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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特钢动力事业部电能质量优化改造-超高速无感软切换系统备件项目公开寻源公告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对动力事业部电能质量优化改造-超高速无感软切换系统备件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动力事业部电能质量优化改造-超高速无感软切换系统备件
2、采购标的概况及范围:详见附件
3、建设或交货地点:青岛特钢厂内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执行
调试要求:本项目施工总工期及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完成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的全部要求内容。
5、项目类型:货物
二、报名资格要求:
1、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动力事业部电能质量优化改造-超高速无感软切换系统备件项目技术要求/说明》。
2、资格要求:(1)境内独立法人、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经营异常、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诉讼纠纷等影响履约的情形。
(2)乙方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高压电气设备生产/销售、电力技术服务等)
3、其它要求:(1)近三年内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超高速无感软切换系统等同类工业项目不同企业的供货及实施业绩,需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发票扫描件、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业绩需真实可查,严禁提供虚假业绩资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材料:(1)投标人(报名)基本情况表;(2)承诺书;(3)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其它资质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需扫描为pdf或jpg/png等图片格式(不可加密),附件(1)-(4)请下载《投标报名基本材料》模板填写,附件(5)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若无具体资质要求可不附)。
2、提交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请使用电脑桌面浏览器前往https://pan.quark.cn/s/b41285dff8be,使用手机号登录后下载报名资料填写模版压缩包,解压后选择对应项目类型模版,填写完成后请将资料上传至供应商协同平台,同时发送至青岛特钢招标部邮箱。供应商协同平台网址、邮箱网址详见下文(四)咨询和报名部分。)
3、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单位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等黑名单。
4、我公司将根据资格评审细则择优选择报名单位,报名成功不等同具备投标资格。报名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咨询和报名:
1、单位名称: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 邮编:266409
3、招标部联系人:张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4、业务部门联系人:张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5、邮 箱:zhaobiaozhuanyong@citicsteel.com(邮件标题命名规则: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6、有意向报名单位必须在供应商协同平台(https://beps.citicsteel.com:58080/beps/login.jsp,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登录操作!)点击意向登记,登录后完成基本信息的填报并上传报名资料附件,同时将附件发送至青岛特钢招标部邮箱。
7、未在供应商协同平台进行意向登记视为本项目报名无效。
五、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六、预计谈判日期:待定
七、备注:
1.报名后经过本公司资格初审,未通过审核的单位通过供应商协同平台网站告知。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网站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告人提出,公告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上述时间以外的异议,公告人将不予受理。
3.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形式答复。
异议处理电话(招标部):*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zhaobiaozhuanyong@citicsteel.com(异议邮件标题命名规则:异议-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为准。
5.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公告单位: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附件:动力事业部电能质量优化改造-超高速无感软切换系统备件项目技术要求
