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二、相关标准: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五、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六、验收标准:详见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七、其他要求:(一)时间及地点:
1、实施时间:招标方指定时间。
2、实施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约定日期开始,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开始需续签合同。
(二)经费结构:信息采集项目经费分为两部分,基础经费为合同总额70%,绩效经费为合同总额30%。
(三)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基础经费原则上按月全额支付;绩效经费依据绩效评估办法,每月进行评估考核,根据评估考核结果按季度结算支付。
(四)项目报价要求: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列出人力成本、业务支出、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等费用。
★(五)中标人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相关制度、人员配备等应按规定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以及网格责任巡查区域等需要配备的设备及资料上报采购人,采购人要进行验收。如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六)为确保信息采集人员的人身安全,中标单位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避免安全事故,中标单位应于开工前向采购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保单复印件备查。
(七)中标单位能够独立承担因完成本合同工作过程中出现和发生的各种人员、财务、财产等风险,接受采购单位财务部门、纪检部门或其他审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财务检查或审计。
(八)因工作需要,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超出合同规定采集时间的其他专项、应急任务所产生的费用,不包括在本项目内,可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上报相关部门核算追加。
(九)因不可抗力、政策性调整、连续两个月单月绩效经费扣款60%(含)以上、信息采集严重失职、队伍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等情形的,经采购单位报请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采购单位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依法重新进行招标。
(十)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未作出承诺的,其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