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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长沙县国家农业现代产业园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本次主要采购两大类物资,一是在春华、青山铺、高桥、金井、开慧5个镇择地安装智能虫情测报灯,每个乡镇一台套,且负责该乡镇重点水稻基地的病虫害监测;二是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一筒双芯”联合诱控物资,包括满足双季稻生产所需的二化螟性诱芯、稻纵卷叶螟食诱芯、诱捕装置等,以及安装和维护。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水稻智能虫情测报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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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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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虫情测报灯 |
1. 满足《植物保护机械 虫情测报灯》GB/T 24689.1-2009 标准规定的要求。电源:直流12V(太阳能板≥320w),电池≥200ah,整机功耗≤250w。诱虫光源≤20W诱虫灯管,主波长360±5nm,灯管启动时间≤5秒,绝缘电阻≥2.5MΩ,采用主流移动操作系统,版本4.0以上。 2. 整体结构须采用304不锈钢材质或不锈钢喷塑,带有超大防雨棚和防雨百叶,下雨天可以正常工作,正常捕虫;具防雷击功能。 3. 能自动拍照、上传害虫图片,可自动清理死虫体,自动分析相关数据,历史数据可实时在线免费存储、查阅、下载;支持电脑端、移动端数据共享。 4. 虫情处理仓温度:虫体处理,仓温度85±5℃,烘干时间≤5分钟,虫体处理致死率≥98%,虫体完整率≥97%。 5. 虫情图像拍照要求:内置≥2000万像素高清工业相机,显示屏≥7寸电容式触摸屏;采用主流移动操作系统,版本4.0以上。 6. 自动识别、计数:可对农林常见重大害虫进行自动识别计数,包含:稻纵卷叶螟、二化螟、大螟、褐飞虱属、白背飞虱、灰飞虱、稻螟蛉、粘虫、玉米螟、棉铃虫、草地贪夜蛾、草地螟,甜菜夜蛾、二点委夜蛾、小菜蛾等130余种常见害虫,识别准确率≥95%。对一、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中趋光性害虫的单一种类识别计数准确率≥96%。 7.远程查询监控:可在电脑端和手机端远程监控平台对虫情自动采集系统的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指令发布执行、系统参数设置、采集信息的查询分析、远程手动控制换位、诱虫灯开启、加热管通断、杀虫仓和烘干仓清空、震动电机开关、传送带开关等功能。 8.自动调节拍照频率:可通过照片自动识别虫子数量来自动调节拍照间隔时间,系统感应到虫子数量较多后,设备会自动调节拍照间隔时间;如:本身设定30min拍照一次,在系统感知虫体数量较多后,系统会自动调节拍照间隔缩短为5min拍照一次,解决虫体太多产生堆叠的情况。 9.识别辅助:系统具有比例尺用以辅助判断虫体大小,并且具有害虫标记功能,不同害虫用不同的颜色区别标注,害虫种类与颜色一一对应。 10.虫情数据分析:可远程查看历史虫情发生数据折线,协助预测害虫发生规律;可精准查看虫口高峰期对应的虫情图像;可导出相关虫情报表(日报、周报、月报或年报等)和折线图片,方便统计汇总;对比分析:可选择同一设备,对指定类型害虫数量进行历年同比分析,可按天、月进行统计;可选择同一时期,比较不同地区(设备)指定类型害虫的发生数量。 11.人工计数纠错:可在电脑端人工校正自动识别数据,或补充未在自动识别库中的害虫种类和数量。 12.虫子收集储存功能:对拍完照的虫子,需要保留标本的留在储存仓内,人工定期去收集:对于不需要标本的,虫子直接排出机器外部,避免人工去现场维护;不需要收集标本的情况下,可以不用人工去现场,只要定期去检修即可。 13.网络支持:支持网关/5G/4G/网线/网桥/WIFI等选择。 14.防盗要求:内置GPS定位功能,在PC云端地图中查看设备站点等数据,被盗可追踪。 15.中控系统:采用四核及以上处理器的中控系统,灯管开关、转仓、工作模式、拍照间隔、联网信息、远程启动/重启、设备位置报警、电量提醒、流量提醒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可以通过中控远程监控。 16.通过部署在不同地方的虫情测报灯,将捕获到的昆虫进行统计分析,可绘制出虫害的发生趋势与发生轨迹,并确定其发生源头,以此为数据基础来做好虫害的预测预警,为病虫害的防治提供数据支撑。 ★17.维保5年以上,包含人工费、备品备件更换、远程技术支持等。 注:投标单位需提供能证明上述功能的相关佐证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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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筒双芯”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诱控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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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纵卷叶螟食诱剂 |
1.外观为内装黑色颗粒物小袋。 2.具有特殊的芳香气味,无异味。 3.重量:13±2g,水杨酸甲酯质量分数≥7.5%,柠檬烯质量分数≥2.5%,樟脑质量分数≥1.5%,柠檬烯含量≥0.44%,β石竹烯含量≥0.32% ,芳樟醇≥0.44%,顺式乙酸叶醇酯≥0.28%。 4.规格≥13克/袋。 注:投标单位需提供能证明上述功能的相关佐证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核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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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化螟诱捕器 |
1.整体造型结构:原料为pp塑料,组装后的整体结构似圆柱桶形,诱捕器组件由上至下由集虫桶,倒向漏斗,诱芯柄三部分组成。诱捕器整体白色近透明,积虫桶带一个插杆卡口;导向漏斗为倒置网状漏斗,倒置漏斗直径大于积虫桶直径60mm以上,倒置漏斗外侧具有一个开口,下部带有四个突出,可与集虫桶上的卡口对位配合;诱芯柄可装在漏斗内部,用于加固诱捕器结构及放置诱芯; 2.诱捕器总重量(不含支撑杆):278±10g; 3.诱捕器总高度:305.5±5mm; 4.最大直径:225±2mm,整体最宽处:225±2mm; 5.集虫桶重量:186±6g; 6.集虫桶高度 250±5mm; 7.顶部排水孔:12×(2.9±0.5)mm; 8.锁扣厚度:6.3±0.2mm; 9.直销钉长度:12±1mm; 10、支撑杆孔径:12±0.2mm; 11.导向漏斗重量:84.1±3g; 12.导向漏斗高度:198.5±2mm; 13.下部外圆直径:225±2mm; 14.上部进虫口直径:18.5±0.5mm; 15.诱芯柄重量:7.2±0.3g; 16.诱芯柄长度:165.5±1mm; 注:投标单位需提供能证明上述功能的相关佐证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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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化螟诱芯 |
