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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水库水下清淤部分)
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水库水下清淤部分)(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劳务外包 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名称:佳木斯市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工程(水库水下清淤部分)
2.2 工程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四丰山水库
2.3 建设工期:673天
2.4 招标文件编号:FWJH*开通会员可解锁*
2.4 招标内容
标的:劳务外包服务。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3.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3.2须提供近两年(2024—2025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连续两年无亏损;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须提供1个近2年内相关外包服务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5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派遣经营许可证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申请单位:中交(天津)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申请单位:中交(天津)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4 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4.5 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服务,招标文件仅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5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5.5.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5.5.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项目状态: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