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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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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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1374

项目名称:2025-2026年高新区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一)项目概述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0-2024)提出了坚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模式变革的工作任务,持续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并对办案全流程的支持和服务,实现同步上传、自动编目、文书辅助生成等智能化应用。

全国法院“一张网”在辽宁实施开展后,不仅全面优化了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庭审、执行等业务流程,通过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审判辅助的集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各省实施准备工作指引》中,对辅助事务集约化提出新的工作要求,需要按照新的办案模式,结合本地化办案特点,制定出新的辅助事务化工作流程。

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基于“一张网”系统应用、结合沈阳地区法院业务实际需求,对采购人单位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在内的所有卷宗进行电子化扫描服务。包含立案、结案、归档、上诉等各个节点的卷宗扫描、修正、挂接、上传。同时,制定新的流程设计方案和符合沈阳地区统一的材料扫描规范化标准。

(二)服务内容

1. 立案材料扫描服务

(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阅卷习惯、档案级要求进行电子化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在1日内完成纸质卷宗电子化工作,当日完成扫描的起诉立案材料当日移送办案团队。

(3)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完整,高效的起诉立案材料电子化标准作业流程和分类方案,提高立案效率及提升电子阅卷成效。

岗位配置:1人。

配置设备:电脑,高速扫描仪、二维码扫码器、高拍仪

2. 补充材料电子化扫描、卷宗整理、行政文书扫描服务

(1)成交供应商收到补充材料时,根据材料移送时间,1日内完成电子化工作,电子化后的材料移送中间库。

(2)成交供应商应制定完整,高效的补充材料电子化标准作业流程和分类方案,提高随案扫描成效和提升无纸化阅卷成效。

岗位配置:4人。

配置设备:电脑、高速扫描仪、二维码扫码器、高拍仪。

3、数字化扫描加工配套工具软件

为配套采购人办案实际需求,成交供应商需基于全国“一张网”办公办案平台,提供数字化加工图像优化软件,需具备①图像去污②剪裁裁边③图像旋转④图像纠偏⑤分辨率设置⑥格式路径设置⑦图像加深减淡⑧拼接打码⑨文字加深变浅锐化⑩图像合并转换等功能。

数字化加工配套软件需支持个性化需求定制,规则配置,AI智能算法批量修复、查询统计、并与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自动连接、实时上传,以保障电子卷宗扫描入卷的及时性。

(三)服务质量及服务标准

根据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电子卷宗扫描服务各项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建立符合“一张网”新系统的制度文件,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出具的制度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培训方案等。

★(四)项目组织人员要求

为顺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和部署实施等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并制订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1)项目组成员须包括项目经理、扫描归档服务人员,驻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项目经理1人(可不驻点)。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IT项目管理经验。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能胜任相应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且资质不得低于原要求;

(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统筹项目实施,协调系统部署、人员培训管理等方面工作。

(4)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招聘需进行严格的资格筛查,条件需满足以下要求:

年满18周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入职上岗前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等残疾,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入职上岗前提供医院体检报告);

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的使用,上岗前需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a)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入职上岗前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

(b)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c)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d)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承诺函);

(e)本人或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f)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5)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有关保密规定。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做到:

l 与项目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入职上岗前员工需提供保密协议)。

l 进驻法院扫描工作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复印件、联系方式;

l 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对档案和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行为。

l 不同工序之间要采取措施,杜绝泄密事故的发生。

l 数据移交时,扫描加工场所上的数据必须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删除清空。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摘抄、增加或删改信息和数据。

l 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成交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

(六)安全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院方的有关规定。

(2)随案电子卷宗服务工作必须在院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成交供应商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采购人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 U 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处理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5)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6)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采购人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7)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成交供应商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

(8)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七)设备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结合本项目实际工作情况,在保障服务高质高效开展的情况下,配套投入硬件服务设备,硬件包含电脑、高速扫描仪、高拍仪等。

