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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内蒙古诗画草原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诗画草原蒙古包旅游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拟转用巴音敖包苏木达布希拉图嘎查集体所有土地0.1843公顷。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已对《内蒙古诗画草原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诗画草原蒙古包旅游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拟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方案》进行了批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土地范围、位置
该项目拟转用达茂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达布希拉图嘎查0.1843公顷集体土地。(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土地现状、面积
拟转用达茂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达布希拉图嘎查集体所有土地0.184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天然牧草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三、转用土地目的
该项目用地转用集体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0条规定,用地性质为“只转不征,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土地征收,因建设项目用地需要确需转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转用土地补偿标准
项目用地拟按集体使用权入股形式使用,转用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土地征收,不涉及土地补偿,转用土地范围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五、安置方式
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只转不征”,转用前土地未承包到户,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土地征收,不涉及农牧民安置。
六、社会保障
按照达茂联合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该项目转用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业人口。
七、其他事项
公告时限为7天,转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结束后持土地权属证明或其他有关材料,到嘎查村委会办理转用土地登记。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转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转用土地有关事项有举行听证权利,请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达茂联合旗巴音敖包苏木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申请听证联系人:张建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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