1.二化螟诱芯的活性组分为顺-11-十六碳烯醛,顺-9-十六碳烯醛,顺-13-十八碳烯醛等,每个诱芯活性组分含量0.5-2.0mg。(亦可表述为活性组分含量≥0.61%); 2.诱芯材质及规格:载体为PVC塑料载体,长度75-80mm,外径≥1.5mm,内径≥1.0mm; 3.田间持续期≥12周;-15 度下储存期≥2 年; 4.挥散芯紫外老化前断裂力(200mm/min)N ≥35; 5.挥散芯紫外老化后断裂力(200mm/min)N≥35; 6.低温硬度变化:硬度(邵氏A)(常温)≤85度,硬度(邵氏A)( -20℃×24h)≤97度; 7.有效期≥3个月。 ★8.投标人所投产品二化螟诱芯需持有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单位需提供能证明上述功能的相关佐证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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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安插/回收 |
1.人工安插管护 中标人接采购人通知进行一年1次早稻安插。针对24000亩次(一年12000亩次)早稻实施,每亩配一个诱捕器,每年进行1次安装(包括1次安插、1次清洗回收、运输储藏、诱芯安放) 2.安插管护要求 (1)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安插时间派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安插。 (2)安插的具体技术要求 1)中标人须在早稻移栽后将诱捕装置安装到指定区域位置,要求成行成排进行安装, 5月下旬前后增挂食诱剂;早稻收割前将所有诱捕器回收、清理并保存; 2)采购人根据早稻和晚稻安装及回收的完成时效进行验收,未按时完成的将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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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稻安插/回收 |
1.人工安插管护 中标人接采购人通知进行一年1次晚稻安插。针对24000亩次(一年12000亩次)晚稻实施,每亩配一个诱捕器,每年进行1次安装(包括1次安插、1次清洗回收、运输储藏、诱芯安放) 2.安插管护要求 (1)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安插时间派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安插。 (2)安插的具体技术要求 1)中标人须在晚稻移栽后将诱捕器安装到指定区域位置,诱捕器重新悬挂新的食诱剂及诱芯,要求成行成排安装,晚稻收割之前将所有诱捕器回收、清理并保存。 2)采购人根据早稻和晚稻安装及回收的完成时效进行验收,未按时完成的将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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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配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调试安装。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县辖区范围内)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中标人负责中标的产品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采购人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聘请的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和验收
2.1中标人应保证产品为原厂原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由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并在对到货设备的型号、数量、质量、外观进行检查, 确认无误后方可安装。
2.2设备运到安装地点后,中标人负责现场安装、调试,直至安装交货验收结束。中标人在安装调试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旅费、住宿费、劳务费等)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作和支持。设备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2.3验收在安装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由中标人、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工手续,代表签字生效,并由中标人提供安装调试记录和报告。
3.质量保证和维保期
3.1本项目水稻智能虫情测报灯维保期不少于 5 年,“一筒双芯”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诱控物资整体维保期不少于2年(其中捕诱器为了方便回收及储存,每年安插面积12000亩,每亩安插1套,田间可使用期限1年。),维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
3.2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安全、环保规定,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前12个月。中标人须确保产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非原厂正品或出厂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并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若为投标人非产品生产商,需要提供本次所投产品售后服务及按时供货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中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备品备件
中标人应提供设备质保期内所需备品备件,该备品备件随机附带,价格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5.人员培训
