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增建二线2-1标项目经理部
水泥混凝土搅拌站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淖铁路增建二线2-1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混凝土搅拌站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准东将军庙至哈密淖毛湖(布拉克)铁路增建第二线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 项目东起既有将淖铁路布拉克站,并行既有线沿天山北麓向西,依次经伊吾县、巴里坤县、木垒县、奇台县及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至项目终点既有乌将铁路将军庙站,西端与既有乌将铁路相接,东端与规划梧桐水至淖毛湖(布拉克) 铁路衔接,可连通临哈铁路,形成出疆北部新的大能力通道。
中交二公局将淖铁路增建二线2标承建K470+450-K665+383段工程,全长194.933km,其中巴里坤县境内180.3km,昌吉州境内14.633km。标段起点为三塘湖车站(不含),标段终点为哈克托让格站与鸣沙山站(起点K669+640)区间。线路总体大致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岔哈泉,向西经三塘湖、条湖、望洋台、汉水泉、库木苏、至哈克托让格与鸣沙山区间,沿线绕行风电场、煤矿、既有公路等设施。项目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共30个月。合同总额估算14.2亿。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 数量 暂定交货周期 交货地点(实际详细交货地点) 技术指标 备注
1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将淖铁路增建二线2-1标项目 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HZS120型 2套 (拌和) 方 140000 中标后需在15天内完成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具备验收生产条件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三塘湖镇 中交二公局将淖2-1标一工区拌和站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 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HZS120型 2套 (进出场费) 次 1
1、设备进场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拌和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拌和数量为准。
2、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3、租赁单价为固定单价,租赁期间不予调整。单价包含租赁费、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等)、财产保险、利润、逾期付款补偿等,包含乙方出租期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及风险费用。
4、结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5 %(其中30天内支付60%款项、60天内支付35%款项)。(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退场后 三 个月内退还)
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6、出租方必须满足项目24h施工需求。
注:1.以上租赁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承租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2.供货时间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承租方下发开盘通知时间为准,出租方应在承租方发出供货通知指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租赁数量、质量要求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
2.3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配置要求
1、投标人所投设备以及招标人要求提供的辅助设备,出厂日期均要求 2022 年以后。
2、混凝土生产系统应采用工控电脑。终端设备要求:①CPU:主频不低于2.4GHz;②内存:容量不低于1GB;③硬盘容量:不得低于80GB;④操作系统:不得低于Windows XP版本。
3、投标人提供拌合站的操作系统需具备 PLC 接口(能够安装砼拌合站质量监控系统),每台水泥混凝土拌合站至少配备5个100吨以上水泥罐(每个水泥罐配布袋电磁脉冲除尘器),配备独立的外加剂计量系统,搅拌缸必须为珠海仕高玛或南方路机、中联重科、三一等知名品牌自主研发的产品。
4、投标人需为水泥混凝土拌合站配备 300KW 备用发电机 1 台、正铲 50 装载机 1 台(安装倒车报警系统、倒车影像,保险等手续齐全),配置拌合站清扫设备。
2.4人员配置
1、投标人需为水泥混凝土搅拌站配备管理人员 1 名,有 3 年以上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或商混站管理经验;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操作手 2 名/台,有 3 年以上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或者商混站操作经验,持有效操作证件;
2、辅助工人 1 名/台;检修人员 1 名(2 台及以上),持有效证件;
3、装载机配备 2 名技术娴熟操作人员,持有效操作证。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操作手、辅助工人可根据施工进度情况适当调整。
2.5费用承担
1、投标人负责所投设备以及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设备的安拆,过程发生的安拆费(含吊装费)、机械费、维修保养费、设备看护费、材料费、人工费、保险费等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方生产、生活所需的电力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按1元/度扣除),需使用燃油发电生产时,燃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生产设备使用的柴油按招标人当期结算单价调拨给投标人,或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3、投标人所雇佣的人员由招标人提供食宿条件,食宿费用自理。
2.6其他要求
1、拌合站建设要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定,满足业主方及项目部的相关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2、投标人要设置专人及清扫、降尘设备对场站卫生进行无死角清理打扫,保持厂区干净整洁,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负责对进场的地材及时进行堆码整形,有责任配合项目做好场站内的各种迎检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租赁商。
3.2供应能力: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4出租设备必须为自有设备,提供自有产品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7履约信用要求:2022至202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信用中国”报告或查询记录资料。
3.8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被招标组织人上级单位或招标组织人平级单位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即认可招标人本章第2.3条所提出的设备要求、人员要求、费用承担及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新注册供应商及增加意向合作单位供应商,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根据手册要求将注册资料线下发至招标人(联系人:杨磊,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处审核,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由招标人指导线上注册工作,如原注册所属单位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则不需增加其他合作意向单位)。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整标,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SCFA*开通会员可解锁* +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标书款(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50分前发送至cl0204882@126.com 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将淖铁路增建二线项目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账号:01-10-001258-01
户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F-6)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投标截至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取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投标,不组织线下投标,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