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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2025年-2028年开福区教育系统中小学专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合计金额小写: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陆拾柒万叁仟元整 | ||||||
一、校医具体人数要求:为开福区教育局提供驻校校医服务,全年校医服务人数45人。
二、学校及校医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数不超过45人。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生人数 | 计划校医人数 |
| 1 |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 | 5606 | 1 |
| 2 | 长沙市开福区清湘小学 | 4269 | 1 |
| 3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北辰小学 | 4151 | 1 |
| 4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江湾小学 | 3921 | 1 |
| 5 | 长沙市湘一史家坡学校 | 3715 | 1 |
| 6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第三小学 | 3418 | 1 |
| 7 | 长沙市麓山高岭实验学校 | 3351 | 2 |
| 8 | 长沙市北雅中学 | 3383 | 1 |
| 9 | 长沙市明德金鹰学校 | 2953 | 2 |
| 10 | 长沙市周南秀峰学校 | 2957 | 1 |
| 11 | 长沙市开福区新竹第二小学 | 2769 | 1 |
| 12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实验学校 | 2714 | 1 |
| 13 | 长沙市长雅中学 | 2532 | 1 |
| 14 |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小学 | 2488 | 1 |
| 15 | 长沙市一中广雅中学 | 2154 | 1 |
| 16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北辰实验小学 | 2389 | 1 |
| 17 | 长沙市开福区福元小学 | 2135 | 1 |
| 18 | 长沙市开福区第一中学 | 1929 | 2 |
| 19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鹅秀小学 | 1767 | 1 |
| 20 | 长沙市开福区实验小学 | 1659 | 1 |
| 21 | 长沙市南雅马栏山文创中学 | 1626 | 1 |
| 22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小学(北校区) | 1334 | 1 |
| 23 |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小学 | 1335 | 1 |
| 24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清溪小学 | 1405 | 1 |
| 25 | 长沙市开福区金湾小学 | 1311 | 1 |
| 26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前进小学 | 1271 | 1 |
| 27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小学 | 1207 | 1 |
| 28 | 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师范附属致远小学 | 1186 | 1 |
| 29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绿地小学 | 1002 | 1 |
| 30 | 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师范附属特立小学 | 787 | 1 |
| 31 |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 894 | 1 |
| 32 |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湘一健翎学校 | 946 | 1 |
| 33 | 长沙市开福区新竹小学 | 762 | 1 |
| 34 |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实验小学 | 784 | 1 |
| 35 | 长沙市开福区马栏山小学 | 749 | 1 |
| 36 | 长沙市长郡开福中学 | 600 | 1 |
| 37 | 长沙市师大植基中学 | 1343 | 1 |
| 38 | 长沙市开福区长郡双语清湘实验 | 584 | 1 |
| 39 | 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湘一山鹰潭学校 | 300 | 1 |
| 后续补充学校 | 3 | ||
| 总计 | 45 | ||
一、所选派的校医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建立校医档案资料。
二、校医选派资格条件
专职校医的具体要求: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须持有医、护等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并获得《医师执业证》或《助理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等;过往无不良医疗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担任执业校医的情况。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体检报告合格,无犯罪记录,能胜任岗位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派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等前科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校医选派条件必须符合以上人员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承诺函视为无效投标。)
三、校医具体职责: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卫生防病保健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卫生监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疾病流行的季节特点,多形式开展卫生防病保健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相关检查评比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3.掌握健康学校创建标准,做好本校创建健康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技术指导。
4.及时掌握学生因病缺课情况和流感、诺如、近视、龋齿、肥胖等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情况,有计划落实防治措施;及时掌握传染病发生情况,按规定报告疫情,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指导开展入学预防接种证的查验,统计汇总疫苗查验数据,做好查验后疫苗的补种通知、督促工作,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常规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收集汇总并反馈相关数据。
6.负责学生的一般性外伤包扎处置,做好危重病人的急救处理和转移工作,参与开展本校学生正确读写姿势、眼保健操、教室的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调整、课间户外活动、教职工课间拖堂等情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校相关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7.配合做好饮食饮水卫生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饮食饮水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和培训。
8.配合做好学生定期体检工作和学生健康相关的监测调查工作,做好每年新生、转学生入学前结核筛查工作,动态掌握健康情况,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及时总结、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向学校、班主任及家长报告。
9.负责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应急救护培训和实操演练。
10.配合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校医管理
成交供应商按学年选派校医,每名校医在同一所学校服务期应不少于六个月,校医日常管理由学校负责,须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工作时间与师生在校时间保持一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事请假需向学校履行相关请假手续。校医派驻期间,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派驻学校进行定期考核。
五、校医的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安排
1.1. 正常工作日(与学生上下课时间一致)
上午:7:30 - 12:00 下午:14:00 - 17:30
1.2. 值班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一致)
中午:12:00 - 14:00
2、工作内容及时间分配
2.1. 日常诊疗时间(上午 7:30 - 12:00,下午 14:00 - 17:00)
处理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
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及时联系家长或安排转诊。
2.3. 卫生保健宣传教育时间(每周安排固定时间段)
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2.4. 应急处理时间(随时待命)
