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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人应对整个项目做出系统、科学、有序的技术实施方案,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降低整治工作带来的影响并保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2.中标人需为整体通信链路提供网络安全改造服务,提供对整体通信链路的集中安全管控能力,提供网络安全管理操作系统,保证采购人能够对网络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控。中标人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并制定详细培训计划。
3.对指定区域内的通信节点进行设备升级,统一设备规格与技术参数,设计并实施统一的网络拓扑结构,采用标准化协议,优化节点部署位置,实现集中定点布局,减少冗余节点,提升网络覆盖效率。通信节点设备需符合《YD/T 1019-2023》、《YD/T 1019-2023》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3.1 设备接口与所有接入设备的对应清单要详细、准确
3.2强、弱电线缆与设备连接的接头要制作牢固,扎线整齐有序。
3.3各设备相关管理配置文档、账户、密码、应全面并移交完善。
4项目服务要求
4.1 通信链路部署规范
通信链路部署前需核验链路型号与设计参数一致性,通过目视检查与基础性能测试确认链路可用性。针对高规格通信链路部署场景,须制定专项部署方案并配置辅助引导装置,确保物理层连接完整性。链路部署应依据终端设备分布位置,在标准化通道内按层级化路径进行有序配置。对于同规格通信设备接入,优先规划远距离终端链路部署。链路固定时,转接区域弯曲半径应满足6倍直径的物理防护要求。
每条通信链路须在接入端与终端设置标识标签,包含链路编号、型号参数及传输距离等元数据信息。部署过程中的牵引张力应控制在链路允许负载的80%以内,特殊线径链路(如0.5mm双绞结构)牵引力阈值不得超过100N;0.4mm线径链路牵引力应低于70N。批量部署场景需进行抽样性能验证,重点检测链路传输距离、信号衰减度及干扰抑制能力等关键指标。
4.2 通信设备配置规范
在控制中心及通信节点部署前,需完成环境验收:检查设备外观完整性、表面防护层状态及基础安装条件。标准化设备安装应采用结构化固定方式,壁挂式设备中心距地面高度保持1.3-1.5米区间,成列设备需实现视觉一致性排列。
设备基础配置应满足:底座与设备尺寸匹配,安装面保持水平(倾斜度≤1°/m);设备组件连接稳固,采用防腐蚀紧固件;配置参数与技术文档保持一致,接口标识清晰规范;主控设备间互联方式符合架构设计要求,金属外壳接地性能达标。通信节点部署须配置标准电源接口(220V单相带保护接地插座),环境接地系统阻值符合设计标准,部署区域温湿度控制满足设备运行要求。各类设施间距应符合电磁兼容及安全防护规范。
4.3 线路接入与安全隔离
线路接入前需完成路径规划,明确接入点位及空间布局,避免与建筑结构件(如承重梁、管线)产生冲突。预留接入通道应采用防火隔离材料进行安全封堵,确保物理隔离与阻燃性能达标。
4.4 通信通道配置标准
通道两端应设置标准化标识,包含通道编号及容量参数;
标准化通道内多类型通信线路布放应遵循空间利用率规范:直线段通道填充率50%-60%,弯道区域填充率40%-50%;
预制通信通道优先选用金属材质,通道空间利用率不超过50%;
通道配置需满足: (1)通道底部距地面高度≥2.2m,顶部与建筑结构间距≥300mm,避让障碍物时保持≥50mm安全距离; (2)通道内线路布放应保持路径平直,进出口及转接区域实施固定防护,水平布放无需强制固定; (3)垂直通道线路在顶部及每间隔1.5m处实施固定防护,水平通道在首末端、转接点及每5-10m处设置固定点; (4)多类型通信线路应按类别、数量及物理特征进行分组配置,固定间隔≤1.5m,绑扎力度均匀适配。
4.5 通信链路路由敷设
光电缆敷设前须先核准光电缆型号、 截面是否与设计相同,进行目测和物理粗测。电缆敷设前必须详细勘查放缆现场环境,确定最佳放缆方案。对截面为 25平方毫米及以上电缆, 放缆时应增设电缆导向缆, 以避免拉伤电缆。 电缆敷设应根据用电设备位置,在桥架内由里到外整齐排列。对于使用电缆规格相同的设备,放缆时应先远后近。电缆固定时,在转弯处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直径的 6倍。
每放一个回路, 都必须在电缆头、 尾上绑挂电缆铭牌, 铭牌上上每回路编号、电缆型号、规格及长度。也可号码管作标识。布放电缆的牵引力,少于电缆允许张力的 80%。对直径为 0.5毫米的双绞线,牵引拉力不能超过去时 100N;直径为 0.4毫米的双绞线,牵线力不能超过 70N。对批量购进的四对双绞电缆,应从任意三盘中抽出 100米进行电缆电气性能抽样测试。 对电缆长度、 衰减、近端串扰等几项指标进行测试。
4.6 通信设备模块箱、控制箱(柜、台)的制作
控制室、弱电井的土建装饰工程完工后,设备安装前需要检查: 设备外形完整,内表面漆层完好。箱体安装在混凝土墙、柱或基础上时宜用膨胀螺栓固定,壁式箱体中心距离地面的高度为 1.3—1.5米。成排箱柜安装时,排列整齐。
有底座设备的底座尺寸应与设备相符;设备底座安装时,其表面保持水平,水平方向的倾斜度偏差为每米 1度;设备及设备构件连接紧密、 牢固,安装用的紧固件有防锈层;安装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科学易读、用途标志完整,书写正确清楚, 设备内主板及接线端口的型号、 规格符合设计规定; 安装严格按图纸施工、按技术说明书连线; 按系统设计图检查主机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型号以及连接方式是否正确,金属外壳接地良好。
4.7.通信链路网络安全改造服务要求
4.7.1 中标人提供的通信链路安全改造服务需包含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运营管理:包含威胁事件分析、安全服务报告、安全设备维护、安全态势感知等技术服务;
(2)网络边界防护:包含防火墙功能、入侵检测和防御、网络防病毒、恶意攻击阻断、SSL VPN等能力;
(3)安全合规审计:提供上网行为管理能力,对内网用户访问的网站进行过滤,对上传到外网或从外网下载的文件进行文件类型的检测,支持对邮箱地址进行检查,只允许指定邮箱地址发送或接收电子邮件。
(4)网络安全培训:中标人负责提供网络安全改造所涉及的设备及技术培训,保证采购人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技术;
(5)售后服务:在服务器内,中标人提供对网络安全改造服务所涉及的设备及软件的售后服务。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本服务以提升通信网络稳定性、安全性和环境美观性为核心,通过标准化部署与智能化管理,提供通信基础设施优化、网络安全强化及环境适配的整体服务。在通信基础设施方面,实现通信与电力线路分离,线路走向横平竖直、间距均匀,标识清晰且色调统一;消除“空中蜘蛛网”“飞线”等杂乱现象,结合地下管道优先部署与架空方案灵活适配现场条件,确保线路牢固抗风化、杜绝安全隐患,同时对通信节点设备(如光缆交接箱)进行统一规格化改造和集中定点部署,提升运维效率与环境协调性。网络安全方面,针对关键节点部署双链路冗余提升容灾能力,通过标准化部署优化信号传输效率,降低网络延迟与故障率,构建物理层到数据层的多维安全体系,满足通信网络安全要求;消除杂乱线路,实现通信质量提升、安全防护强化与环境美化三重目标。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整治并验收合格。
1.2 实施地点:粮食局宿舍、洪家井一栋、教育局宿舍、公安局宿舍、西湖大厦、下碧湘街、中意宿舍、南沙井、大椿桥片居民区、五一新干线、工商银行宿舍、幸福公寓、财贸医院宿舍。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服务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不另计费用。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服务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不另计费用。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不另计费用。
2.施工管理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服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测试验收
3.1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质量保证
4.1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2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采购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中标人合理的利润。
4.3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4.4中标人承诺有驻长沙地区的项目专业团队,团队人员至少三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成员等)。
4.5中标人应免费为专用技术人员进行有关货物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的现场培训,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为止。
5.售后服务
