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沿江高铁京山连接线集疏运公路工程第2E标段施工(JMJS-202509GL-00400100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JMJS-202509GL-004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沿江高铁京山连接线集疏运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被《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鄂发改重点〔2024〕26号)列入重点项目库中,其中第2标段(K5+285~K23+996)的二阶段施工图已由京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沿江高铁京山连接线集疏运公路工程(第2标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京交运〔2024〕30号)批准建设。项目性质为公路工程,地点为京山市境内,招标人为京山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沿江高铁京山连接线集疏运公路工程第2标段按照建养总承包模式进行了招标,并依法确定了中标人,由于各种原因,原中标人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内容,并与招标人已解除合同。本项目第2E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2E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京山市 建设规模:沿江高铁京山连接线集疏运公路工程第2E标段施工,桩号K5+285-K23+996,总长18.7km,路基宽度12m,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按照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第2E标段(K5+285-K23+996,总长18.7km)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整修工程、路面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及沿线设施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为第2E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合同估算价:6427.52万元 | ||||||||||||||||||||||||
| 2.3其他: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4)本招标项目对应的初步设计单位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原中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载明的联系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附录: 附 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以投标人所附最近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BMWebSite/%EF%BC%89%E5%AE%A1%E6%A0%B8%E9%80%9A%E8%BF%87%E7%9A%84%E4%B8%BA%E5%87%86%3C/u%3E%3Cu%3E%EF%BC%8C%3C/u%3E%3Cu%3E%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7%9B%B4%E6%8E%A5%E9%99%84%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5%A4%8D%E5%8D%B0%E4%BB%B6%EF%BC%88%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4%BB%A5%E9%9D%9E%E6%B3%A8%E5%86%8C%E7%94%A8%E6%88%B7%E8%BA%AB%E4%BB%BD%E6%9F%A5%E8%AF%A2%EF%BC%8C%E4%BB%A5%E6%B3%A8%E5%86%8C%E7%94%A8%E6%88%B7%E7%99%BB%E5%BD%95%E5%90%8E%E6%9F%A5%E8%AF%A2%E7%9A%84%E6%88%AA%E5%B1%8F%E8%B5%84%E6%96%99%E4%B8%8D%E4%BA%88%E8%AE%A4%E5%8F%AF%EF%BC%89%EF%BC%9B%E6%88%96%E6%8F%90%E4%BE%9B%E4%B8%AD%E6%A0%87%E9%80%9A%E7%9F%A5%E4%B9%A6%E3%80%81%E5%90%88%E5%90%8C%E5%8D%8F%E8%AE%AE%E4%B9%A6%E7%AD%89%E8%AF%81%E6%98%8E%E6%9D%90%E6%96%99%E7%9A%84%E6%89%AB%E6%8F%8F%E4%BB%B6%E3%80%82%E5%A6%82%E6%9E%9C%E6%8F%90%E4%BE%9B%E7%9A%84%E4%B8%8A%E8%BF%B0%E8%AF%81%E6%98%8E%E6%9D%90%E6%96%99%E6%97%A0%E6%B3%95%E8%A1%A8%E6%98%8E%E6%9C%80%E4%BD%8E%E8%A6%81%E6%B1%82%E7%9A%84%E5%BB%BA%E8%AE%BE%E8%A7%84%E6%A8%A1%E3%80%81%E5%BB%BA%E8%AE%BE%E5%86%85%E5%AE%B9%E6%88%96%E6%8A%80%E6%9C%AF%E6%8C%87%E6%A0%87%EF%BC%8C%E5%BA%94%E6%8F%90%E4%BE%9B%E4%B8%9A%E4%B8%BB%E5%87%BA%E5%85%B7%E7%9A%84%E8%AF%81%E6%98%8E%E6%9D%90%E6%96%99%EF%BC%8C%E5%90%A6%E5%88%99%E8%AF%A5%E6%9D%A1%E4%B8%9A%E7%BB%A9%E8%A7%86%E4%B8%BA%E4%B8%8D%E6%BB%A1%E8%B6%B3%E4%B8%8A%E8%BF%B0%E4%B8%9A%E7%BB%A9%E6%9C%80%E4%BD%8E%E8%A6%81%E6%B1%82%E3%80%82%3C/u%3E%3Cu%3E%3C/u%3E%3C/h3%3E%3Cp%3E |
||||||||||||||||||||||||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用等级评定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或在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均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7%9A%84%EF%BC%9B%3C/p%3E%3Cp%3E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3E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 |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职称; 2.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8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人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职称; 2.近8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
安全负责人 |
1人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职称;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在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home%EF%BC%89%E7%9A%84%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3%80%82%E6%88%AA%E5%9B%BE%E4%BF%A1%E6%81%AF%E5%BA%94%E8%87%B3%E5%B0%91%E5%8C%85%E6%8B%AC%E5%A7%93%E5%90%8D%E3%80%81%E6%B3%A8%E5%86%8C%E5%8D%95%E4%BD%8D%E3%80%81%E6%B3%A8%E5%86%8C%E7%BC%96%E5%8F%B7%E3%80%81%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8%A6%81%E6%B1%82%E7%9A%84%E6%B3%A8%E5%86%8C%E4%B8%93%E4%B8%9A%E3%80%81%E6%9C%89%E6%95%88%E6%9C%9F%EF%BC%8C%E5%A6%82%E6%88%AA%E5%9B%BE%E4%BF%A1%E6%81%AF%E4%B8%8D%E5%AE%8C%E6%95%B4%EF%BC%8C%E8%A7%86%E4%B8%BA%E5%BB%BA%E9%80%A0%E5%B8%88%E8%AF%81%E4%B9%A6%E6%97%A0%E6%95%88%E3%80%82%3C/u%3E%3Cu%3E%3C/u%3E%3C/p%3E%3Cp%3E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开通会员可解锁*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近8年”是指合同签订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
7.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
8.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