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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安镇百安路辅道中海段暗涵及周边综合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Y2025032
项目名称:均安镇百安路辅道中海段暗涵及周边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8,116.0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均安镇百安路辅道中海段暗涵及周边综合治理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3,468,116.0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均安镇百安路辅道中海段暗涵及周边综合治理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68,116.08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全部完工并初步验收合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附件)。②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附件)。②经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5年后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④政府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 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均安镇百安路辅道中海段暗涵及周边综合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均安镇百安路辅道中海段暗涵及周边综合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若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3)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3C/p%3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3C/p%3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E3%80%82%E6%8A%95%E6%A0%87%E4%BE%9B%E5%BA%94%E5%95%86%E5%9C%A8%E4%BD%BF%E7%94%A8%E8%BF%87%E7%A8%8B%E4%B8%AD%E9%81%87%E5%88%B0%E6%B6%89%E5%8F%8A%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7%9A%84%E9%97%AE%E9%A2%98%EF%BC%8C%E5%8F%AF%E9%80%9A%E8%BF%87*开通会员可解锁*%E8%BF%9B%E8%A1%8C%E5%92%A8%E8%AF%A2%E6%88%96%E9%80%9A%E8%BF%87%E5%B9%BF%E4%B8%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99%BA%E6%85%A7%E4%BA%91%E5%B9%B3%E5%8F%B0%E8%BF%90%E7%BB%B4%E6%9C%8D%E5%8A%A1%E8%AF%B4%E6%98%8E%E4%B8%AD%E6%8F%90%E4%BE%9B%E7%9A%84%E5%85%B6%E4%BB%96%E6%9C%8D%E5%8A%A1%E6%96%B9%E5%BC%8F%E8%8E%B7%E5%8F%96%E5%B8%AE%E5%8A%A9%E3%80%82%3C/p%3E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help/problem/%E3%80%82%3C/p%3E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zcdservice/zcd/guangdong/)%EF%BC%8C%E7%94%B3%E8%AF%B7%E5%8A%9E%E7%90%86%E6%8A%95%E6%A0%87%EF%BC%88%E5%93%8D%E5%BA%94%EF%BC%89%E6%8B%85%E4%BF%9D%E5%87%BD%E3%80%81%E4%BF%9D%E9%99%A9%EF%BC%88%E4%BF%9D%E8%AF%81%EF%BC%89%E4%BF%9D%E5%87%BD%E3%80%82%3C/p%3E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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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畅兴均益路88号经济发展服务中心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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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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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均安镇百安路辅道中海段暗涵及周边综合治理工程磋商文件(2025093001).zip
施工图设计.zip
工程量清单.zip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顺德区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合同部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