证除尘和推渣机构是否满足技术要求。(终验收需在自动化上料、自动切割、自动除尘、推渣的工况下开展)
检验合格后,双方签署终验收报告。
5.1售后服务
5.1.1设备质量保证期:自双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设备整体保修期为2年。
5.1.2 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备的结构、设计、工艺和材料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坏或故障负责。
5.1.3 对设备及备附件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工艺和材料等方面的潜在固有缺陷,紧急公开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向投标人提出免费修复或更换,投标人需在十五日之内给予处理,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1.4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不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规定要求或发生制造质量问题,招标人将立即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4小时内答复,1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现场,尽快采取措施对该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迅速排除故障,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1.5 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投标人应负责免费维修。
5.2其他方面要求
5.2.1外来施工要求
投标单位中标后,需遵守招标方《外部单位临时进厂安全管理规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工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由招标方确定)、提交以下资料清单: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提供要求 |
提供情况 |
| 1 |
安全协议(盖公章) |
必须提供(按模版) |
□有 □无 |
| 2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必须提供 |
□有 □无 |
| 3 |
企业相关资质复印件 |
如涉及的必须提供 |
□有 □无 |
| 4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如涉及的必须提供 |
□有 □无 |
| 5 |
作业人员清单及分工 |
必须提供 |
□有 □无 |
| 6 |
作业人员参加社保的凭证或缴纳意外保险的凭证(意外险原则上不低于150万,参加社保的凭证必须是本单位缴纳) |
必须提供 |
□有 □无 |
| 7 |
特种作业证复印件(涉及特种作业如电焊作业、登高作业等,且证书由应急管理厅发放) |
如涉及的必须提供(携带原件核查) |
□有 □无 |
| 8 |
项目安全生产施工方案(盖公章) |
必须提供(按模版) |
□有 □无 |
| 9 |
设备完好性证明,涉及危险性较大设备的必须提供操作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必须提供强检合格证明及设备保险材料等 |
携带设备进驻的,必须提供 |
□有 □无 |
| 说明:1、企业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进行承诺,加盖公章,如提供的材料被核查出有假或不真实的,自愿接受我公司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理; 2、关于第6项说明,意外险原则上由中标单位购买,若中标方涉及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第三方作业人员的意外险可由第三方购买,但中标方与第三方之间需签订安全协议(按招标方模版)。 |
|||
此外,投标方中标后需签署招标方的《外来人员安全施工告知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告知书中各项要求。
5.2.2设备能耗要求
投标方所提供设备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淘汰设备,包括设备所配备的水泵、电机、风机等部件。其中电机必须为国标二级或一级能耗水平,参照《GB 18613-2020电机能效》标准,并按下列表格提供设备中所有的电机的信息:
电机信息统计表
| 序号 |
电机名称 |
型号规格 |
功率(kw) |
效率(%) |
能效等级 |
执行标准 |
数量 |
| 1 |
|||||||
| 2 |
|||||||
| 3 |
|||||||
| … |
5.2.3其他要求
*投标方须承诺提供给招标方的设备、实施中无未经招标方允许设定的任何形式的锁机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锁、远程控制锁、功能限制程序、硬件锁定模块等),且设备所有权及完整使用权自交付之日起永久归属于招标方。
第四章 特殊说明
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需在中标单位钢板试切结果合格或满足招标方使用要求后,方可签定合同。否则视为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作废(确定中标单位15天内需试验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提交 R提交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金额5%(现金)/合同金额10%(保函) (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 R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见7.6.2 R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 £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 £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其他:_______ |
第五章 联系方式
姓名:吴光楠
公司(部门):运营管理部 电话/TEL:*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Email:wuguangnan@zpmc.com
办公地址/OFFICE:南通市开发区团结东路1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