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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与刚性管控作用,文山边境管理支队会同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文山边境管理支队郎恒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将《规划》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宝贵意见与建议。
一、规划位置及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文山边境管理支队郎恒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用地范围,规划总面积为0.5201公顷。该项目地块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田蓬镇木坝村民委员会郎恒街小组,距富宁县中心城区约60km。地块可依靠周边村道连接郎上线至田蓬镇及富宁县,交通便利。
二、用地规划布局
依据富宁县2024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按《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进行转换,规划项目地块面积为0.5201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0.1619公顷,均为旱地;林地面积为0.3190公顷(乔木林地为0.0215公顷、其他林地为0.2975公顷);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面积为0.011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0.0280公顷。规划调整后,地块用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面积为0.5201公顷。
表1 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图1 项目用地布局规划图
三、建设开发控制
地块控制指标以公安派出所项目建设需求为主旨,在满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结合选址踏勘论证报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6年调整版)等综合取值,对规划地块提出土地利用指标控制要求。其中容积率不超过0.5,建筑密度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超过15米,绿地率不低于30%,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按照3米退让。地块内新建建筑之间的间距要求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相关要求,其他具体控制要求参照图则执行。
图2 地块开发细则图
四、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7日)
五、公示方式
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ynfn.gov.cn/;
六、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富宁县新华镇普厅北路47号,邮政编码663400)(请在信封上标注“文山边境管理支队郎恒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块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2.电子邮箱:1007174703@qq.com;
3.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草案公示稿为过程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正式批复为准。
附件: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文山边境管理支队郎恒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说明
富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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