三、供货内容、范围、技术要求等
3.1 项目概况
本次技术升级安装1套超高速无感软切换系统在青岛特钢3#空压站10kV配电室。3#空压站10kV系统是双回路进线,单母线分段母联常开运行,每回进线均有能力承担在另一回进线发生故障时本配电室的全部负荷,同时两路电源满足不同源要求,实现一段电源出现故障快速切离出系统并将负载切换至另一段正常电源,从而保证负载供电连续性(见下图:现有系统)。正常运行模式3DL母联开关处于常开状态,1DL和2DL进线电源开关处于常合闸状态。当用电进线因外部故障出现电压暂降或进线线路故障跳闸时,超高速无感软换装置在18ms内切除电压暂降电源,并将正常电源投入,保障用电系统电压暂降时间小于18ms,避免敏感性负载跳停,改善电网运行质量,提升空压机运行的稳定性。
现有系统
3.1.1 具体实施内容
3.1.1.1 进线1断路器1DL更换为超高速断路器CSV1,同时增加一只进线PT。
3.1.1.2 进线2断路器2DL更换为超高速断路器CSV2,同时增加一只进线PT。
3.1.1.3 母联断路器3DL更换为超高速断路器CSV3,拆除母联与隔离开关间铜排。
3.1.1.4 增加软切模组,一台柜体安装在3#空压站10kV配电室空余空间位置。
3.1.1.5 隔离开关和母联断路器位置各引出一路电缆线路(每路两根高压电缆,规格3*185,甲供),电缆沿配电室电缆沟敷设,分别接入软切模组断路器CSV4两端,下进线。
3.1.1.6 最终方案以现场勘察后出施工方案为准。
升级后系统
3.2供货技术要求
3.2.1供货的内容
| 物料编码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A*开通会员可解锁* |
超高速无感软切换柜 |
YTA-CRQ-3-12/1250-40 |
套 |
1 |
|
| A*开通会员可解锁* |
超高速断路器 |
CSV-12/1250-40 |
台 |
3 |
带配套PT |
注:
1)甲供材包括隔离开关和母联断路器至软切模组断路器所需的高压电缆及对应的高压电缆附件。
2)除甲供材与CRQ软切装置除本柜基本功能配置外,乙方需充分考虑母排、柜顶小母线、低压电缆以及确保本工程顺利运行的相关配套材料,并在项目期间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设备调试、指导安装等。
3.2.2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超高速无感软切换系统(简称CRQ软切装置)。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3.2.3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凡未提到的其他工艺要求,按国家标准及有关的标准执行,乙方需保证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2.4 乙方在执行技术协议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2.5 合同签定后,乙方应按技术协议要求测量改造设备细节、尺寸等重要参数,同步提出符合协议要求的设备设计图纸(一、二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及方案给甲方,甲方确认。
3.2.6 在协议签订后,双方按时交换资料,满足双方对设计和制造进度的要求。
3.2.7 乙方所供设备需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要求,负责取得有关部门对其产品、文件、图纸的审查和批准。
3.2.8 除非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及零部件不包含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3.2.9 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乙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技术协议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乙方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技术协议的意见和同技术协议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详细描述。
3.3 使用环境条件
使用场所:10kV系统
环境温度:-25℃~+40℃
海拔高度:小于1000米
使用场所:无酸碱腐蚀处
安装地点:户内
相对湿度: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
污秽等级:满足防污等级II级要求
3.4 CRQ软切装置的执行标准
CRQ软切装置的制造应执行和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及规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
GB 3906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1022 《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共用技术要求》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208 《电流互感器》
GB/T 156 《标准电压》
DL/T 404 《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 1984 《交流高压断路器》
GB 3309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DL/T 615 《高压交流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DL/T 402 《高压交流断路器》
DL/T 593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 403 《12kV-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GB/T 11021 《电气绝缘 耐热性和表示方法》
