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川渝营销中心 西藏网点沥青再生剂公开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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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9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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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川渝营销中心

西藏网点沥青再生剂公开询价公告

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川渝营销中心安多县基建改扩建项目(沥青再生剂)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安多县基建改扩建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FA*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采购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资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1.6 采购项目概况:安多县基建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起点位于格尔木市,终点位于那曲市。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沥青再生剂

2.2 交货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3 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安多县

2.4 物资质量标准:详见第章采购需求内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其他要求:本次沥青再生剂公开询价仅厂家可参与,若非厂家资质的单位参与报名报价,则报价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 1 29 11 00分至2026 23 11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 版本)上传系统;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定价机制:

以固定价报价:

综合单价C=A(含税出厂价)+B(含税其他费用)

A含税出厂价:投标时货物的含税出厂价,在整个供应过程中保持不变。

B含税其他费用:指投标方把物资由生产(或发运)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含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沥青外加剂的加工费、运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垫资费、材料价格上涨风险费及按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利润等,在供货过程中不做调整。

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税额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不含税单价不变。

计量方式:

☑检斤(过磅) □检尺 □按件清点 □其他方式 ,磅差3‰以内以发货数量为准,超出3‰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每月结算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

经验收合格的货物, 以双方代表在【收料单】 (收料单、发料单、 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收料单】 (收料单、 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的名称)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 ,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买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

买方负责至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卖方应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卸车费用由卖方承担。

结算支付方式:

本合同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甲方收到发票并验证后于30天内支付当期款项70%,60天内支付当期款项的30%。如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实际贴息费的相应13%税金,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乙方需及提供贴息凭证并完成与甲方的票据贴息结算工作,自付票之日起如两个月内不给甲方提供贴息凭证,视为放弃票据贴息。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9.3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合同额的2%取整)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其他形式: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举报电话:郑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 /

12.其他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北京凯通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马梦坤

公告联系电话:18201388013

电子邮件:1473319680@qq.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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