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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39,993.50
数量:
7.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279,954.50
单价
(元):13,991.60
数量:
1.00
单位:项
总金额
(元):¥ 13,991.60
芙蓉区电子政务网络通信服务标段二
芙蓉区电子政务网络通信服务标段
-1:芙蓉区电子政务网络通信服务标段二
芙蓉区电子政务网络通信服务标段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服务类)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FR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采购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芙蓉区数据资源中心
采购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东路
189号
供应商(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长沙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临空经
济示范区人民东路二段
41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芙蓉区电子政务网络通信服
务标段二
-1:芙蓉区电子政务网络通信服务标段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标的信
品目编码
品目编
C170101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基础电信服务
采购标的
采购标
互联网出口
服务范围
服务范
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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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编码
品目编
C17010100
品目名称
品目名
基础电信服务
采购标的
采购标
数据专线
服务范围
服务范
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贰拾玖万叁仟玖佰肆拾陆元壹角
贰拾玖万叁仟玖佰肆拾陆元壹
(¥293,946.10 )
二、服务要求
二、服务要
1.服务要求
1. 互联网出口链路
总计700M互联网出口带宽。互联网接入链路保证满足购买服务期内涉及到公网IP地址的需求。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
到合同带宽90%以上。
2.数据专线
数据专线1条,直接连接两个或多个特定位置,需提供稳定、安全且高带宽的服务。线路保证专有性 、稳定性、线路资源被单一客户独占使用,不与他人共享,提供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3、线路技术规格、参数及线路要求:
3.1 要求所提供的线路性能指标符合数字传输网络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建议标准,且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3.1.1 每条端到端线路可用率≥99.90%;
3.1.2 每条端到端线路误码率≤10
;
3.1.3 每条端到端线路障碍率≤1次/4个月、所有端到端线路累计故障率≤5次/1个月。
3.2 互联网出口性能指标须达到以下具体要求:
3.2.1 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测速网站达到合同带宽90%以上;
3.2.2 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时延<10ms;
3.2.3 用户方到互联网出口提供运营商的DNS丢包率为0%。
3.2.4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配件完全达到制造厂商所规定的出厂技术指标,符合国内技术与应用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并兼容采购人设备。
3.2.5 所提供线路需达到国家要求的防雷标准;
3.2.6 要求供应商在其线路建设完成后,进行全面性能指标测试和线路安全测试,确保线路技术性能达到前述相关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无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无
4.其他要求
1.
1 实施时间要求:
1.1 项目实施时,成交供应商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影响重要单位及应用系统中断的情况下,有序完成新建网络的调测工作并保障业务的
平滑过渡。
1.2 项目所含线路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5个公历日内实施完成,开通率达到100%。
1.3 项目所含线路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双方友好协商)实施完成,开通率达到100% 。每超过1天,每天扣除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在支
付考核付款金额时进行扣除。超过10天还未实施完成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7
-第2页-
2.
2 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3 服务期限: 一年,预估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2.付款方式:
期次
期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146,973.05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长沙市分公司
据实结算,服务期满半年
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
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
纠纷等,支付合同款的
50
%,服务期满12个月后,根据附件《服务考评办法
》进行考核,考核评分与
结算金额挂钩(详见附件),并按文件规定扣除违
约金后(如有),至多支
付至合同款的
100%。如
服务当年有增加的互联网
出口链路,按照成交供应
商所投单价据实结算。
2
146,973.05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长沙市分公司
据实结算,服务期满半年
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
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
纠纷等,支付合同款的
50
%,服务期满12个月后,根据附件《服务考评办法
》进行考核,考核评分与
结算金额挂钩(详见附件),并按文件规定扣除违
约金后(如有),至多支
付至合同款的
100%。如
服务当年有增加的互联网
出口链路,按照成交供应
商所投单价据实结算。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据实结算,服务期满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款的
50%,服务期满12个月后,根据
附件《服务考评办法》进行考核,考核评分与结算金额挂钩(详见附件),并按文件规定扣除违约金后(如有),至多支付至合同款的
100%
。如服务当年有增加的互联网出口链路,按照成交供应商所投单价据实结算。
四、合同服务期限
四、合同服务期
从
2026年 3月 1日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五、服务地点
五、服务地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验收标准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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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 整体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要求标准,项目涉及的标准、规范,以国家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11)履约验收标准:
1 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
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方式。
2 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本项目根据附件《服务考评办法》进行考核验收,考核评分与结算金额挂钩(详见附件)。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甲方委托乙方开发
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
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
(一)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二)甲方在租用的服务上,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未获得行业管理部门入网许可证的终端设备,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
(三)甲方租用的电路或专线只能传递与自身业务有关的信息,严禁将自带IP地址或自己租用的或租用后分割的电路或专线转租给第三方(如
:互联单位、ISP使用),不得利用中国联通互联网非法经营互联网产品、非法VOIP电话。否则一经查实乙方有权立即中止服务,停用甲方的电路或
专线,同时预存的款项不予退还,且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和妨碍社会
治安的信息。如甲方用途发生变更时须书面告知乙方,如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或变更后的用途不符合法律规定,乙方有权利关闭甲方IP端口。由此
引起的相关责任及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根据工信部相关文件,对于所有网站未备案不能先接入的要求,甲方若使用乙方IP接入网站,必须先到乙方单位提交相关的备案资料,
由乙方审核通过并提交通信管理局报备,待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且下发网站备案号后方可开通。否则乙方有权利关闭甲方IP端口。由此引起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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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如果需要更换所租用的服务,甲方需提前三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具体时间从乙方正式收到甲方的变更服务通知单日期为准。如果甲方
提出改动接入地点,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七)如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租用的互联网专线的剩余使用时间向乙方支付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标准为:按本协议约定计算出未
到期时间的合计使用费,按合计使用费的 30 %计算补偿费。在甲方按上述标准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八)如甲方享受了乙方优惠活动资费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进行解除。
(九)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作其他不正当使用,否则视为违约。
(十)如甲方自带AS域号或IP地址接入,需提供AS域号、IP地址等信息。业务开通后,甲方如需变更AS域号或IP地址,必须重新签订业务合
同。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
(一)合同总金额已包含乙方承诺提供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58789.22元)的相关网络设备或等价的技术服务用于芙蓉区政府智慧
城市建设、智慧社区应用场景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二)乙方保证甲方租用数据服务的畅通和负责日常维护。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及服务具体标准应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通信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施行。
十、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
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
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
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
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
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
力事件影响期相同。
(二)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
对方审阅确认。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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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长沙市芙蓉区数据资源中心(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姚亚博
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刘鲲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
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十六、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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