GB 2840.3 《互感器 第3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若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不一致,以合同执行期间最新版本标准为准;且本技术规范中未列出的,或本技术规范与相关标准有冲突的,也以高的标准为准。
3.5 CRQ软切装置的技术指标及成套装置技术参数
型号:YTA-CRQ-3-12/1250-40
额定电压:12kV
额定频率:50Hz
额定电流:1250A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40kA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峰值):相间,相对地75 kV
短时(1min)工频耐受电压:相间,相对地42 kV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40 kA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80 kA
断路器固有合闸时间:≤5ms
断路器固有分闸时间:≤3ms
3.6 CRQ软切装置的性能
3.6.1 装置组成
如上图所示,其主要组成部分为CSV超高速开关、过渡电抗器L和切换控制器和附件等组成的柜体。
3.6.2 工作原理
CRQ软切装置控制器能够准确判断并区别故障的性质,当判断符合电源切换条件时,控制器会迅速发出跳闸信号。双电源利用过渡电电器限流并建立电气网络连接,无需同期捕捉等过长的判断时间。在故障线路完成切除的同时备用线路立即合闸,整个完成切换时间<18ms,系统敏感设备能无感知的情况下不间断运行。
为最佳使用CRQ软切装置,应满足下列先决条件:
1)存在两条在正常状态下互相独立的同步电源。
2)单电源容量可以承载切换后所带的负荷。
3.6.3 软切控制器主要技术参数
1)直流电压:DC220V±20%
2)交流电压:AC220V
3)额定交流输入电流:5A
4)频率:50HZ
5)测量精度:电压电流:≤0.5%;频率:≤0.02Hz;相角:≤0.2度
6)动作逻辑
当工作电源外发生故障出现失压或压降(电压为正常值的85%,可设置)时(备用电源正常),导致母线电压异常。此时由保护装置提供快切启动信号,CRQ快切控制器提供多路启动硬件点用于外部启动。
7)闭锁条件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对装置进行复归操作。
进行事故切换后;
发生开关位置异常,保护闭锁;
装置发生故障后;
8)通讯接口
支持以太网、RS485通信接口;支持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3、Modbus通信规约。
9)故障录波及信息记录功能
信息记录全面,包括动作事件、告警事件、开入开出变位信息、装置自检、运行事件及录波事件等。通过查看这些事件记录,可以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并上传至电力集控等系统。记录切换启动前5个周波,启动后95个周波。录波数据可以导出为COMTRADE99标准格式,并且提供可查看录波数据的软件。
3.6.4 启动切换分类
本装置可以采用的启动方式有:
1)保护起动:适用于进线配置了纵差或纵联保护或对侧保护动作信号可以传送至配电进线的情况,用于解决进线发生故障的情况;
2)逆功率起动:用于解决当配电进线(无保护起动信号可接入时)、对侧母线或相邻线路故障时产生的“晃电”问题。
3)无流起动:当无保护动作信号时,无流判据(需结合其它辅助判据以防误起动)可起到快速起动装置的作用,特别是发生非短路、断线故障时。
4)频压异常起动:同无流起动类似,适用于总降与电网解列时起动快切。由于主变低压侧有发电机接入,因此,某些情况下无流判据有可能无法起动,但频压异常判据仍然有效。
5)开关误跳判据:当开关误跳(包括人为误跳)时起动快切。
6)低电压起动:与备自投类似的起动方式,属于后备方式。
3.7 CRQ软切装置的结构要求
3.7.1 装置采用型式:户内铠装型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开关柜柜体采用不小于2.0mm厚的敷铝锌钢板,为全组装结构,各部件经数控机床加工,折弯后栓接而成;仪表门板采用不低于2.0mm厚的优质冷轧钢板。框架和外壳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除满足内部元器件的安装要求外,还能承受设备内外电路短路时的电动力和热效应,不会因设备搬运、吊装、运输过程由于受潮、冷冻、撞击等因素而变形和损坏。
3.7.2 开关柜的门上设有机械强度与外壳相近的透明材料制造的观察窗,其内侧有足够的电气间隙或防止形成静电的静电屏蔽措施。盖和门关闭后具有与外壳相同的防护等级和强度。
3.7.3 功能不同的单元如母线室、电缆室、仪表继电器室、断路器室均用金属隔板完全隔离,隔板是外壳的一部分,且接地、具有与外壳相同的防护等级,隔板有防电磁涡流的措施。
3.7.4 开关柜有压力释放和气体排出的通道。
3.7.5 母线的连接保证有良好的电气接触,搭接面平整、清洁,以便连接部分密封,母线连接部分压花、镀锡。
3.7.6 开关柜中各组件及其支架绝缘件的外绝缘爬距(与最高电压之比)环氧树脂绝缘不小于2.0cm/kV,当设备安装位置处于高海拔区域,柜内各相导体的相间及相对地绝缘距离,必须按海拔进行修正。
3.8 CRQ软切装置的二次要求
3.8.1 二次元器件采用优质产品,屏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均经过严格筛选。元器件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柜内设备机械配合和间隙均符合机械和电气距离上的要求,控制和操作灵活、可靠。
3.8.2 内部配线为交联聚乙烯绝缘铜质多股软线,其最小截面不小于1.5mm2,但对于CT、PT回路的截面不小于4mm2。跳闸回路的截面不小于2.5mm2。
3.8.3 继电器和控制、信号设备及接线按设计要求随开关柜成套供货。
3.8.4 直流母线电压允许变化范围为+10%~-15%,有关设备在此电压范围能正常工作而不会影响功能及寿命。
3.9 CRQ软切装置的供货范围
主要配置清单
|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参数及组成 |
备注 |
| 1 |
超高速无感软切换柜 |
套 |
||
| 1.1 |
CRQ控制器 |
1台 |
||
| 1.2 |
限流电抗器 |
2只 |
CRQ专用,12kV 7mH |
安装在软切模组内 |
| 1.3 |
柜体 |
1面 |
1000×1870×2300 |
以最终确认图纸为准 |