中标人每年集中开展现场使用技术培训,培训包含理论知识及实操内容,培训须提供当地区域主要害虫种群或主要病种群数据模型。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确定。培训期间的住宿、场地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售后服务
6.1投标人提供售后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售后服务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
6.2在维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新品。
6.3在产品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对产品的供应,7 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
6.4售后响应时间在 2 小时之内,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6.5售后服务有专人专职分工负责,售后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 5 人,提供人员清单及劳动合同。
6.6中标人保证长期优质服务,定期提供例检查,终身维护。
六、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采购人将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严格组织履约验收。
2.验收程序:由采购人使用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财务等组成不少于3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本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或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可邀请验收专家参加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项目具体实施要求
1.智能虫情测报灯实施要求
1.1安装选址要求:
安装点位由采购人根据监测需求统一确定,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选址须开阔、无遮挡、无强光源干扰,远离树木、建筑、高压线、路灯、工厂光源;点位地势平坦、排水良好,不积水、不滑坡,便于日常巡检与维护;满足供电、通信条件,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1.2基础施工要求:
中标人负责测报灯水泥基座制作,基座尺寸、强度、预埋件符合设备要求,牢固可靠。测报灯基础总高度不低于40公分,其中埋地≥20公分,露出地面≥20公分。长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满足测报灯运行要求。需采用C25及以上商品混凝土浇筑,振捣密实,基础内预留穿线孔,便于电源线、控制线敷。
1.3安装施工要求:
中标人按设备说明书及采购人要求规范组装、固定、接线,确保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安装高度符合监测要求,灯体稳固无晃动。电源线、控制线布置规范,穿管防护,接头防水绝缘处理,严禁裸露、拖地、拉扯。设备所有部件完整安装,不得缺件、漏装、错装,外观无损伤、变形、掉漆。
1.4调试与运行要求:
中标人安装完成后,需进行全面调试,确保光控、雨控、杀虫、烘干、收集、远程通讯等功能可全部正常运行;并完成平台绑定、参数设置、数据校准,确保数据实时上传、稳定不掉线。
2.“一筒双芯”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诱控物资实施要求
2.1人工安插管护
中标人接采购人通知进行一年二次安插。每亩配一个诱捕器,每年包括两次安插、两次清洗回收、运输储藏、诱芯安放。
2.2安插管护要求
(1)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安插时间派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安插。
(2)安插的具体技术要求
1)中标人须在早稻移栽后将诱捕装置安装到指定区域位置,要求成行成排进行安装, 5月下旬前后增挂食诱剂;早稻收割前将所有诱捕器回收、清理并保存;
2)中标人须在晚稻移栽后将诱捕器安装到指定区域位置,诱捕器重新悬挂新的食诱剂及诱芯,要求成行成排安装,晚稻收割之前将所有诱捕器回收、清理并保存。
3)采购人根据早稻和晚稻安装及回收的完成时效进行验收,未按时完成的将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2.付款方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以采购人验收合格为支付前提,中标人提供合规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三、其他
1.投标人在供货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手册、使用说明书、安装指南、技术白皮书等)。该说明书应完整、准确地反映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且其内容须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完全相符。若说明书存在多语言版本,以中文版本为准;如无中文版本,投标人应提供经正式翻译并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投标人须对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与所投产品的一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合采购人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性进行核查工作,具体核查流程如下:
3.1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3.2采购人核查时将采取以下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3.3各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若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6.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6.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3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6.5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6.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