应对校园内的突发疾病和意外伤害事件,进行紧急救治和处理。配合学校制定和完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
3、休息制度
3.1. 校医休息时间与学生放假时间一致(周六、周日及寒暑假),具体日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校医个人情况协商确定,若需加班具体时间学校确认。
3.2. 校医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加班与值班,确保学生在校时间有校医在校提供医疗服务,加班与值班的具体时间由学校确认。
3.3. 法定节假日的工作安排根据学校的放假通知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原则上保证有校医值班或提供应急联系方式。
六、具体服务要求
1. 健康教育:为学生精心打造系统且全面的健康教育课程,涵盖运动、心理健康、疾病预防、个人卫生等多个重要方面的知识。通过生动有趣的课堂教学、实际案例分析以及互动式的体验活动,培养学生对健康知识的浓厚兴趣。不仅向学生传授正确的运动方法和技巧,强调适量运动对身体发育和体质增强的重要性,还深入剖析心理健康的内涵,教导学生如何应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压力、焦虑等负面情绪,塑造积极乐观的心态。在疾病预防方面,详细讲解常见疾病的传播途径、症状和预防措施,如流感、手足口病等,让学生能够清晰地了解疾病的危害并懂得如何自我保护。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从日常的洗手、刷牙到衣物的清洁和整理,全方位提升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2. 疾病防控:全力协助学校制定详尽且科学的传染病防控方案,建立严密的监测体系,实时跟踪常见传染病的流行态势,如流感、手足口病等。安排专人负责每日的疫情监测工作,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对于出现传染病病例的班级和区域,迅速采取果断的隔离措施,对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杜绝病毒的传播蔓延。按照相关规定和卫生部门的要求,有序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提前做好宣传和科普工作,消除学生和家长的疑虑,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环境卫生管理:专业指导学校认真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确保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能得到妥善的清洁处理。对于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加大清洁和消毒的频率和力度,优化其卫生条件。定期检查和评估清洁工作的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合理安排通风时间和方式,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新和流通,有效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4. 学生健康监测:定期协助学校为学生开展全面细致的体检工作,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对每一位学生的体检数据进行准确无误的录入和保存,为后续的健康跟踪和干预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安排专业的医务人员对健康档案进行定期的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健康问题,如视力下降、营养不良、肥胖等,并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治疗建议。
5. 应急处置:在学校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应急措施。对于意外伤害事件,如运动损伤、意外摔倒等,能够在10分钟内进行紧急救治。在疫情暴发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迅速划分隔离区域,组织人员进行大规模的消毒工作,同时安抚师生的情绪,维持学校的正常秩序。成交供应商能够配备急救设备。
6. 心理咨询与辅导:为学生提供温暖、贴心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打造舒适、安全的咨询环境,让学生能够敞开心扉倾诉内心的烦恼。帮助学生解决因学习压力、人际关系、情绪问题等带来的心理困扰。通过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团体辅导活动等,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
7. 卫生保健指导:为教师和家长精心组织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卫生保健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教师传授常见疾病的初步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在课堂和校园中如何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家长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家庭卫生保健的要点和方法,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建立便捷的沟通渠道,及时解答教师和家长在卫生保健方面的疑问和困惑,形成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8. 药品管理:严格管理学校的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建立规范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置专门的药品库房,控制温度、湿度等条件,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对药品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登记和管理,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取用药品,并在使用过程中遵循正确的用药方法和剂量。同时,定期对师生进行药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大家的药品安全意识。
9. 健康数据分析与报告:运用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和工具,对学生的健康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从多个维度对数据进行挖掘和解读,包括学生的身体发育指标、疾病发生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通过数据的对比和趋势分析,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和风险因素,为学校制定科学合理的卫生政策和改进卫生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定期撰写详细的健康分析报告,向学校管理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推动学校卫生工作的持续优化和提升
2.人员配置要求一、团队人员配备(需提供团队人员清单,内容包含姓名、职位、学历、专业职称等)
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应组成不少于四人的管理团队(驻派校医除外):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全面负责校医培训、全面协调与管理,确保服务顺利进行。
2、主管3名,具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负责监督校医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处理突发事件的协调和指导。
| 序列 |
姓名 |
岗位 |
学历 |
职称 |
岗位职责 |
| 1 |
陈建景 |
项目负责人 |
本科 |
高级职称 |
全面负责校医服务项目的统筹、协调与管理,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服务顺利进行。 |
| 2 |
刘金君 |
项目主管 |
大专 |
中级职称 |
负责监督校医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处理突发事件的协调和指导。 |
| 3 |
唐香珍 |
项目主管 |
本科 |
中级职称 |
负责监督校医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处理突发事件的协调和指导。 |
| 4 |
黄京 |
项目主管 |
本科 |
中级职称 |
负责监督校医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流程,处理突发事件的协调和指导。 |
因驻校校医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服务满6个月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成交供应商5000元/人。驻校校医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有出现离职情况的,成交供应商需要及时补充人员进行服务,不得出现人员空缺情况。
