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6年度购买第三方监测、评估督导项目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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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湖南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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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组织和发动第三方督导监测机构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荷塘区的扶残助残工作,确保区各定点助残机构、助残项目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助残服务,提升服务辖区内的残疾人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根据区财政的工作要求,经区残联党组研究决定,以服务购买方式,面向社会邀请社会力量第三方监测机构参与2026年度荷塘区残疾人服务项目监测与评估督导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2026年度第三方监测、评估督导项目;

项目费用:7.5万左右,比对后据实结算;

服务事项:2026年全年需要监测、评估督导的涉残机构、涉残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监测:以荷塘区2026年全年在训的全体残疾儿童为基数,对其所在的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进行服务监测、评估,确保残疾儿童获得精准的基本康复服务,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遵照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评估标准,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

2.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及城区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以荷塘区2026年度委托定点机构承接的残疾人阳光增收及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被帮扶对象为基数,根据被帮扶对象生产不同实践需要情况,实行差异化指导进行上户监测,落实项目资金购置种苗、化肥、饲料、设施设备等物资的使用配送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3.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及职业技能培训监测:利用电话回访、满意度调查、实地走访与监测等形式对荷塘区2026年职业技能等培训的残疾人的学习成效进行监测。对是否有效帮助残疾人实现自食其力,促进残疾人增收目标进行验收考核。

4.精障患者的药物发放监测:针对荷塘区2026年度精神障碍残疾服务对象药物的核对、发放,服药指导、用药回访等情况进行监督。

5.残疾人辅具适配:对荷塘区2026年度辅助器具适配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回访,主要对辅助器具适配是否符合政府采购需求,品质是否合格,发放是否及时到位等相关问题进行抽样调查。

6.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对荷塘区2026年度纳入到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项目为基数,遵照该项目的评估标准与任务数,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

7.完成组织好对区残联各监测项目的进度点评及总结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协助甲方做好其他与监测督导相关的紧急、临时服务等工作。

三、项目要求

1.监测督导、验收取样:各项目按照比例进行抽样,以定性、定量的方式对抽样进行对比,保证样本的真实性、公正性、代表性。

2.撰写专业的评估、监测督导等情况报告:不同项目结项后将电话回访、实地评估、督导与监测等情况以文字、图片(视频)、表格的方式撰写好情况小结报告,并整理归档,交给双方各自留存。

四、申报条件

承接政府购买助残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且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其他条件根据项目具体内容而定。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购买资格的机构在*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日前到区残联(联系人:黄生发 张彬,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1410室)递交资料。

(二)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一份;

2.相关证明资料一份:

(1)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机构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时申领了三证合一的组织仅需提供机构登记证书,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 (2)项目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申报事项的,应同时提交由申报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4)项目参与人员相关专业及资格证书; (5)具备优先资格的相应佐证材料。有过往服务经验、属于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者或者获评过优秀荣誉的社会组织,须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优秀荣誉证书等作为佐证材料。 (6)户名、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 (三)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报经区残联批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所有项目均应在规定周期内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完成后,实施机构应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估。

(四)项目执行单位要根据项目内容的要求、与甲方签订的协议等,定期按照合同约定向区残联报送相关文字和图片信息、督导情况总结等内容。

六、相关说明

区残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方案、服务能力、业绩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承接主体;评选结果将在荷塘区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接主体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本公告由区残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通过咨询电话联系。

附件:1.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书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申报表

3.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样本)

附件3-承诺书

4.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4-授权委托书

株洲市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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