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临沂枣园项目电缆直接采购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3-27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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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临沂枣园项目电力电缆直接采购说明

(方案编号SHJQT-05-2026021(FA*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电力电缆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名称为临沂西城枣园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片区地属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片区范围东至蒙山北路,南至祊河左岸和长春路,西至枣园镇界,北至永安路。项目内容包括片区内的理工大学、还建安置房等公益性工程,以及市政道路与配套公用设施、绿化景观等。

2.2项目工期:合同工期约5年

2.3项目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永安路与西外环相汇向南200米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2.1直接委托适用的情形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2.2其他需说明情况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暂定数量

计划交货

日期

交货地点

技术规格或质量标准

备注(包件号-若有)

1

电力电缆

/

90390

2026.04

山东临沂

国标

/

备注:1.表格填写应完整,计量单位一致的招标物资填写合计项。

2. 表格不应有空行,采购物资清单顺序编写应与采购方案物资清单一致

4.2结算方式:

1.供需双方以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7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

2.货到工地并经材料员验收外观合格后,需方开具收料回执,待材料检测合格并安装完毕后,供方开具发票随同收料回执交需方物资部结;

3.需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限2年,自工程交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质保金到期后返还。

4.结算文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并将书面授权委托手续原件提交需方。

4.3付款方式: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卖方次月在20日前根据当月结算数量为依据,卖方将买方材料部门相关人员签收的签收单交买方材料部门核实结算,并根据核算结果提交价税分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开具发票且开票人必须为卖方,不得使用第三方开具的发票)给买方财务(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接受投标人更换资质)。卖方将签收单据和发票送交买方,经买方财务确认无误且认证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50%,6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2年,自工程交工验收后开始计算,质保金到期后返还)。

4.4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

4.4.1 质保金的形式:从货款中扣除。

4.4.2 质保金的金额:履约金额的3%

4.4.3 质保金在合同物资质保期(2年)到达后一个月内付清。

4.5其他情况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电缆因前期平台采购计选用了非二级集采目录内清单,导致合同录入时无法关联到电缆框架协议,中标单位为常丰线缆有限公司,现拟公开直接采购方式以重新录入合同。

单位名称: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临沂枣园项目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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