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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250吨双酚S及19000吨醋酸纤维素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lyghbkf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B035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250吨双酚S及19000吨醋酸纤维素系列产品项目 |
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 |
连云港纽泰科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厂区原有部分车间、仓库,新建总控室、综合楼、纤维素系列产品车间二、双酚S二车间、仓库十一、仓库十二及罐区等;购置反应釜、精馏塔、离心机等生产装置,并对公用及辅助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年产12250吨双酚S生产装置、19000吨纤维素系列产品生产装置,形成年产6650吨99.8%双酚S、4600吨95%双酚S、1000吨70%双酚S、3500吨羟基磺酸盐型减水剂、10000吨二醋酸纤维素、2000吨三醋酸纤维素、5000吨醋酸丁酸纤维素、2000吨醋酸丙酸纤维素及19295吨醋酸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厂区总占地约141196平方米)。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工艺有机废气、粉尘废气及焚烧炉废气、分析化验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罐区废气等。双酚S车间高浓度有机废气经深冷后与加料工段低浓度有机废气、甲类罐区二呼吸废气合并经新建的“二级水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P1)排放。粉尘废气经新建的“水洗+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P2)排放。醋酸纤维素生产区域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新建的“水洗+二级碱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P3)排放。粉尘废气(粉碎机、干燥机废气密闭收集,加料、包装废气集气罩收集)经新建的“水洗+碱洗+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P4)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经新建的“碱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8米高排气筒(P5)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仓库十废气和甲类罐区一呼吸废气依托现有“一级碱吸收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站废气依托现有“二级碱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焚烧炉尾气经改造后的“SNCR+急冷塔(10%碱液吸收)+干式反应器(石灰粉+活性炭粉)+布袋除尘+碱液喷淋洗涤塔 (一级)+水喷淋洗涤塔(一级)”处理后通过35米高DA006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捕集废气及动静密封点泄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等。本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各工艺操作通过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尽可能减少敞开式操作、负压收集、加强管道维护保养、采用高标准阀门、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修复等措施,从源头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纯水制备排污水、废气吸收废水、化验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项目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处理后混合难降解废水经“芬顿氧化+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再汇合低浓度废水经“生化调节池+ ABR 生化池+连续好氧池+生化沉淀池+机械过滤器+BAF生物滤池”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协议标准,与纯水制备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一同接管至连云港东江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放至灌河,最终汇入黄海。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冷却塔、各类泵、风机、空压机、反应器、蒸馏釜等,本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布袋、滤渣、蒸馏残渣、蒸发残液、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化验废液、废矿物油、废水站污泥、废盐、沾染化学品的废抹布和劳保用品、危废焚烧炉次生固体废物炉渣、废耐火材料、飞灰、收集粉尘、深冷废液等共1766.4吨/年,其中废活性炭、滤渣、蒸馏残渣、蒸发残液等。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纯水制备废膜等,委托有主体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或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 地下水和土壤 本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双酚S车间、纤维素车间、危废暂存库、危废焚烧炉、仓库十、三效蒸发2车间、甲类罐区一、甲类罐区二、初期雨水中转池(井)、事故中转池(井)、废水处理站等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仓库四、仓库五、一般固废库、仓库十一、仓库十二、净水装置区、区域性公用工程房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的贮存管理,加强环保设施及生产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完善环境风险“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及管理,严格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单位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600m3的事故应急池、2座1000m3的事故应急罐、1座50m3的初期雨水池、2座6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罐并配套液位计、潜水泵(一用一备,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应急发电机)、转输管道,以及依托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可满足本项目事故状态下污水收集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