(1)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进场服务人员的服装,并且要求统一标准,统一风格。

(2)成交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外包工作人员每人一台,分辨率1920*1080以上,27寸宽屏显示器),黑白打印机(2台以上),彩色打印机(2台以上),针式打印机(1台以上),彩色高速扫描仪(扫描岗位工作人员每人一台,扫描速度A4纸每分钟50页或以上),高拍仪(扫描岗位工作人员每人一台),二代证读卡器(不少于2台),二维码扫码器(不少于2台),所有所提供设备要求性能完好,且设备只能作为本项目专用,需在设备进场时提供设备明细及相关参数,以保证所提供设备满足本次项目需求。如工作需要其他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①电脑配置要求:

主机:第八代Intel Core I5以上,内存≥8G,硬盘≥7200转、≥500G容量,集成声卡及以上,集成显卡及以上(需支持1920*1080分辨率),集成千兆网卡及以上;显示器:27寸及以上液晶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以上),操作系统及其他要求:操作系统Windows10及以上,浏览器IE11及以上,办公软件完整版office2010及以上。

②彩色高速扫描仪配置要求:A4,每分钟50页或以上,自动送纸器(ADF)彩色CCD(电荷耦合器件)x 2(正面x 1、背面x 1)多图像输出、自动检测颜色、去除空白页、iDTC、高级 DTC、SDTC、误差扩散、半色调、De-Screen、图像强调、消除颜色、滤色(无/红色/绿色/蓝色/饱和度)、sRGB输出、消除装订孔、带标签裁剪、分割图像、纠偏、边缘修复、减少竖线、自动检测纸张大小。

(3)成交供应商需在现场张贴制度要求、行为规范要求、保密要求等宣传板。

(八)人员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要不断加强对辅助外包人员的管理工作,结合“一张网”定期组织工作技能培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满足“一张网”相关标准。

(九)考核要求及标准成交供应商要定期采取定期考核(月考核或季度考核)与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人员进行认证考核,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明确扣罚标准,以及不达标的情况处理办法,以便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3、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诉讼服务指导中心质效评估指标体系2.0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化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力度,促进审判流程再造,破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和调卷难等难题,省高院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以困扰法官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将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主线,打造三级法院集中送达服务平台的辽宁法院送达模式。诉讼材料收转发一体化主要借助信息化支撑手段,在全省设立15个诉讼材料集约送达统一处理中心。

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以员额法官为主的审判团队办案不仅需要完成开庭、合议、文书撰写等审判核心事务,而且还需要完成卷宗扫描、制作、流转、文书送达等辅助性事务。“送达难”长期困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文书送达工作占用了法官大量的时间精力,案件审理工作从接收诉讼材料开始,到送达判决书结束,占审判团队工作量的50%以上,大量辅助性事务长期困扰办案工作的问题亟待解决。

★(二)服务内容

1.人员基本要求

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需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不得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不得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不得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送达主任服务:

(1)要求提供驻场式服务,对所在法院集约送达中心的送达业务及人员进行管理。

(2)要求负责专员上岗培训、定期再培训、绩效考核、人事管理等,对专员进行日常考核评分及综合汇总考核评分,并定期向所在法院汇报。

(3)要求对电子送达专员在送达过程中与当事人的通话录音进行抽查,对专员的送达流程以及操作规范性进行检查。

(4)要求对邮寄/直接送达失败任务进行沟通,确认最终送达方式。

3.电子送达专员服务:

(1)要求提供专员驻场式服务,提供法官发起送达任务,电话专员和当事人确认是否进行电子送达,和当事人核对文书内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电话和住址等工作,实现文书检查、电子文书签收跟踪全过程。

(2)要求实现做到电子送达电话催收,最少一个电子送达实现一次电话催收的要求。

(3)要求负责发送的文书进行跟踪催收,并检查签收情况等,对短信没有签收成功的情况下,进行电话催签跟踪。

(4)要求送达专员在电话催收未打通情况下,上下午分时段持续联系当事人,确实无法打通再将任务退回。

(5)要求专员在电话催收时仔细核对当事人身份,规范送达用语,优化沟通方案。

(6)要求专员除按照系统中确认日志勾选的电话进行送达外,还要仔细确认送达系统中法官备注的其他联系方式,确保不遗漏联系方式,对所有拨打情况进行详细、规范地反馈。

(7)要求专员必须准确将每个案件的录音放入对应案件内。

(8)要求专员的上下班时间、午休时间、节假日等依据法院规定执行,服从所在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9)要求专员能够熟练操作所在法院使用的集约送达工作平台系统,并负责对外提供给被送达人签收的平台、对内提供给法官获知送达结果的平台、送达管理的平台的答疑解惑。

