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船舶租赁 招标人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舶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位于福建省福清市福州港江阴港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300×104t/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可靠泊8~26.6×104m³ LNG专用泊位,3座20×104m³ LNG 储罐,配套外输管道、气化、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设施。根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能力核定办法》(SYIT7434-2018),本接收站最大能力650×104t/a。
本次勘察主要针对配套码头工程,其中包含:建设1个15万吨级LNG泊位 ,泊位长度为390m;建设1座长105m的工作船码头;建设一座取水口、引桥、控制楼平台、排水设施、港池、航道、锚地、导助航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水域清障(沉船及渔栅等);航道及回旋水域疏浚,疏浚量约为874万方。
本次勘察施工根据己掌握的地质资料和地质情况,搜集相关资料,选择调查,钻探,原位测试,室内测试,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有针对性的进行地质勒察,以满足中国石油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为以上建构筑物提供基础地质资料供设计进行相关结构设计等,为锚地航道疏浚施工做前期准备工作,查明工程范围内各种疏浚土的分布情况,水域共布置勘探点34个。其中孔深要求如下:码头及引桥部分进入强风化、中风化及微风化岩不小于5~10m;锚地、航道钻至-20.0m高程,根据水下地形标高,勘探孔深定位5m左右。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船舶租赁暂定1组100T~500T工程船及配套起锚船和交通船及1组5T~20T无动力勘探平板船(非自航)及配套起锚船和交通船,后期根据工期要求,必要时需增加工程船及配套起锚船和交通船。
(3)交货及服务
交货地点位于福清市沙埔镇牛头尾码头,交货期的起算与认定,以正式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基准,服务期限暂定1个月,具体以实际服务期限为准。承包人应满足发包人阶段性的施工服务期限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所有资质证书需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交招采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0.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甲方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纪委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民主路555号中交二航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1
2.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2.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5号
联 系 人: 朱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项目状态:中国石油福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船舶租赁招标文件10.2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