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三期)新港片区及津塘路以南片区(福建北路-吉林路)-津塘路以南片区改造工程(福建北路-吉林路) 工程项目混凝土管公开询价采购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6-05
发布于
天津河西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三期)新港片区及津塘路以南片区(福建北路-吉林路)-津塘路以南片区改造工程(福建北路-吉林路)工程项目混凝土管询比采购公告

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三期)新港片区及津塘路以南片区(福建北路-吉林路)-津塘路以南片区改造工程(福建北路-吉林路)工程项目混凝土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三期)新港片区及津塘路以南片区(福建北路-吉林路)-津塘路以南片区改造工程(福建北路-吉林路)工程项目混凝土管采购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采购人: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业主工程计量款

1.6 采购项目概况: 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三期)新港片区及津塘公路以南片区(福建北路-吉林路)-津塘公路以南片区(福建北路-吉林路)实施城市内涝治理,津塘路以南片区(福建北路-吉林路)新建雨水主干管1754米,同步实施排水检査井等附属设施,以及相关基坑工程、道路恢复等工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混凝土管一批

2.2 交货期: 暂定为20266月15日至20271231日,最终供货期间以采购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2.3 交货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片区及津塘公路以南片区(福建北路-吉林路)内涝项目部

2.4 物资质量标准:

钢筋混凝土管材应符合国标《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23)的要求。

钢筋混凝土顶管管材的选用应符合《水泥制品工艺技术规程 第1部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JC/T 2126.1—2023)的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业绩要求: 近三年相关供应业绩

(4)信誉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6 5 10 00 分至 2026 6 8 10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6 10 10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其中 90 天内支付 70 %款项、供货完毕办理完最终结算60天内支付至9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 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 60 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2%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务纪检部

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复兴门家园九号办公楼 地 址: /

邮政编码: 300202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赵部长 联 系 人: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

电子邮件: 513567949@qq.com 电子邮件: /

                         2026 6 5

项目状态:内涝项目混凝土管采购询比文件.docx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