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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院5号楼 | 1,000,000.00元 | 人民日报推广项目(总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
采购包1(人民日报推广项目):
服务类(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人民日报推广项目 | 人民日报推广项目 | 1、报纸广告 2、信息流图文广告 | 1、《人民日报》2个整版广告 2、人民日报客户端福建频道信息流图文广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 项 | 1、《人民日报》2个整版广告,每个整版尺寸为48.5cm*35.2cm(高*宽),广告文字2000字以内,图片5-8张2、人民日报客户端福建频道信息流图文广告,长通栏,第9条位置,广告尺寸为686*192 jpg/jpeg/png/gif,发布时间:2天 | 1,00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大铭 |
| 评审专家: | 陈扬 、 陈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3.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名: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州交通银行三山支行 账号: 351*开通会员可解锁*66553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人民日报推广项目:1.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经协商小组评审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名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15号(原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一期)6#楼20层11-13办公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陈雯、符惠琴、刘忠、魏学文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