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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建筑华东公司浸潭人居项目店招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建筑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浸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浸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店招材料。
1.2 采购方案编号:FA*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采购人:中交建筑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浸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理部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资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财政。
1.6 采购项目概况:
1.6.1工程名称: 清新区浸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6.2.工程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
1.6.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清新发改〔2024〕118号、清新发改〔2025〕149号
1.6.4.资金来源: 由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和区财政统筹解决
1.6.5.工程内容: 1.大塘铺文化室外活动空间改造提升约8856平方米,其中新增活动空间7处,道路改造工程约737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位(29个)约384平方米;2.沿河街道提升改造长度约467米,增设公共基础设施46套;3.圩镇主街提升改造长度约1744米、改造步行街长度约213米,增设公共基础设施130套,完善地面标志约3120平方米;4.浸潭镇综合市场改造提升约6056平方米,用电安全提升改造约2582平方米,改造修复约259米排管网设施等;5.公交站改造2处;6.沿河步道改造提升长度约855米,增设公共基础设施38套;7.浸潭镇标入口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约1275平方米,完善标志牌约10套;8.对浸潭镇全域进行火灾隐患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及用电安全,用电安全环境改造约58432平方米,改造整治约3.2千米道路两侧弱电管线,线路整治及绑扎光缆10.59公里等。(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以中标后招标人下达的书面文件为准) 。
1.6.6.工程承包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1 采购范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
2.2 交货期:根据需方要求而定。
2.3 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浸潭镇。
2.4 物资质量标准:满足《薄壁不锈钢管道技术规范》(GB/T 29038-2024)等国家标准,同时满足中交建筑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浸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产品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 年0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6 年0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 年01月15日0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需方按月(每月16-20日)结算货款,每期结算后在90日内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80%,当期结算货款的17%待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2个月内,需方无息支付给供方。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3个月内,且质保期无质量问题,需方无息支付给供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支付方式按☑电汇 ☑银行转账 ☑支票 ☑汇票 ☑承兑汇票 ☑供应链票据 (含电子债权凭证) ☑反向保理 ☑国内信用证 ☑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供方接受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自供需双方签订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的协议之日起对应货款债权消灭,供方不得再以无法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兑付、需额外成本等原因向需方追究违约责任或另行主张货款债权,供方应按照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的协议主张权利。
银行承兑/商业承兑/财司承兑期限为6个月,供应链票据(含电子债权凭证)/反向保理/国内信用证/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期限为12个月,供应链票据 (含电子债权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中交E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反向保理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金服、供应链保理、国新保理、交建云商等,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供方承担。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建筑华东公司审计部(纪委办公室)、中交建筑物资装备部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2018000761@cccltd.cn
12. 其他
/ 。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建筑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浸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浸潭镇
邮政编码:511825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424769126@qq.com
2026年01月08日
项目状态:中交建筑华东公司浸潭人居项目店招材料询比采购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