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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基础设施工程四期项目积土工程经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塘基础设施工程四期项目积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新塘基础设施工程四期项目积土工程。
1.2工程地点:四明镇新塘村境内。
1.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塘村集中居住区基础设施工程四期项目积土工程,种植土回填,需外购土方量约为12043立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4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5.20万元。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要求:12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7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积土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相应能力。
2.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特别提醒:招投标期间如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证实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并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仍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年底付中标价的5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年底付至审计价的80%工程款;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年底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9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领取地址: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九、投标报名
9.1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9.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室。
9.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报名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9.4投标报名联系人:王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射阳县四明镇
联 系 人:袁锦东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双山新萃园17号楼103室
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