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全自动智能采血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D03-1262
*开通会员可解锁*9J-2
*开通会员可解锁*4-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部全自动智能采血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34-F1048 三、项目概况:
| 名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 某部全自动智能采血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我院门诊部全自动智能采血管理系统于2016年建设使用至今,实现人工预约台与自助机终端的收费确认功能,自动化排队叫号,精准管理患者信息,实现检验项目的采血管选取与条形码打印,完成标准化采血管粘贴,自动化标本收集与传送,实现标本识别与分拣,构建全自动化流水线业务流程。该项目于2022年采购第三方运维公司驻场运维,因系统运维服务将于2025年底到期,为满足使用方需求,需采购整套系统的驻场运维服务,完成对系统所包含的各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数据库等的日常巡检、保养、应急运维等技术服务支撑,提供驻场工程师的运行维护与安全防范服务,保障全自动智能采血管理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为医院采血业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
项目预算45万元/年,三年服务期总预算135万元。 |
| 说明: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包或者几包进行投标)。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运杂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本项目各包均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
5年
11月
13日
00:
00至
11月20日
00:
00。 (二)申领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三)申领方式: 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在线免费获得。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询谈判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
5年
12月09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冯助理
办公电话:
0931-899
51
53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周助理
办公电话:
0931-899
4105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 系 人:
牛经理
电 话:
133********9600
十四、虚假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报价),按照无效投标(报价)处理,原则上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者印章的; (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者发票的; (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其他 供应商在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投标(包括登记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放弃其中部分标段的情形),并在受领招标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机构的,视为恶意放弃,将在供应商库中予以记实。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十六、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根据采购管理局《关于推进供应商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事》,自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
实行凡采必入,必须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详见附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特此通知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投标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 <=""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