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浮清河、南小清河与市政道路交叉的5座箱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浮清河、南小清河与市政道路交叉的5座箱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浮清河、南小清河与市政道路交叉的5座箱涵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5座箱涵,全长共计275.2米,详细内容见图纸。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3%80%90%E5%8C%85%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3%80%91%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6%88%96%E6%88%AA%E5%9B%BE%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9%A1%BB%E5%9C%A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3%80%82%3C/p%3E%3Cp%3E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本次投标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注:①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是指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资质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②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他

  4.1 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约4000万元。

  4.2 工期:90日历天。

  4.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4.4 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郑州航空港区澄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4.5 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