(10)要求实现通过对送达业务的了解和送达外包服务的实践,整理出符合所在法院工作流程、工作实际的送达专员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11)要求送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送达成功与否须经审判团队确认。

(12)要求电子送达专员电话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领取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申请书副本、答辩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执行通知书等;

②通知当事人开庭/谈话时间、地点及告知相关事项;

③根据需要制作电话通知情况的工作记录。

(13)要求专员所做的与送达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①对新收案件整理、排序、登记、分类;

②审判团队提出的其他与送达相关的辅助工作;

③定期上报工作量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拨打电话次数、电子送达数量等。

(14)岗位配置:2人。

4.邮寄送达专员:

(1)对于格式化文书,在电子卷宗系统中生成签章后,可直接提交发送送达,电子材料经集中文档岗位文印后流转至 EMS 岗位;对于裁判文书,法官打印装订好后,提交纸质送达,纸质材料直接流转到 EMS 岗位。

(2)集中文印功能:由专门的人负责全院送达格式化文书的集中打印,打印完成核对无误后交给 EMS 岗位人员。

(3)邮寄套打功能:由 EMS 岗位人员装袋、套打面单、确认交寄。

(4)系统自动获取 EMS 的物流详情与回执扫描图片。物流详情和回执图片通过邮政通道统一从外网获取。

(5)邮件退件登记功能:对于退件的邮件,EMS 不会扫描回执图片。每天快递员退件回来后,由 EMS 岗位人员,集中利用高拍仪扫描退件照片,扫条形码定位送达记录,登记邮寄结果。通知书记员领取纸质材料。

(6)岗位配置:1人。

(三)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的专员培训方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措施和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

(四)其他需求

1、技术服务及培训

成交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所供服务必要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两次,并编制操作手册。

2、提供法院送达统计表格

3、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工作日及每月的工作统计表格

4、成交供应商需自己配备送达所需的打印机设备,要求满足以下参数:

(1)彩色模式最佳打印分辨率不低于1200*1200dpi;黑白模式最佳打印分辨率不低于1200*1200dpi。

(2)网络打印:支持有限&无线网络打印;

(3)输稿器纸张输入容量:不低于40页;

(4)端口:USB以太网WIFI端口;

(5)单面支持纸张尺寸:A3、A4、A5;

(6)纸张输入容量:不低于150页;

(7)打印速度:不低于20页/分;

(8)类型:彩页;

(9)扫描功能:平板式+馈纸式;

(10)基础功能:复印扫描打印;

(11)最大支持幅面:A3;

(12)连接方式:WIFI有限局域网USB

(13)打印功能:自动双面;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配有专人专用电话,如甲方需要,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相应问题。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3、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90000

最高限价(元):3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电子运维服务

(一)建设背景

随着数字法院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级法院对信息化、智能化要求也在逐步提高,运维服务成为信息化建设实战的“胜负手”,也是让信息化发挥战力的“破棋局”对此,根据《质效型运维服务规范》(FYB/T 59003.1—2020)通知文件,要求各省法院单位组织搭建运维服务体系,实现对各层基础设施及信息系统的综合管理监控,以快速响应解决各类运维问题和故障。

*开通会员可解锁*,随着全国法院“一张网”办案办公一体化平台的正式上线,运维服务变得格外重要,在变革和融入到全新的信息化发展中,需要赋予更高水平智能化实现法院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信息赋能、云端畅联,建立一套科学、安全、可靠的IT运维管理体系,保障整个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内部和对外业务的稳定和正常运转。

(二)总体目标

本包对高新区法院所有信息化建设的内容进行维护保障,包含电脑、打印机、电话、视频会议、机房、网络、安防监控、信息发布、固定资产系统等通用软硬件系统日常维护的驻场服务;包含审判、执行、档案管理、办公平台、远程提讯、审判法庭等法院专用软硬件系统日常维护的驻场服务;包含安全演习、监测预警、应急值守等网络安全驻场运维服务。

