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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住建厅发布的通知(文号:赣建城镇〔2023〕49号)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在1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若暂估价项目属于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设备或材料,且金额达到招标标准,应由总承包单位依法组织招标,招标过程需接受建设单位监督。本项目暂估价已超过规定规模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材料采购200万元和施工400万元的标准。经过和建设单位沟通,由总包依法依规进行招标,建设单位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并计划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根据招标结果,中标单位和公司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