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0-16
发布于
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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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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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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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12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J座14/18楼 165,000.00元 97.2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6030400 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工作 成都市 起草阶段包括资料采集整理、起草条例文本、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成都市级部门和区(市)县意见。审查审议阶段包括根据成都市司法局审查、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成都市人大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条例直至四川省人大批准公布条例,印制条例文本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条例止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包括调研、起草、审查审议三个阶段工作。调研阶段包括实地调研成都市级部门、区(市)县、非遗传承人,赴广州市、武汉市、南京市、宁波市等城市学习调研(调研其中两个城市)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帆(采购人代表)、柯晴珂、韩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含)以下部分×1.5%,100万(不含)-500万(不含)部分×0.8%;计算后再下浮30%收取,计算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计取;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170,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51*开通会员可解锁*046079。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0603040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3号楼16、18、19楼

联系方式:张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转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伟、苏怀林、卢方昕苇、潘俊豪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623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服务项目(N51*开通会员可解锁*122*开通会员可解锁*)-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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