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领域认定夺牌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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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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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主要内容

申请方式

基本条件

牵头处室

联系方式

1

制造业创新中心

创新中心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和未来方向,突出协同创新取向,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行业组织等各类创新资源,以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通用产品开发及成果转移扩散为中心任务,以新机制、新模式组建的跨领域、跨区域的为全行业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服务和通用产品开发的战略创新平台。

申报单位对照要求自主申报。

国家级:

1、获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2、创新中心应是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公司+联盟”等模式运行。其依托公司应是面向行业的独立企业法人,股东中应包括在本领域排名前十的企业。其联盟应覆盖50%以上本领域的国家级创新平台。3、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50%。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30%。4、已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或通过自行孵化企业,实现至少1项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

技术创新处

87958868

省级:

1、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研究开发,具备本领域优势和资产实力,有承担并出色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历,牵头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5亿元。

2、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有一项或若干项有待突破、可促进形成国内领先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技术,或有前瞻性、有望在国际上领先的技术。

3、全部中心组建成员不低于200人,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1000万元。

2

企业技术中心

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

根据通知要求集中申报,申报单位对照要求自主申报。

国家级:1、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2、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 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 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 万元。

3、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技术创新处

87958868

省级:1、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年以上。

2、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3、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市级:1、持续经营两年以上。2、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3、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为200万元以上;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达到200万元以上;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达到15人以上。

3

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

国家工信部发布申报通知,企业按要求申报。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2、单项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3、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4、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5、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中小企业处

87874488

87868159

4

专精特新“小巨人”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

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和实地抽查,初核通过的报送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审核后统一向工信部推荐,由工信部认定。

1、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2、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3、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4、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系统条件。一般性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①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不低于6%;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②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③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一项即可:①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②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中小企业处

87874488

87868159

4

专精特新“小巨人”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市工信局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审查通过的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认定。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1、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3、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4、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②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③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④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中小企业处

87874488

87868159

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由企业登录省培育平台申请参与评价。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负责审核确认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工信厅分批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2、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4、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5

智能工厂

根据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工作部署,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开展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1、先进级智能工厂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完成线上申报,由市、县工信部门推荐上报。

2、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申报,由市、县工信部门推荐上报。

1、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工厂等级水平自评测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等级水平,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价水平达到 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建设场景数不低于15个场景。

2、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价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及以上。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原则上应覆盖全部五个环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其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不低于20%。

3、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价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四级及以上。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须覆盖全部五个环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全球领先,其中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场景比例不低于60%。

两化融合推进处

87862747

6

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

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包括企业级、行业级、区域级、双跨(跨行业跨领域)四类平台。

企业对照申报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由市、县工信部门推荐上报。

1、申报项目应满足平台相关建设指南要求,具有一定的应用成效和示范内容。2、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化的团队和人才支撑。3、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平台方向。

两化融合推进处

87862747

7

省首台(套)装备

鼓励和引导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研制首台(套)装备,在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整机性能或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同等水平及以上,解决产业链短板问题,且尚未取得规模化市场业绩。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其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安全可控。

申报单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首台(套)装备,填报申报资料。

1、符合国家和省工业转型升级要求,能够实现量产和销售,满足售后服务需要。2、产品自主可控程度高,掌握装备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在设计与制造技术等方面具有标志性突破或根本性改进,核心技术及关键部件安全可控。3、依法拥有与申报装备直接相关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4、经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部门认定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针对装备性能指标检验检测,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5、经专业查新机构针对性能突破等进行查新,查新结论能够给予支持。6、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研制生产,其中企业标准应按要求备案。7、经用户单位验证,并出具使用报告,报告结论能够给予支持。8、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9、通过省级以上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等项目的研发成果可优先予以认定;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

装备工业一处82890601

87861192

8

首批次新材料

首批次新材料是指国内实现原始创新或显著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入市场初期尚未形成规模化应用和竞争优势的新材料产品。

申报单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首批次新材料,填报申报资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科技伦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省产业发展导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成熟,产品质量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

2、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有行业特殊管理要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或省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3、应在基础原理、核心技术、产品功能等方面具备创新性,需完成样机(样品)试制或技术试用并已形成销售,质量可靠。

4、符合国家和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要求,或*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通过省级以上工信部门新材料相关重大攻关项目验收。

5、产品的理化、环境适应性、安全等相关技术性能指标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其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获 CMA 或 CNAS 资质)检测。上述检测机构资质不能覆盖的,可提供用户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或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出具的测试报告。

材料工业处

87866655

9

首版次软件

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类别属于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人工智能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嵌入式软件等高端软件,或在我省先进制造业集群、政务治理和民生服务重要领域有创新型应用的重点行业应用软件。

申报单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首版次软件,填报申报资料。

1、软件产品具备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须包含申报单位,取得时间须为 2023 年 6 月 2 日之后),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

2、已经通过软件产品检测机构依据《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51-2016)进行的检测。

3、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 200 万元以上。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数据产业推进处)

87866533

10

绿色工厂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企业以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主要内容开展绿色工厂建设。

国家级:通过省级绿色工厂认定的企业向属地工信部门申请,市工信局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遴选确定推荐名单上报国家工信部。

1、获批省级绿色工厂,并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2、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工信部对申报企业进行进一步的评审。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87861111

省级:企业向属地工信部门申请纳入绿色工厂建设培育库,参加绿色工厂建设培训、现场诊断及申报辅导,有计划地开展绿色工厂建设,达到绿色工厂建设标准,由市工信局统一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1、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2、诚信守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无严重失信行为; 3、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能源管理体系,单位产品能耗及污染物排放水平处于同行业前20%; 4、对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及《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苏经信节能〔2016〕725号)有关要求进行评价,得分85分以上。

11

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

主要面向境内多晶硅、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行业,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企业自主申报,工信部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

1、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要求;2、无重大违法行为。除前款规定外,企业开展委外代工业务的,被委托方也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要求。

新能源产业处

87864940

12

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

主要面向境内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生产企业,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企业自主申报,工信部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2、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要求;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新能源产业处

87864940

13

工信部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公告

主要面向境内所有类型的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不涉及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覆铜板、半固化粘结片、铜箔、油墨等)的制造企业,推动印制电路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企业自主申报,工信部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发展规划;2、符合《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

电子信息产业处

87870919

14

工信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

通过规范废钢铁加工行业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进废钢铁供需衔接,提高集约化加工经营水平和废钢铁加工质量,加强废钢铁产业规模化、现代化,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废钢铁加工行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企业自主申报,工信部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2、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74号〕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3、企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土地使用权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许可等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要求;

4、企业不生产、销售和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5、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依法履行各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87861111

15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

通过对企业厂区条件、设施设备、技术工艺、溯源能力等进行规范,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水平。

企业自主申报,工信部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

1、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相关业务;

2、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9号〕中有关规定的要求。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878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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