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司滨海项目(日新道)钢筋询比采购公告
滨海项目(日新道)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滨海项目(日新道)。
1.2 采购方案编号:FA*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量款及施工单位自有资金。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工程位置现状无路,西侧现状东界路为水泥路,宽度约7米;东侧现状高新八路为沥青路面,道路断头,本次需与日新道交叉;南侧现状港城大道为沥青路面,本次道路与港城大道接顺为界外工程。周边现状为企业用地,包含奥利达、加油站等建筑。
项目地址:天津市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夏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需求一览表。
2.2 交货期:详见需求一览表。
2.3 交货地点:详见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简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采购 数量 交货地点 预计供货周期 材质 备注
1 滨海项目(日新道) 01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吨 HRB400E Ø12 26 天津市高新区日新道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本项目为市政项目,工点分散、进货周期长、需拆件进货且需提供卸车设备,请报价人充分考虑。
2.4 物资质量标准:材料符合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24)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24)相关要求。
上述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或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销售商(个人与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结算及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于每月10日,持甲方签认的并经甲方审核无误的验收单,到甲方材料部门按流程进行对账-开发票-结算完后签字确认,同时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开具等额税率为13%的一票制(合同总价中已包含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实际货物验收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乙方填写的发票信息有误或发票折叠、挤压、发票专用章压住发票金额等情况,导致甲方无法办理增值税抵扣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付款方式:结算后1个月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货款3个月内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时,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资金情况。
9.2投标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需公对公转账。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以招标人财务统计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银行之间的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
供应商可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及操作详见附件《关于在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推广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保证金退还条件及信息:
1.招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通知书后,统一开始办理退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打款账户一致的收款账户信息(收款单位、账户、开户行等)发给招标人邮箱。
9.3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需公对公转账。
提交时间:中标人与所属项目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担保,若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额度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办理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为“甲方”(项目承建公司)对公账户。有效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后由甲方审核次月返还。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督部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zjygjlgscsb@126.com
12.其他
/ 。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一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汉路549号
邮 编:300450
联 系 人:温彩秀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jygjlgscsb@126.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状态:滨海项目(日新道)钢筋例外审批询价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