为顺利完成项目工作,必须加强组织和管理,成交供应商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保障项目的开发和实施。

1.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项目经理、网络安全运维服务、软件系统运维服务、日常硬件运维服务,项目经理1人(不驻点),驻现场人员不少于3,驻场人员需服从采购单位管理。

2.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IT项目管理经验。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单位发现项目经理不能胜任相应工作,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且资质不得低于原要求。

3.项目经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统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驻场人员资质审核、工作管理、考勤管理、保密管理、培训管理等方面工作,对接完成浑南法院信息化建设需要配合的其他实际工作;定期向院内管理人员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提升运维服务水平。

4.项目服务工作人员上岗前需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驻场运维人员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日常维修维护操作,服从法院的规章制度。

5.项目服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个人材料并进行真实性审查;所有人员均需签署保密协议,遵守法院保密规定,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等。

6.本包报价包含一年的服务费。服务人员因工作遇到意外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或其他需要赔偿的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因服务工作给采购单位造成设备损坏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全部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服务期间,出现重大安全违规情况,且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或因运维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设备损坏,数据丢失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当事人和(或)其所属公司法律责任。

(三)软硬件日常运维

本部分涵盖采购人所有信息化场所涉及的设备及系统技术服务,涵盖融合法庭、科技法庭、互联网法庭、远程提讯法庭、远程调解室、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大厅、视频会议室、审委会会议室、多功能会议室、党组会议室、智能档案室、大数据中心、文印中心、机房、门禁等;另有上级法院统建的审判、执行、电子卷宗、全国法院cocall、机关办公平台等现行及未来“一张网”运行上线的所有法院应用系统的日常运维答疑工作;全院干警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固定资产的统计、安装、维修、移交、报废工作;派出法庭的巡检运维服务等。

1.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统计、安装、故障处理、系统升级、固定资产管理等。

2.融合法庭、互联网法庭等日常巡检维护、系统培训、使用答疑、故障处理等;示范庭审维护。

3.提供审判、执行、电子卷宗系统的日常使用操作咨询服务,如不能及时解决的,登记、跟踪并向上反馈问题信息,确保最终系统正常运行。

4.视频会议等组织会议联调,在召开视频会议前做好设备检查,确保信号稳定,画面清晰,信息传输正常。

5.派出法庭每月巡检服务,填写巡检记录单,建立巡检档案。

6.根据法院机构改革或人事变动,在各类系统上对相关人员进行权限调整、部门调整等。

(四)网络安全

持续提升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增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维护,对威胁系统漏洞进行修复,不定期检测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存储设备、传输设备等。

2.存储与备份设备维护,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设备的稳定性。

3. 积极配合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习,重大事件或重大会议期间,提供网络安全和设备连通性保障,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4.在获取漏洞预警信息和处置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支撑团队进行整改,确保消除风险隐患。遇有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处置,并向上汇报。

5. 每日机房例行巡检,每月组织安全巡检,包括但不限于对安全设备、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进行业务巡检和安全策略配置巡检服务,负责对巡检发生问题的整改,提供安全信息处理分析、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攻防等知识培训服务。

(五)机房

提供完整的机房资料,包括机房图纸、机房线路连接图、机房设备清单等;每日机房巡检,做好机房防火、防水等环境监测,根据实际情况除尘防护;对机房内的机柜、UPS系统、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等进行例行检查、清理、保养,易损件及时更换,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机房空调进行现场检查和保养,更换过滤网等;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检查操作程序,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并负责对接设备厂家处理。

(六)网络

本部分由采购人及派出法庭互联网、法院专网和视频会议专网等线路组成。为保障法院网络畅通,需要专业队伍进行网络的巡检和故障抢修,为法院干警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提供完整资料,包括网络设备清单、网络线路拓扑图、计算机配置清单、IP地址与使用人及单位对照明细等;对所有交换机、计算机的软件、网络线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电源、风扇等易损件进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提供巡检服务并填写巡检清单,系统的常规维护保养每月至少进行1次,主要设备的深度维护保养(包括交换机等设备的内部清灰,散热风扇检查、更换)每季度进行1次,并写出报告;发现网络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采购单位通报并快速响应处理,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解决;重要网络设备断电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前,应书面征得管理部门同意;提供网络系统调优及安全体系配置、日常设备状态性能监控、日志管理及配置更改的方案,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操作。

