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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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对《富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富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规划事项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富宁县行政辖区内的全域国土空间,包括新华镇、归朝镇、剥隘镇、里达镇、木央镇、田蓬镇、板仑乡、谷拉乡、者桑乡、那能乡、洞波瑶族乡、阿用乡、花甲乡共6镇7乡。

(二)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的建筑垃圾是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五类。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1.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2.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3.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4.装修垃圾: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三)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24年。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其中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四)规划技术路线及目标

(1)规划技术路线

规划通过分析富宁县县域建筑垃圾处理、收运及管理现状,以及建筑垃圾产量的影响因素,从而分类预测富宁县建筑垃圾产量;借鉴国内外建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提出富宁县建筑垃圾治理目标和治理体系;安排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功能和控制要求,提出建筑垃圾收运模式和收运线路规划;进行建筑垃圾产业体系和资源化利用规划;提出建筑垃圾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控制要求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的方法;最后明确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和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

(2)规划目标

聚焦云南绿色发展“三张牌”,以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理念,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头分类、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废弃物处置体系;建立良性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法规政策体系,实现建筑垃圾从源头减量到消纳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建立健康良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体系。

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建设,提高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收运处理设施,最终建立科学合理的富宁县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富宁县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和科学处置,大幅提升富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促进县城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力争实现“无废城市”目标。

二、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二)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座谈走访、网络舆情、公示等方式收集相关信息。

(三)根据相关信息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确定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类别、概率、范围等。

(四)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预防措施。

(五)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和预防措施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

(六)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确定准予实施、暂缓实施、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

(七)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重大行政决策基本情况、评估过程及方法、评估内容、分析论证、预防措施、风险等级和评估结论等内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该规划事项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二)主要事项

1.《规划》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规划》对人民群众、社会团体等自身利益的影响;

3.《规划》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公众对《规划》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实施单位: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讯地址:富宁县普厅北路2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陆永光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3446181608@qq.com

(四)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截止。

附件:1. 富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

      2. 富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政府职能部门及乡镇

      3. 富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企业卷

      4. 富宁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问卷—个人卷

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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