| 1.4 |
辅材 |
1套 |
包括柜内铜排、导线等 |
|
| 1.5 |
超高速断路器 |
1台 |
CSV-12/1250-40 |
|
| 2 |
超高速断路器 |
3台 |
CSV-12/1250-40 |
替换原进线和母联断路器; 需两路进线柜各配套1台线路PT |
3.10 试验及要求
3.10.1 型式试验
装置要具备CNAS/CMA认证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型式报告。
3.10.2 出厂试验
每套装置均在工厂内进行整台组装并进行出厂试验,乙方须具备1:1大电流实验室,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随产品一起交付需方,产品在拆装前对关键的连接部位和部件应作好标记。
1)外观检查
2)直流电阻测量
3)工频耐压试验
4)传动试验
5)模拟动作试验
6)1:1动作定值校验试验
7)1:1短路电流开断试验
3.10.3 现场验收试验
装置到达现场后,由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试验,乙方可协助参加。试验结果与出厂试验结果或其规定值相符。
装置交货时附带的图纸资料(两份)
1)装置使用说明书。
2)主要元器件使用说明书。
3)总装及一、二次原理接线图。
4)产品合格证。
5)出厂试验报告。
3.11 安装调试
3.11.1 甲方负责装置的接货、就位和安装。
3.11.2 乙方负责装置的全面调试,在甲方安装过程中给予技术支持、安装指导等。
3.11.3 乙方负责现场人员技术培训,产品运行、维护讲解。
四、计划、进度、期限、交货地点和方式
期望交货期:具体按照商务合同约定执行。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1甲乙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守生产、技术及资料秘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备件有缺陷,乙方应立即无偿赔付与缺陷数量相同的设备、备件,赔偿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乙方责任之日起的15天内。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5.3乙方在装配、试车、试压等关键制造节点时,提前通知甲方现场进行监造;对由于其他原因,甲方确实无法进行现场监造的,甲方制定详细要求,由乙方提供足以证明符合质量要求相关资料(包括关键节点的视频资料等)。
六、包装与运输(根据备件大小、运输方式、重量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6.1乙方提供货物运至甲方所需要的包装及运输。设备要采用结实的新木箱和/或铁皮箱。大规格的设备要固定在木制或钢结构基架/货盘上。
6.2设备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6.3随机备件(专用工具、返厂旧件等)必须用单独包装,并做出明显的标记、标示。
6.4(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包装到甲方的设备、备件)
乙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
6.5乙方发货前应提前告知甲方接货人员,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箱数、件数、重量、车号等。甲方接货人员应落实现场接货条件,制定卸货方案,对照送货单进行清点签收,做好现场接货工作。
七、质量保证及寿命
7.1质保期为乙方提供的所有备件质量保证期为上线后12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因乙方设计、制造、选型、材质、施工质量等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调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乙方维修完毕后,相关设备质保期自维修完毕且验收合格后重新开始计算12个月。
7.2乙方所供设备在线使用寿命不得低于15年。因乙方设计、制造、选型、材质的原因造成的该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寿命期限内由乙方负责免费进行修复或更换。发生争议按产品质量法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果设备因质量原因造成停产,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并提供解决方案,如故障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帮助甲方解决故障, 所有费用有乙方承担。
7.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充分知悉,甲方系特殊工业企业,相关生产线系上下游不同工艺密不可分、连续运转、持续工作的特殊工艺设备组成,一旦出现某个生产线停产、设备停机等情况,将造成甲方严重损失,因此乙方已经预先明知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或施工或服务须质量完全合格,且自愿承担质保期内质量问题或瑕疵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该损失赔偿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乙方检测、维修、维护等质保行为或与之相关的行为均可能引发甲方生产线停产、设备停机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相关措施、停止设备运转数天等以满足质保维修条件、预留质保维修时间和现场条件等),上述情况均系乙方提供的设备或施工或服务不当所致,若由此导致甲方经营利润减少、人工及设备成本增加等可得利益损失、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行政处罚等,均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在甲方限期内据实赔偿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