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曹妃甸港智能化生产优化提升项目堆场地理信息及通讯系统开发、调试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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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北京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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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曹妃甸港智能化生产优化提升项目堆场地理信息及通讯系统开发、调试技术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国投曹妃甸港智能化生产优化提升项目堆场地理信息及通讯系统开发、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国投曹妃甸港智能化生产优化提升项目堆场地理信息及通讯系统开发、调试技术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采购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1.6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堆场测绘,测量、通讯开发、地形可视化及堆取料机安装的三维扫描仪的维保等内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针对该项目中的堆场测绘,测量、通讯开发、地形可视化及堆取料机安装的三维扫描仪的维保等技术服务进行采购询价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3

2.3 服务地点: 国投曹妃甸港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根据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完成所有规定工作内容,满足实施要求,质量达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经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含以下内容:软件开发或技术开发等类似内容。截至询价发布之日,报价人注册成立时间应满一年。2)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要求:1)软件企业或软件开发企业资质、2)CMMI3及以上类似软件开发资质、3)获得过至少两项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须提供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报价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 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今)报价人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地理信息或通讯系统类软件项目,或合同内含类似地理信息或通讯系统类内容,金额不低于30万元。证明文件为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关键内容页或业主提供的证明合同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名单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1 27 12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1 27 12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 不举办 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9.1.1 第一次,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内容部署,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第二次,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甲方验收,且甲方项目完成整体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7%;第三次,质保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

9.1.2支付方式:银行现汇、银行承兑或供应链金融。

9.1.3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均应当以甲方收到业主的相应比例付款为条件,甲方向乙方的支付进度不超过业主对甲方的支付进度(适用于非中小企业)。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R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 /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 pdijijian@pdiwt.com.cn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国门商务

区鑫桥中路3号院中国交建4号

楼611室 地 址: /

邮政编码: 101399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 朱晓东 联 系 人: /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uxiaodong@pdiwt.com.cn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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