(七)服务器

服务器硬件及软件维护服务,包括服务器硬件系统的检测、服务器软件系统的检测、日常的安全检测等。具体包含:查看服务器性能健康状态;系统运行状态的监测;系统日志的检查和清除;系统备份和系统恢复;做好操作系统版本或补丁的更新;系统参数的调整优化;检查安全策略是否完善;系统故障定位和排错,及时发现故障,快速解决故障等。

(八)监控

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以及监控机房进行监测、维护、管理,承担起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检测监控设备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处理故障隐患,确保各部分设备各项功能良好;做好监控设备的除尘、清理工作,做好通风、散热等设备运行环境监测;做好设备易损易耗元件和模块的检测及养护工作;不定期巡检服务器和存储系统,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九)信息发布

本部分包括浑南高新法院所有显示屏信息的发布任务,包含室外、立案大厅、走廊电梯间等处的电子屏幕的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及迎接检查的提前布展工作等,需要保证信息发布系统的正常运转,为信息发布系统设备提供及时有效的日常保养、系统升级、故障诊断等。建立屏幕台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归档和整理,严格按照院内审批要求发布信息内容,严禁私自发布信息。

★(十)项目质量保证

提供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服务,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员工准时上下班;特殊时段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采购人认为重要的攻防演练等特殊时期,需要配合采购人工作延长工作时长或安排值班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若有违反采购单位规定,采购单位有权提出更换人员。同时,根据运维人员技术考核结果及日常工作表现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更换运维服务人员,补位人员需在三日内到岗,在此期间原有工作需保障正常运行。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驻场服务人员的服装,并且要求统一标准,统一风格,且每人不低于2套。

(十一)保密

1.加强运维人员在录用、工作期间和离职等重要节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信息系统运维安全风险。

2.对录用运维人员的背景、身份、履历、专业资格或资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要求和道德规范要求。

3.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明确运维人员的安全职责、岗位职责,签署保密协议及其他安全承诺书等;要求经常性进行安全保密意识培训,经常注意维护人员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4.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采购单位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岗人员,做好账号、信息数据、门禁等保密检查;做好离岗备案,签署离岗保密协议。

5.项目人员对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或传播;不得将岗位的财物擅自带出办公场所外;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工作岗位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要求

发生以下情形者,可直接终止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检查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者。

(十三)运维辅助工具

为了满足采购人运维服务需求,成交供应商需自己提供运维辅助工具,辅助工具具有以下功能:

1、工单登记

工单登记是运维人员录入工单的入口之一,支持遂条登记和模板导入,同时支持对所有状态,所有小组工单进行查询、导出。

2、工单分配

工单分配是运维人员或干警提交工单的分流站,由法官服务热线跟踪工单性质分配最合适的处理人。支持按系统、小组、工单进行批量得理。

3、工单处理

工单处理是运维员常用页面,用于处理组长或6999法官服务热线分派过来的工单,分为待处理和已处理两个页面,默认显示本人待处理工单。

4、我的提交

默认显示登记人提交其他人处理的全部工单,便于工单登记人随时跟踪、督办工单处理进展。

5、任务管理

(1)巡检管理

记录业务系统与基础设施巡检信息。组长可提交将巡检排期计划在系统中公布,提醒巡检人按时完成。巡检类别分为日常巡检、专项巡检、全面巡检。

(2)故障管理

故障管理是对软件运维、硬件运维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进行全过程记录,包括故障类型、发生法院、承建厂商、处理人、发生时间、解决过程等信息。

6、查询统计查询统计功能提供“工单处理统计”“电话工作统计”“工单可视化”、“问题来源统计”“升级记录统计”。

二、商务要求

001包、002包、003包: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履约地点:沈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3、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

4、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专家签字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

三、包组划分

本项目共分三包,包组划分如下:

001包: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002包:集约送达服务

003包:电子运维服务本项目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01、003包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002包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环节,需供应商自备设备解密及二次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6甲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8130

邮箱地址: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129*开通会员可解锁*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杨海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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