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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余姚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409-00*开通会员可解锁*-768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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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名称:ff8080818972b0390189ba69a032218d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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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长安路22号 |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5号 (邻里中心)3-2-513(自主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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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胡勇军 |
联系人: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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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132****9819 |
电话:151****4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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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余姚市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阳明街道新建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50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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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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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各投标人: 现对余姚市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阳明街道新建工程(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5011)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一、 本工程合同条款17.2预付款作如下调整: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30 %,分 2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15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认定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15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1)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承包人申请本预付款支付前。 (2)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50%时开始扣款,分三期依次扣回,第一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总金额的30%,第二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总金额的30%,第三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总金额的40%(如上述三期工程款不够扣回的,相应顺延至下一期工程款扣回, 以此类推至全部预付款扣回为止)。 二、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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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督机构: |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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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平台: |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2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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