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产品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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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4
发布于
北京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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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基金产品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经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基金”)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开展中交基金管理及代管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包括中交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产品45只,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建银”)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产品13只,及北京盈寿交融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寿交融基金”),共计59只基金产品,其中合伙型基金29只,契约型基金30只(详见附件)。

2.2招标范围

对基金产品*开通会员可解锁*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2.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或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3.1.2具有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1.3已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能力,具备金融业务(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审计资格与执业能力,充分掌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规则与审计要求;

3.1.4位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20位(含);

3.1.5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须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及招标人。

3.2业绩要求

3.2.1近3年(指*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项中央企业二级及以上单位的财务决算主审审计;

3.2.2近3年(指*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2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年度审计。

3.3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需具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年度审计经验;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3)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务院国资委书面警示的;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企业负责人)在近3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6)被列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管控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注册

4.1投标人需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zjzcw.iccec.cn)完成免费注册,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投标。申请时选择推荐单位注册,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经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凭登录账号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本次招标前已经完成注册但所属单位非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需向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发起合作意向申请,理由填写“基金产品2025年度审计”,经审核通过后可参与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报价。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和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城奥大厦5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方式: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8.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10.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项目状态:附件 基金产品2025年度审计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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