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108新线高速15标项目水泥构件发布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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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水泥构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开通会员可解锁*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路面施工用水泥构件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5标段施工起止桩号为ZK52+017.7~ZK55+036/YK52+110~YK55+140,左线长度约3018.3米,右线长度约3030米。主要结构物为西泉水隧道、蒲洼大桥、蒲洼立交等。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项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十渡

项目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预计完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财务能力为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具有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相关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具有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的合格检验报告扫描件1份;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4)合作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1份(完整供货合同及对应发票,发票需在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询价通知、询价邀请函发布前开具)。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与中国交建、中交路建及所属单位(含所属项目)无法律纠纷。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

(6)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要取得该区域的销售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或源头厂家的授权文件。提供在有效期的授权文件。厂家资源要储备充足,需有加工整形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技术先进,产品质量稳定,有齐全有效的环保设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3.6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一种材料的多个包件同投标时,最多可以获得其中一个包件的中标资格。如经评审,出现同一种材料的多个包件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同一投标人时,按照评标顺序优先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后续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备注:评标顺序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15标项目经理部水泥构件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A*开通会员可解锁*)包件1、包件2、包件3、包件……依此评标”)

4.报名确认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报名确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无

1、投标担保的金额:¥0元(大写: /

2、投标担保的形式:

☑电子保函(受益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5标段项目经理部)

□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

3、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项目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5标段项目

5、具体要求:

(1)电子保函

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jrw.iccec.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费用由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

(2)保证金(现金、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

原则上不得收取保证金,若开立电子保函被拒,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形式的保证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A.开立投标电子保函被拒证明;

B.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C.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其他名义支付投标保证金;

D.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要求的下述账户:

名 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5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01-10-010906-01

6、原则上不接受“线下银行保函”,“线下担保机构保函”、“线下保险保单”等。如接受需满足以下条件:

(1)线下银行保函。

招标人接受的线下银行保函,包括线下纸质银行保函和线下电子银行保函2种形式。采用线下银行保函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B.银行保函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

C.办理线下银行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出函银行,投标人须将费用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出函银行收款账户信息)附在银行保函之后;

D.银行保函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函全部内容影像。

E.投标人须将线下银行保函原件(如采用线下电子银行保函,可保存在U盘或光盘中)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线下银行保函复印件(或打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2)线下担保机构的保函。

采用担保机构保函的,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A.担保公司须持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主体信用评级AA+,评级有效期须覆盖投标保函有效期。评级公司须为以下单位: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B.保函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

C.办理担保机构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出函担保机构,投标人须将费用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担保机构收款账户信息)附在担保机构保函之后;

D.担保机构保函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函全部内容影像;

E.投标人须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担保机构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线下保险保单。

采用线下保险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当由办理保证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出具;

B.保险格式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附件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格式;

C.办理保险的费用,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投标人须将保费支付凭单(载有项目名称、付款账户信息、保险公司收款账户信息)附在保险单之后;

D.保险单中需明确查验真伪的方法,查验结果需展示保险全部内容影像;

E.投标人须将线下保险单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将保险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保险提交投标担保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6.2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招采网(网址: https://zjzcw.iccec.cn,下同 )。

8.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8.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8.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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