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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3.46
数量:
100,000.00
单位:瓶
总金额
(元):¥ 346,000.00
2026年市级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包三: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新城疫疫苗)
年市级动物防疫物资采购(包三: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新城疫疫苗
-1
:包三: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新城疫疫苗采购
包三: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新城疫疫苗采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
(货物类)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买卖合同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
心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滨河南路
供应商(乙方):
湖南康必达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
供应商地址:
马坡岭街道长星路165号东岸锦
城
a1栋1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2026年市级动物防疫物资
采购(包三: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新城疫疫苗)
-1:包三: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新城疫疫苗采购的《采购文件》,乙方的
《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一、标的信
-第1页-
单价
(元):9.60
数量:
10,000.00
单位:瓶
总金额
(元):¥ 96,000.00
品目编码
品目编
A07025203
品目名称
品目名
兽用疫苗
采购标的
采购标
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
品牌
品
武汉科前生物
科旺优
制造商名称
制造商名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
产
湖北省武汉市
规格型号
规格型
1ml/瓶、20瓶/盒
品目编码
品目编
A07025203
品目名称
品目名
兽用疫苗
采购标的
采购标
鸡新城疫活疫苗
品牌
品
武汉科前生物
科新静
制造商名称
制造商名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产地
产
湖北省武汉市
规格型号
规格型
1000羽份/瓶、10瓶/盒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肆拾肆万贰仟元整
肆拾肆万贰仟元
(¥442,000.00 )
二、货物要求
二、货物要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
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
2.包装及运输方式
(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 .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程冷链运输,运输途中每隔4-6小时检查、记录一次贮藏温度,装卸时严防日光暴晒。
2.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取得农业部颁发批准文号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
具有完整的包装,包装上均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用途、用法与用量、主要成分、批准文号、保存条件、生产日期、有效期、企业名称、注意事
项等。
3质保期为: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和鸡新城疫活疫苗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疫苗送达到指定地点时,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有效期必须在18
个月以上。
4 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及时响应甲方咨询;产品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
通知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上门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售后服务
-第2页-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和说明的内容
5.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期次
期
支付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计划支付日
收款人
收款
支付说明
支付说
1
442,000.00
账户号码:82*开通会员可解锁*081 开户机构: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大支行
3.预付款保函: 否
不支持预付款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1.1付款人: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库集中支付)。1.2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付款前,乙方
应需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至甲方,因本项目属于财政支付范畴,若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但仍出现逾期支
付的情况,乙方承诺不追究甲方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
需的产品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质保期内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含税费)等所有
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如有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甲方供货通知,7天内交货(紧急情况24小时内送达)。2、交货地点: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
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验收标准和方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 整体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照
<<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第3页-
标的名称: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
参数性质
参数性
序号
序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
1
狂犬病疫苗病毒毒株为
SAD株或dG株;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狂犬病病毒,每头份至少为2.0IU
。规格:每头份为1ml,1
ml/瓶。包装:10瓶/盒或20瓶/盒。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产品必须获得农业农村部的批准文
号。
标的名称:鸡新城疫活疫苗
参数性质
参数性
序号
序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
1
本品含鸡新城疫病毒低毒力弱毒
La
Sota株(CVCC AV1615) 。每羽份病毒含量不低于106.0EID50 ,规格:1000羽份/瓶,
10瓶/盒。贮藏与有效期:-15℃以下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产品必须获得农业农村部的批准文号。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接到甲方供货通知,7天内交货(紧急情况24小时内送达)。 交付地点: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
定地点(滨河南路)。
2、货物要求: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
并取得认证证书。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3、包装及运输方式 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
,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
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程冷链运输,运输途中每隔4-6小时检查、记录一次
贮藏温度,装卸时严防日光暴晒。
2.成交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4、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保证:(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取得农业部颁发批准文号的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证。(
2)乙方提供的
产品应具有完整的包装,包装上均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用途、用法与用量、主要成分、批准文号、保存条件、生产日期、有效期、企业名称、注意事项等
。
(3)质保期为: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和鸡新城疫活疫苗有效期不少于24个月。疫苗送达到指定地点时,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有效期必须在18个月以上
。
(4)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产品出现问题接到通知之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上门,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
收取。
5、验收标准(1)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叁份(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贰份及成交人壹份)。送货清单必须特别注明所送产品的批次号码、各
批次的数量和各批次疫苗的有效期。(
2)产品必须符合本文件技术要求及包装要求中所有条款。 3.产品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 3.1产品无粘
贴标签,没有标明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号、注册商标、规格、用法与用量、贮存条件、有
(失)效期、企业名称等; 3.2包装箱(盒)无运输保管过程中注
意事项,如防晒、防冻、防破碎等标志;或无使用说明书、没有注明产品名称、主要成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企业名称等;
3.3外观检
查,产品容器有破漏,内有异物;活疫苗干缩、变质等;
3.4真空检查,疫苗瓶口有松动,用火花真空检测仪检测非真空者;
11)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叁份(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贰份及成交人壹份)。送货清单必须特别注明所送产品的批次号码、各批次的数量
和各批次疫苗的有效期。
2.产品必须符合本文件技术要求及包装要求中所有条款。 3.产品出现以下情况视为产品质量不合格: 3.1产品无粘贴标签,没有
标明产品名称、批准文号、批号、注册商标、规格、用法与用量、贮存条件、有
(失)效期、企业名称等; 3.2包装箱(盒)无运输保管过程中注意事项,如防
晒、防冻、防破碎等标志;或无使用说明书、没有注明产品名称、主要成分、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企业名称等;
3.3外观检查,产品容器
有破漏,内有异物;活疫苗干缩、变质等;
3.4真空检查,疫苗瓶口有松动,用火花真空检测仪检测非真空者;3 . 5 兽药监察机构按《规程》进行安检或效
验不符合《规程》标准的。
3.5一旦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24小时内更换合格货物,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次验收产生的全部费用。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本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
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
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若经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额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
-第4页-
一、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
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二、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甲方享有使用
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乙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四、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采购需求中约定。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
1.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及时退换并索赔。
2.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
1. 签署合同后,乙方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为郭指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
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3.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4.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更换,
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逾期更换的,每逾期
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售后
技术咨询服务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2:乙方所提供的疫苗因质量问题导致发生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预期损失,以及因此启动诉讼程序所产生的律师费
.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未按时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额(442000元)的10%
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
期利益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或启动诉讼程序所产生的律师费
.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
4.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违约金及损失。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
成本风险:若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成本降低或增加,皆以本合同约定金额结算。
风险分担:甲乙双方在自己的权利义务范围内各自承担风险。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
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第5页-
甲方:
长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李真诚
乙方:
湖南康必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郭指义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 提请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
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4.本合同载明的通信地址为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若产生争议,则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法院/仲裁机构相关诉讼文书的送达
地址。一方的联系地址变更后,应在三日内将新的联系地址书面告知对方,否则,视为更改联系地址一方仍认可原联系地址的
有效性。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十五、合同文件构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成交)通知书;
(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3)通用合同条款;
(
4)采购文件;
(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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