4.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要在中标后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提供驻校校医,并为驻校校医购买社会保险(含五险)。服务期间内,所有与所派校医之间发生的劳动或劳务纠纷的法律风险均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2、驻校校医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人身伤害、伤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3、驻校校医在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因过失造成他人伤亡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以中标文件内定价为准,每年分2次结算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36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365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分2次结算,每个学期结束后2个月内支付上个学期费用。每个学期安排的校医达到45人时,按合同金额的50%并根据绩效考核的扣减后金额进行支付;每个学期安排的校医未达到45人时,按合同金额50%-(合同金额/45人/2*未到岗人数)进行扣款后,再根据绩效考核的扣减后金额进行支付。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马栏山支行(湖南省中康长华医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43*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01) 3.预付款保函: 否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指定的公办中、小学校。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由开福区少年宫负责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
2、考评的形式采取每学期绩效考核,每学期绩效考核采取随机检查和学期末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3、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有对学校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校医的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校医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具体见附表)
4、中标公司负责人应根据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并就绩效考核完成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学校的帮助和支持,学校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与中标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
5、每学期末开福区少年宫对中标公司该学期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对中标公司提出考核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实施。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由开福区少年宫负责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
2、考评的形式采取每学期绩效考核,每学期绩效考核采取随机检查和学期末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1、由开福区少年宫负责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
2、考评的形式采取每学期绩效考核,每学期绩效考核采取随机检查和学期末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由开福区少年宫负责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绩效考核。
2、考评的形式采取每学期绩效考核,每学期绩效考核采取随机检查和学期末的综合考核方式相结合,并进行登记备案。
(6)履约验收标准:1、每学期末开福区少年宫对中标公司该学期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就考核数据进行充分沟通,保证绩效考核数据的准确和完整,对中标公司提出考核意见,报局领导批准实施。
2、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每学期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按《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考核结果90分(含)以上支付上学期费用100%;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支付上学期费用90%;80分以下,70分(含)以上支付上学期费用80%;70分以下,60分(含)以上支付上学期费用70%;60分以下支付上学期费用60%。
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职业道德(20分) |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积极主动为师生服务。 |
10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1分。 |
| 尊重师生,保护师生隐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
10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1分。 |
|
| 医疗业务能力(40分) |
熟练掌握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知识,能准确诊断并处理常见病症。 |
10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1分。 |
| 规范书写医疗文书,包括病历、处方等,记录完整、准确。 |
10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1分。 |
|
| 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如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实施急救。 |
10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1分。 |
|
| 合理用药,遵循药物使用原则,无滥用药物现象。 |
10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1分。 |
|
| 卫生保健工作(20分) |
制定并执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监督等。 |
10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1分。 |
|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
5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0.5分。 |
|
| 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
5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0.5分。 |
|
| 团队协作与沟通(10分) |
与学校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 |
5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0.5分。 |
| 及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卫生工作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
5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0.5分。 |
|
| 工作纪律与出勤(10分) |
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 |
5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0.5分。 |
|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无无故缺席现象。 |
5分 |
符合 10 分,出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扣 0.5分。 |
1、平时绩效考核应力求简便、务实、有效。开福区少年宫结合中标公司工作实际,制订平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并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平时绩效考核工作。
2、为准确、有效的对中标公司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开福区少年宫应结合中标公司绩效考核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惩戒与奖励等登记办法,由专人如实记录、核实备案,视情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
3、在考核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要本着从工作出发,实事求是地考核,不得借工作人员考评之机打击报复他人,不得包庇隐瞒,每次绩效考核工作要公开、公平,不准搞暗箱操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5、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情况的考核,由开福区少年宫研究决定。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乙方需及时整改,整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2)成交供应商的服务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质疑进行答复。
(4)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服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成交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10.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的变更: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合同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法定代表人: | 龙舟 | 法定代表人: | 潘飞 |
| 委托代理人: | 汤勇 | 委托代理人: | 潘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