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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云南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为科学、民主、依法制定富宁县安好农贸市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县发展改革局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了《富宁县安好农贸市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定价方案》)的公众参与意见征求工作。现将公众参与环节征求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征求意见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意见征求工作通过以下三个环节开展:
(一)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开通会员可解锁*至4月29日,通过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定价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二)征求部门及乡镇意见:*开通会员可解锁*至4月15日,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向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
(三)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开通会员可解锁*,组织召开了专题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共计22人参加,现场听取并收集了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二、 对各环节意见建议的研究、采纳与答复情况
(一)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1.征集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社会各界通过门户网站反馈的意见建议。
2.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无具体意见需采纳或答复。
(二)征求部门及乡镇意见情况
1.征集情况:截至规定时限,收到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谷拉乡人民政府等单位反馈,均表示无意见。
2.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无具体意见需采纳或答复。
(三)公众参与座谈会意见情况
1.征集情况:经对22名参会代表现场发言及会后提交的意见建议表进行梳理,共归纳形成11条具体意见建议。经研究,现将采纳情况逐条说明如下:
(1)建议经营者所持有的三轮车应实行免费停车,或建议取消对三轮车的收费。
予以采纳。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本方案将对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与二轮车一并调整为免费停放。
(2)建议明确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核验标准,防范冒用风险。
予以采纳。《定价方案》明确:持有合法有效残疾证件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专用车辆,在核验“人、证、车”信息一致后,免收停车费。
(3)建议完善服务和维权机制,明确车辆剐蹭、计费差额等处理办法。
予以采纳。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方案已要求其在收费公示牌中公布争议解决部门及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维权。
(4)关于明确包月、包年收费标准及给予经营户优惠。
方案已明确。需长期停放的群众(含经营户)可与运营管理单位协商确定包月或包年收费,具体标准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约定。
(5)建议做好收费公示,确保收费信息公开透明。
方案已明确。经营单位应在停车场入口处、收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示收费依据、标准、计费方式、免费范围及12315举报电话等信息。
(6)建议确认“邮递车”是否属于免费车辆范围。
明确予以取消。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云价收费〔2016〕75号)规定,免费车辆范围为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工程抢修车等,常规邮递车不列入免费范围。
(7)因为旁边硕峰金座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自主制定,波动较大,建议安好农贸市场停车收费标准再提高,防止硕峰金座业主占用安好农贸市场停车资源。
不予采纳。本方案定价已综合考虑与周边停车场保持合理比价关系,既避免形成价格洼地被长期占用,也兼顾了惠民原则。若单方面提价,将加重购物群众负担,不符合本停车场服务民生的定位。
(8)建议明确车位位置,指出市场门口三角区不能长时间停车,防止交通堵塞。
市场门口三角区未规划收费停车位,该区域停车管理属于市场内部交通秩序管理范畴,不属于本次《定价方案》定价工作范围。
(9)建议增加大额消费抵停车费相关机制。
消费抵扣停车费属于商业促销行为,由运营管理单位自主决定,不属于本次《定价方案》定价工作范围。
(10)建议方案明确车辆停放要求及违规停放的后果(包括收费车辆和免费车辆)。
车辆停放的具体管理要求及违规处理属于停车场日常运营管理范畴,由运营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11)建议强化停车运营管理,做好车辆停放引导及环境卫生整治。
该建议属于提升服务质量的管理范畴,已转告运营管理单位,要求其加强车辆引导和环境卫生整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后续工作安排
下一步,县发展改革局将根据上述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对《富宁县安好农贸市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法定程序报请审批后,正式印发实施。届时,新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敬请关注。
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咨询电话:县发展改革局价管股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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