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双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双土告字[2025]23号
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交易拾(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²)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期 |
规划指 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双峰县青树坪镇归 古新村、金鑫村、新大坪村 |
1号地块 |
98.5 |
商业设施 |
40年 |
1.0<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100% 建筑高度≤15米 |
32(含地上构建筑物17万元) |
32 |
伍仟元及其整倍数 |
2号地块 |
3355.68 |
商业设施 |
40年 |
1.0<容积率≤ 1.6 建筑密度≤ 75% 建筑高度≤15米 |
453(含地上构建筑物32.81万元、水泥硬化和平整25.8万元) |
453 |
伍万元元及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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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地块 |
366 |
商业设施 |
40年 |
1.0<容积率≤2.0 建筑密度≤ 100% 建筑高度≤15米 |
45 |
45 |
伍仟元及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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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地块 |
1311.1 |
商业设施 |
40年 |
1.0<容积率≤1.6 建筑密度≤ 80% 建筑高度≤12米 |
278(含地上构建筑物107.21万元) |
278 |
伍万元及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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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号地块 |
110.78 |
环卫设施 |
50年 |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5米 |
11(含地上构建筑物5.26万元) |
11 |
贰仟元及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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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号地块 |
3412.8 |
商业设施 |
40年 |
1.0<容积率≤2.5 建筑密度≤ 60% 建筑高度≤18米 |
426(水泥硬化和平整3.12万元) |
426 |
伍万元及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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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地块 |
495.6 |
商业设施 |
40年 |
1.0<容积率≤2.5 建筑密度≤ 80% 建筑高度≤18米 |
74(含地上构建筑物10.38万元) |
74 |
壹万元及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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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地块 |
314.98 |
商业设施 |
40年 |
1.0<容积率≤2.2 建筑密度≤ 100% 建筑高度≤12米 |
65(含地上构建筑物22.91万元) |
65 |
壹万元及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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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号地块 |
1467.17 |
商业设施 |
40年 |
1.0<容积率≤2.0 建筑密度≤ 80% 建筑高度≤18米 |
278(含地上构建筑物88.63万元) |
278 |
伍万元及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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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地块 |
140.98 |
商业设施 |
40年 |
1.0<容积率≤2.0 建筑密度≤100% 建筑高度≤12米 |
18(含地上构建筑物0.98万元) |
18 |
贰仟元及其整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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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079722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4662
(3)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
账 号:76*开通会员可解锁*174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拾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次进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峰县青树坪镇归古乡村旅游项目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双自然资条函[2020]16号)的要求实施;
(六)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