5.1 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 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 技术支持
1) 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 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一年。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1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整治并验收合格。
1.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2付款方式:
| 风险级别 |
履约保证金 |
付款条件 |
履约验收要求 |
违约责任 |
| 低 |
不收取 |
① 阶段付款:完成服务范围的50%的工作内容,支付至合同价的50%;②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90%;④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
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 较低 |
收取中标金额的5%,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70%;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 一般 |
收取中标金额的8%,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70%;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月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 较大 |
收取中标金额的10%,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70%;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周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 大 |
收取中标金额的15%,提交对等金额的保函或保险 |
①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的70%;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无服务质量投诉、无履约违约、无未整改问题的等)付清所有合同款项。 |
项目服务过程中,中标人须每周向采购人出具服务人员工资与社保缴纳情况以及在项目的签到情况,若人员变动较大,服务质量经整改后仍有较大问题,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
因中标人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 |
注:①根据关于推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长财采购〔2026〕14号要求),评审小组应根据其报价合理性的程度,结合“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可能对采购人权益减损程度等,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分别对每一个中标(成交)候选人明确风险等级,详细说明理由。评审小组应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风险级别及划分理由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合理性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及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评审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②中标人每次申请付款时,需提交合法合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发票、服务考核报告、履约证明等相关资料,资料不全或发票不合规的,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延误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3、本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集成安装、验收、质保期内维护、质保期满后续服务、耗材、技术升级、系统更新等全部费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在约定外收取任何费用。合同履约过程中涉及的专用耗材/后续服务、易耗品、备品备件等的价格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涉及的专用耗材/后续服务、易耗品、备品备件等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3.投标人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可提前现场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现场环节中的风险责任自负。
5、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5.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5.2、接受行政管理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5.3、制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变动情况。
5.4、对管理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有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采购人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5、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采购人有关的要求。中标人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5.6、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费用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单位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1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等。
7、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9.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9.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9.3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9.5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9.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10、中标和定标原则:本项目共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商圈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五一商圈飞线和市容环境整治服务项目片区一”、“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商圈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五一商圈飞线和市容环境整治服务项目片区二”“长沙市天心区五一商圈老旧街区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五一商圈飞线和市容环境整治服务项目片区三”,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一个片区或多个片区分片区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片区;如果多个片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按片区号顺序确定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片区为中标人,取消其他片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其他片区的中标候选人按序替补,以此类推。如替补上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也存在多个片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时,同样按上述原则确定中标片区,取消其他的片区中标候选人资格,依序替补,直至所有片区均排序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