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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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4
发布于
河北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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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

(四)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市优,争创省优工程。 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质保要求。

4、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质保期内产品及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其它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现更正为:

(四)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

4、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质保期内产品及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其它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不便,请见谅。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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