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九公司喀什保税区市政项目MPP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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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建筑九公司喀什保税区市政项目MPP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喀什综合保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MPP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1.2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喀什综合保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2.1.3项目类型:市政项目

2.1.4所属区域:西北地区喀什市。

2.1.5项目简介:喀什综合保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喀什经开区综合保税区内,为其内部道路和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主要包括9条道路提升改造,12条道路给排水改造、电力管网工程建设,及通信排管工程,照明工程、垃圾转运设施和围网视频监控改造。改造道路 10.99Km;新建电力排管共计11589米,新建电讯排管共计19447 米;更换现状路灯灯头和新建路灯 993 座,新建路灯箱变 6 座;新建DN150-DN400 聚乙烯(PE)及球墨铸铁管(K9 级)给水管 17715 米:新建 DN300-DN800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排水管 4694米;配套建设红绿灯、电力系统改造、垃圾处理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围网供电供网视频监控等附属设施。

2.2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

备注

1

MPP电力保护管

DN200壁厚10mm

147000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新疆喀什保税区市政项目施工现场

MPP管应满足DL/T 802.7-2023《电力电缆导管技术条件 第7部分:非开挖用塑料电缆导管》壁厚10mm对应的环刚度等级为SN24,七孔梅花管应满足YD/T 841.5-2016《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管第5部分:梅花管》,同时满足喀什保税区市政项目业主及监理对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保护管连接方式:接头连接

2

MPP电力保护管管枕

配套DN200

49000个

3

7孔梅花聚乙烯保护管

外径10mm,壁厚2.4mm

140063米

4

7孔梅花管管枕

配套DN110

47000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物资供应商。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纳税等级C级以上。

(4)体系认证要求: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管理证书或提供让步申请。

(5)业绩要求:近3年同类物资合作业绩。包括不限于已完成、正在供货和新承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等;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配套的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7)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未列入中国交建、中交建筑集团及所属单位黑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本次采购不分包件。

3.6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租赁合同。

3.7 同一包件采购,多家投标人报价上传投标或报价文件使用同一IP地址、使用同一台电脑(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相同)或同一工具软件账号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异常集中、不同投标文件的最后修改人为同一人;投标人存在股权、人员任职等关联关系同时投标;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各投标人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出现以上情况经核实存在围标串标情况的,直接作废标处理。并视情节按《黑名单管理办法》给予列入黑名单;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出具放弃中标函、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按《黑名单管理办法》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本单位投标。

3.8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320 14 时30202632519时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4 月9 16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非一级集采目录物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10.1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

需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需方按月(每月15日)结算货款,每次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 以银行转账或6个月/12个月银行产品的方式支付每期结算货款的80%,最后一期结算后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办理最终结算且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6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默认银行转账支付。若使用6个月/12个月银行产品支付,贴息费由需方承担。贴息费按照办理银行产品的金额及实际利率计算在下期结算中 。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 2018000761@cccltd.cn

1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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