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压力专管工程(施工)Ⅱ标段工程资料咨询服务公开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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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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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压力专管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工程资料咨询服务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压力专管工程(施工)Ⅱ标段工程

1.2 采购方案编号:ZJSL-WSYLZG-GCZLZX-GKXJ-202522

1.3 采购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1.5 采购项目资金: 财政性资金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镇海区,新建管径DN800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规划工业污水厂尾水排放管,管道主要沿汶骆路—绕城高速—生态带—镇浦路—庄俞公路—新泓口河—滨海路—镇海污水处理厂近海排放管敷设,全程约19.5km(二标11.8km),其中沿线设置附属构筑物;改造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远期规模按4万吨/天考虑。

主要内容:污水压力专管(开挖段8.8km,顶管段3km)、沉井(27座)及其附属构建筑物、便道、便桥、庄俞路泵站改造(含工艺设备、电气、自控、除臭、建筑、道路等)、在线监测仪表站房、其他附属设施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压力专管工程(施工)Ⅱ标段项目工程资料咨询服务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

2.2 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完成

2.3 服务地点: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压力专管工程(施工)Ⅱ标段工程项目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工程资料符合各方单位要求和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1 231900分至20261261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 1 2919 00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现场开标地点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1)预付款:无。

(2)招标人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按月业主确认产值乘以报价固定费率的80%给予支付。付款条件:①已完成产值确认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

付款条件:①已完成产值确认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3)待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业主和招标方后,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7%。

付款条件:①已完成产值确认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4)工程结算通过三方(招标方、投标方及招标方或招标方主管部门委托的咨询人)共同确认无异议且出具审核报告后(且项目移交完成)支付至核准价的100%。

付款条件:①最终结算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

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投标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发票,并经核实合法有效后向投标方支付合同价款。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水利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221号中交水利公司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200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sdcsljw@cccc-sdc.com

12.其他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221号

邮政编码:315200

联 系 人:程春光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swbg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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