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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施工 (一标段) (项目名称)甲板驳船租赁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大港港区10万吨级航道提升工程施工 (一标段) 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工程款,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甲板驳船租赁 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标的甲板驳船租期暂定0.5个月具体进退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交付到天津港大港港区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清单详见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船舶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交船地点 |
备注 |
| 1 |
甲板驳船 |
5000T |
艘 |
1 |
天津港大港港区 |
用于疏浚管线运输 |
| 注:1、船龄需小于20年. 2、船舶供应商负责船舶燃油费,维修保养,港杂费,码头场地使用费,码头停靠费绑扎加固费,船舶进出港代理费,货物保险,稳性计算服务。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船舶租赁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 10:00 时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