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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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0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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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余姚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409-00*开通会员可解锁*-768415

招标人:

名称:ff8080818972b0390189ba69a032218d

代理机构:

名称: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长安路22号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兴滨路5号 (邻里中心)3-2-513(自主申报)

联系人:胡勇军

联系人: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2****9819

电话:151****4285

标段(包)名称:

余姚市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阳明街道新建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501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各投标人:

现对余姚市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阳明街道新建工程(招标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05011)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一、 本工程合同条款17.2预付款作如下调整: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30 %,分 2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15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认定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15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1)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承包人申请本预付款支付前。

(2)预付款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50%时开始扣款,分三期依次扣回,第一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总金额的30%,第二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总金额的30%,第三期扣回比例为预付款总金额的40%(如上述三期工程款不够扣回的,相应顺延至下一期工程款扣回, 以此类推至全部预付款扣回为止)。

二、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人民政府阳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舜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监督机构: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源平台:

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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