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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项目为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主接地铜绞线采购,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主接地铜绞线采购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坦桑尼亚分公司(以下称EPC总承包商)为坦桑尼亚港务局(业主)承建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的总包合同,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分包商。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为:完成项目主合同全部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码头、引堤、引桥等水工结构及附属设施、陆域道路堆场、建筑及其附属的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控制、暖通等公用设施;以及办公及生活营区建设,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原有设施(如道路,供水管、供电设施等设施)迁移改动。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需配合本次招标其他如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疏浚施工等工作。
2.1.1项目地点
坦桑尼亚姆特瓦拉省Kisiwa Mgao。
2.2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主接地铜绞线采购。
采购合同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主接地铜绞线采购合同(拟定文本)”。
2.3 *招标内容、发货期、发货地点及款项
2.3.1 采购公开招标内容
2.3.1 采购公开招标内容
2.3.1.1 按照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和要求,本次采购公开招标内容为“主接地铜绞线”,包括相关文件中未提及但涉及到本货物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强度、质量、功能、性能、寿命、维修保养便利性而明显需要的部分。
*2.3.1.2 招标项目采用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其“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制造、检验、试验、最大程度装配、包装(包装要符合车运、国际集装箱运输)、装卸运输至南沙港(不含港口卸车)、13%增值税、配合报关退税、保险、技术文件及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还包括合同隐含或为满足业主和招标人需求或由投标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作;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供货要求。
2.3.1.3 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合同,暂定合同总价,最后按实际供货结算。
本次报价方式按人民币报价及结算。
2.3.1.4 交付地点:国内南沙港,港口内车板交货。
2.3.2 工期要求
2.3.2.1 供货工期要求:合同货物一批次运输到南沙港,具体发货指令由招标人邮件通知。主接地铜绞线计划于2026年7月15日运输至指定地点。
2.3.2.2 缺陷责任期:货物到施工现场后起算,期限为12个月。
质量保修期:货物到施工现场后起算,期限为12个月。
2.3.2.3 货物开始发运、接货地点、指导安装的具体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和实际情况,书面提出适当调整合同项目的工期,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
*2.3.3付款
2.3.3.1第一笔进度款:第一笔进度款为合同总金额的70%;合同项目全部运抵南沙港车板交货,乙方提供出厂资料,无任何遗留问题或争议的,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收据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60 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70%。
2.3.3.2 第二笔进度款:第二笔进度款为合同总金额的27%;合同项目全部运抵本项目现场,报项目咨工验收合格后,收到合同总金额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并无任何造留问题或争议的,经甲方确认无误后60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97%。
2.3.3.3 合同项目正式投用后12个月,无任何遗留问题或争议的,甲方退还乙方合同总金额3%的质保金。
3.定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专家根据评审结果,按照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项目部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报批资料(资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坦桑尼亚项目国际咨工报批资料要求)递交至本项目咨工。依据咨工审核结果,确定是否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报审过程中出现无法满足国际咨工审批要求或存在影响项目履约风险等情况,招标人及咨工有权将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更换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直至通过资工和项目部的审核。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不得为中交集团层级/四航院层级黑名单的市场主体。
4.3 有效期内的有效期内的ISO9001/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GB/T2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OHSA18001/IS045001/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5 财务状况要求: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3年全部亏损视为不良财务状况,不提供视为该年度亏损);若公司成立不满三年,可提供成立后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4.6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主接地铜绞线的相关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验收文件、用户证明。
4.7 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形式:国际标准认证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质量认证文件。质量资料对应的标准应符合“第五章 供货要求”。
4.6及4.7要求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资格审查资料之(五)业绩证明、(六)产品质量证明。
4.8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8日14时30分至2026年6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p.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发起合作意向申请时请务必注明:参与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主接地铜绞线公开招标项目)。
5.3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5.4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0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p.iccec.cn。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附件数据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部署,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深化建筑行业生态治理的有关精神,有效保护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以下简称集团)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分包、设备租赁、咨询服务等领域商务合作中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预防和治理破坏社会经营正常秩序的不诚信行为及商业贿赂等不廉洁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公开透明的良好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及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惩戒规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
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公司各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被列入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涉及的分包商和供应商分别由公司供应链管理部负责发布。相关信息发布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相关系统平台进行公示、向不特定第三方进行信息公示等。
(2)黑名单可依法依规提供给政府部门、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单位。推送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不诚信、不廉洁有关市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不诚信、不廉洁行为情况及有关处理情况等。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和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同时还包括市场公认的一些其他情形。
1、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3、其他情形。
(1)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处置措施
1、黑名单的处置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集团或公司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各业务主导部门应立即停止与其合作,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行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的,由业务主导部门填写《让步使用审批单》,经业务主导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核实,经公司业务主管负责人同意后,上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审批同意,由纪委办公室备案。让步使用市场主体,在合作期间予以重点监管,严禁超比例支付款项,保障合同正确履行,到期后终止合作。
2、重点关注名单的处置措施
有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公司管理职能部门联合业务主导部门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由各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向公司承担合作业务的业务主导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单》,由公司职能部门认定核实,经公司纪委办公室审查通过,报公司业务主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可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中。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招 标 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
联系人:中交四航院海外事业部刘小姐(+86 *开通会员可解锁*)、阳先生(+86 *开通会员可解锁*)、高先生(+86 *开通会员可解锁*)、王先生(+86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iuxinxin@fhdigz.com抄送:yest@fhdigz.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状态:坦桑尼亚Kisiwa Mgao港散货码头工程项目主接地铜绞线采购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