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0-14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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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HSW2025CG007(招标文件编号:SHSW2025CG00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安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辽河经济区

中标(成交)金额:140.868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金安物业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金融商贸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原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税务局)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保洁绿化服务、设施设备的运行与巡检服务、会议服务、食堂服务等。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物业服务。 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一年两个月,首次合同服务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年度考核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2个月合同。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人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采购人物业主管部门对中标人的各项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实行考核管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履约考核标准。考核分为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作为支付物业服务管理费用的依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旭、何兴勇、王海燕、苏春颖(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一年物业服务费作为收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万元以上:0.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26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总得分:95.58分

中标金额:140.8686000(万元/年)

本项目的原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税务局”已通过机构改革和调整,合并至“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本项目中标公告中所列的“采购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沈河区税务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5号        

联系方式:杜沣洋*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郑巍、张彬、董珊*开通会员可解锁*-8130、8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董珊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130、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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